劫貧濟富的健保惡政
制定能夠維持社會公平正義的各種制度是政府最基本的責任,亦是避免社會階級化、消彌社會對立與落實社會公平正義的最重要治國方針。
但是楊大署長口中具有「劫富濟貧」的二代健保似乎反其道而行,其中最令人詬病的是「虛擬所得」與不加計「資本利得」與「退職所得」兩項收入的離譜條文。目前,低收入戶,以及無收入而加入國民年金的民眾要享有健保,必須要透過加入各種工會或是縣市政府的相關單位,如民政課等,並繳交全額保費﹝以基本薪資計算﹞,才得享有健保資源,這就是二代健保條文中仍不願放過的所謂「虛擬所得」的推算對象,也就是楊署長口中所說的原本存在的事實。
但是二代健保原來的設計就是標榜要改善現行健保無收入卻要繳交健保費的缺點而改以家戶計算,是具有「劫富濟貧」之意涵的善政,讓所得高的人多繳保費去照顧應無需繳保費的「無或是低收入」的同胞。但是極其詭異的是,台灣屬於高所得的一族其實就是「資本利得」的商人與各種經濟投資者,以及政府照顧得無微不至,退休後又可以領超高「退職俸所得」的軍公教人員,結果這些人的上述所得在二代健保中都不必納入繳交保費費基計算。以連戰前總統為例,連先生每個月領取台灣人民辛苦納稅所支付的月退俸加上十八趴收入,就達到四十二萬左右的實質高所得,結果在二代健保的設計中,很可能僅需以虛擬所得的基本薪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的基準計算繳交最低的健保費即可享受台灣的健保全餐,與無收入的一般民眾一樣,您說,荒不荒謬?
不利用改制的機會,讓二代健保得以實現「強扶弱、富濟貧」的文明善政,藉新制放過低於貧窮線實質「無或中低收入戶」的極、近貧人民,劃入免繳保費一族,讓實質高收入戶﹝包括穩定領取高額“退職所得”的軍公教與高“資本利得”的富商巨賈﹞本著人飢己飢的良知多奉獻出部分所得來幫助弱勢人民,但二代健保卻越改越離譜,大反其道而行,難怪連藍委自家人都挺不去,這個莫名奇妙的健保惡政與署長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