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1 18:19:58阿東

自我

當把某個東西去除掉,週遭的人都會說你修的很好。這句話讓我印象很深,思考了好久,想到自己總是想著說,我要變作怎麼樣的人,最好把看到好的東西學習起來變成自己的,那到底別人眼中的我是什麼樣子的呢?應該要怎麼做才會讓週遭的人覺得我是一個修為很好的人呢?一個有修為的人不會隨便被所處的境來影響,應該是很有耐心樂於助人,全身散發和善的感覺吧?早上跑步撿到一支手機,看起來像是越南女子的,附近的工廠問一下都不是工廠員工的,原本想交給派出所,有人提醒如果是逃逸外勞可能不敢去警局領,結果我就拿著手機繼續跑直到接手機主人的電話,對方說是住鹿港會吃完飯再來找我拿,我就拿著手機繼續我的跑步,等回到家對方來電確定我的位置說會馬上過來,我以為會開車來,大概十來分鐘吧我以為,我就走去庄頭廟去等他們,地點比較顯眼好找,結果我等了快三十分鐘(因為指紋機我只能接等電話),其間又打來問一次位置,我跟他說過來會先看到派出所,他說他經過了,然後又等了許久,我開始不耐煩後悔了,早上的行程都被擔誤了,只好走去派出所請員警處理,後來跟警員交待事由後對方又來電了,說他在廟埕上沒看到人,我就請警察處理,請他們到派出所來拿,在我走出派出所時有看到一對夫妻騎著一台舊的機車來到派出所,當下我有點對我在這段時間的想法跟作法有點不好意思,我沒有想到對方的難處,要幫助人的心在時間的磨滅之中退轉,只要再多一點點耐心可能兩方都不用來回跑來跑去,也許我可能回到家了他們還因為這支手機在警局做筆錄什麼的,事情的走向最後還是依自我的立場去走,是這次最大的敗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