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雜記】黃臉婆在職場上穿高跟鞋

上班已經二個禮拜,一周24小時加上4小時車程的分別,每次抱到孩子時,真的不想放開,家裡親子遊學家庭,依舊熱鬧地持續中,孩子們的適應力比較好,放學回到家後,她們要和哥哥姐姐玩的意願,通常大於和媽媽擁抱,於是媽媽被打入冷宮。

政府擁有,員工800名的大型企業,是我職場生涯裡最具規模的組織,經過第一周的試驗後,我想我開始習慣公司文化 - 將這裡當自已的生意經營,沒有命令,沒有口號,做多做少看個人,每一天的內容是一張白紙,我是畫家,我是主人。

這和經營出賣紐西蘭時一樣,差別在於,當初的單槍匹馬,如今支持我的是無限大的資源與財力。

短短的二周內,我按照自已的意願,主動召開了五個會議以上,與三個部門的主管/人員會面,列下近十個Marketing Strategies,老實說,沒有人叫我這麼做,這是直覺下,我覺得自已應著手的任務。

上班第六天,General Manager 與我的會議,他提到關於這職位的Vision/Mission Statement,我提起過去幾天,我的工作內容。

誤打誤撞之下,想不到我的想法/工作內容/strategies,竟然一一受到他的鼓勵和贊同,短短40分鐘的會議之後,我正式全權負責這一部份的發展,接下來是將方向轉換成計畫,這代表更多會議,更多討論,更多由我提出的主導權。

在辦公室的我,職業人的打扮之下,採著高跟鞋,和高階主官會議面談,自信地談論未來方面的我,如果有一把手電筒可以打出事實的燈,每一次的閃照,裡頭那個,過去五年內,滿口育兒經的黃臉婆,三不五時地會出來說哈囉。

我的這些想法和理論,過去幾年,我的“同事”僅有T先生一個,不小心大聲地說出來後,竟然得到這麼多人的贊同,我心裡反而想著:「你們確定這件事的可行度嗎?」市場行銷就是如此,我不是科班出身 - book smart,有的僅是一點street smart。理論上,我覺得行得通的事,真正的結果,我可不能保證?

當麥當勞和溫蒂漢堡的創始人,同時有開滿漢堡店生意的念頭時,誰也不知道將來那位成功,那位失敗,但一開始的熱情和執著可能都是一樣的。

上班進入第三周,目前三個會議等待著,八月13日開始,我將開始新的時間,禮拜一至禮拜三,早上九點到下午四點,周四到周六,每天在家上班一小時。

丫頭八月六日開始上小學,周一至周五,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左左周一至周三,早上九點至下午四點半。

我只是在職業上穿高跟鞋的黃臉婆,孩子和家庭是我的動力,該職位時間上的有彈性,公司對家庭的重視,短期內,我想我還能事業與家庭兼顧。

我何其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