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4 17:16:54奧麗鬼

這人實在OOXX

真是不知道如何說
整整睽違了兩三年了吧
早在八百年前就已經斷了聯絡
也搬了家
什麼都沒留下

結果
竟然破天荒的寄信給我!!!
連名字都不透漏
只簽下當初所認識的暱稱
這麼有把握我會記得

我的天啊!!

難道要我豁出去在收件人名字上
大剌剌的寫上他的暱稱嗎?

怎麼辦嘛...
實在太說不過去了...

我承認還有點暗自高興
竟然在這麼久時間過去了還寫信給我
雖然我懷疑是因為他要去報效國家的原因
而為自己留下【後路】做的衝動事


不過我這樣子的人
要我不回信
真的說不過去...
寧可別人負我..也不要負別人...

算了
我想只要信裡沒寫啥
應該是...OK的吧
不過我挺擔心信會被他家裡的人給銷毀
因為【沒這個人】= =”


看來我得想盡辦法找找別人問問了~”~
到最後問不出來
就...硬著頭皮回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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