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的體悟
「男孩」的事情讓女人有些體悟:
1.他住加州無非是希望能取得美國公民,他的後代就會是ABC。有優生學概念喔。
2.原來,他也有美國夢,(有點…不是滋味,怎麼跟其他人一樣?他不是很超脫嗎?)
或許,他夢想成真那一天,就是結婚時吧!
3.若沒弄錯的話,他是二十八歲結婚的;他的對象不管比他年長或年幼,
不管是華僑、韓裔美國人、大陸學生、日裔美國人,職業是醫生、護士、
商業人士、教授教師等,都不過爾爾。重要的是他們能幸福!
4.他能賺錢養家嗎?這是一個疑惑點,且讚嘆那女孩的勇氣,
他白白淨淨的,大概只適合傳教吧?
5.一生當中要「隨誰呷穿」(台語),早已注定。
十九歲之後到他結婚的這段期間,女人沒有失去什麼,包括他,
反而女人得到許多,除了他。女人未曾擁有過他,哪來的失去呢?
況且「男孩」壓根兒不認識女人,女人知道「男孩」這號人物,說穿了
也是經由其他人的讚美詞句才對「男孩」有好的印象罷了。
再仔細想想那些年間,一年當中也見不到幾次面,
哪來暗戀他的「可笑行徑」呢?
行徑到是沒有,因完全沒相處過。那是…單戀、迷戀、崇拜罷了!
他和女人的生活層次明顯不同,遇到的人事時地物也不同;
若是往好的地方想:或許他和女人是同一類型的人,所以才沒能認識彼此?
因為夫妻是互補的嘛~,
女人才會異想天開的自認為和「男孩」是同一類型的人。
可笑嗎?也許吧。
「時間它像是河流,慢慢的輕輕推送…」
但,若是要回到過去,女人才不幹呢!
好不容易有今天悠閒的日子可過,沒什麼好不滿、抱怨的吧?
大家都有長大的一天,也會有許多事情要面對…。
只是,心底突然有股聲音:「男孩若遇見、認識妳,會不會愛上妳?」
女人趕忙否定這種感覺,那段人生不想再重來一次,因為女人自知吃不了苦頭。
2008.11.28.五. AM1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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