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2 21:42:46機風行

Emmanuel只買餅、不買魚!

 

Emmanuel只買餅、不買魚!
 
馬可福音第6章
他們就坐船,「暗暗地(privately)」往曠野地方去...
眾人看見...就從各城步行一同跑到那裡...
吃餅的男人約有五千。

路加福音第9章
耶穌就帶他們「暗暗地(privately)」離開那裡往伯賽大的曠野地方去,
但(And)眾人知道了就跟著他去...
人數約有五千。

馬太福音第14章
耶穌就上船從那裡「獨自地(apart)」退到野地裡去。
眾人聽見就從各城裡步行跟隨他...
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

約翰福音第6章
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
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
數目約有五千。

 
眾人看見、眾人知道、眾人聽見」,
但「馬可福音、路加福音、馬太福音」卻說「privately、apart」,
顯然「矛盾」!
五千人,表示當時情況是「浩浩蕩蕩、排山倒海」,
但「馬可福音、路加福音、馬太福音」卻說「privately、apart」,
顯然「矛盾」!
只有「約翰福音」沒有出現矛盾的這2個字。
所以,「馬可福音、路加福音、馬太福音」這3段,是「偽造」的。
 
中文聖經翻譯者在翻譯路加福音時,也發現了這個明顯的「矛盾」,
所以故意把路加福音的「And」翻成「但」,還真是「別有用心」啊
 
既然「馬可福音、路加福音、馬太福音」這3段是「偽造」的,
我們就不需要浪費時間繼續看下去,直接看約翰福音」即可
 
約翰福音第6章
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
我們從哪裡買餅(bread)叫這些人吃呢?
祂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
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
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
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barley loaf)、兩條魚,
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
but what are they among so many?
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
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
耶穌拿起餅
loaf)來,祝謝了,就分給門徒,門徒就分給坐著的人;
分魚也是這樣。
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
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
barley loaf)的零碎,就是眾人吃剩下的,
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bread、barley loafloaf」的差異,充份顯現出「偽造加料」的痕跡。
 
「but what are they among so many?」,這句是英文嗎?
 
雖然顯現出「偽造加料」的痕跡,但這件事可能有部分是「真實的」。
有3個地方,「偽造加料」者疏忽了,以致於保留了部分「真相」。
(1)
耶穌對腓力說要買「餅」,但不買「魚」。
請注意「祂自己原知道」這6個字。
顯然耶穌預知會有「分餅」這件事發生,但祂無法預知「分魚」這件事發生。
(2)
門徒將「餅」的零碎收拾起來,但沒有「魚」的零碎。
所以「分魚也是這樣」這句,是「偽造加料」的
(3)
餅知道是「大麥」餅,魚卻不知道是「什麼」魚,顯然不是出自同一人之口。
 
馬太福音第16章
耶穌說:
你們這小信的人為什麼因為沒有餅(bread)彼此議論呢?
你們還不明白嗎?
不記得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the five loaves of the five thousand)
又收拾了多少籃子的零碎嗎?
也不記得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
(the seven loaves of the four thousand)
又收拾了多少筐子的零碎嗎?
 
馬可福音第8章
耶穌說:
你們為什麼因為沒有餅(bread)就議論呢?
你們還不省悟,還不明白嗎?你們的心還是愚頑嗎?
你們有眼睛看不見嗎?有耳朵聽不見嗎?也不記得嗎?
我擘開
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你們收拾的零碎裝滿了多少籃子呢?
When I brake the five loaves among five thousand...
他們說:十二個。
又擘開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你們收拾的零碎裝滿了多少筐子呢?
And when the seven among four thousand...
他們說:七個。
 
「bread、loaf」的差異,充份顯現出「偽造加料」的痕跡。
 
偽造加料者不小心把「broke」寫成「brake」
只要憑「brake」這個字,就可以確定這段馬可福音是「偽造加料」的了!
基督徒,請問你們允許聖經有這麼明顯的「錯字」嗎?
 
雖然顯現出「偽造加料」的痕跡,但這2件事可能有部分是「真實的」。
因為,「馬太福音第16章、馬可福音第8章」這2段,完全沒有出現「魚」。
the five loaves of the five thousand、
the seven loaves of the four thousand,
請注意馬太福音第16章的「of」這1個字,如果你的英文能力夠強,
就能看出這1個字「非常地、極度地、充分地、明確地」彰顯了一件事
那「五千人」或「四千人」,根本沒吃到魚!
   
馬太福音第16章」證明了Emmanuel只買餅、不買魚
   
撒母耳記上第13章
掃羅王照著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
掃羅王說:把燔祭和平安祭帶到我這裡來。
掃羅王就獻上燔祭,剛獻完燔祭,撒母耳就到了。
掃羅王出去迎接他,要問他好。
撒母耳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
掃羅王說:...恐怕...非利士人...攻擊我,我就勉強獻上燔祭。
撒母耳對掃羅王說:
你做了糊塗事了,
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命令(command)你的律法(commandment)」
你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
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
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王,
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命令(command)你的律法」
 
中文聖經故意把「命令」翻成「吩咐」,故意把律法」翻成「命令」,
以致於華人世界的基督徒都在「鬼扯」,認為掃羅王獻燔祭的「時間」太早
 
耶和華發怒的真正原因,不在「時間」,而在「燔祭」。
   
以弗所書第2章
(A)
那時,你們沒有基督,在以色列以外,在所應許的約上是外人
(stranger)
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你們從前遠方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blood),
已經與我們親近了。
(B)
因祂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而且以自己的肉(flesh)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
(the law of commandments contained in ordinances)
為要將兩下藉著(in)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slay the enmity),
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peace)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因為我們兩下藉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到父面前。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stranger)和客旅(foreigner),
是與聖徒同國(fellowcitizens with the saints),是神家裡的人了;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地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角石,
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
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上(B)段,是「偽造」的。
 
(A)段中沒有提到「冤仇、和睦律法」(A)段和(B)段,完全無關。
 
(A)段是「基督耶穌的血」(B)是「基督耶穌的肉、十字架」。
前後不一!顯然(A)段的作者(B)段的作者,不是同一人。
 
the law of commandments contained in ordinances,
這是「破英文」!顯然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
law、commandments,是同義詞。
ordinance,是「law、commandments」的一部分,指「儀式」。
此外,「contain」也不是「記」的意思,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把「in」翻成「藉著」,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把「slay the enmity」翻成「滅了冤仇」,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slay,是「殺死」的意思,後面只能接「動物」,不能接「enmity」。
 
把「foreigner」翻成「客旅」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fellowcitizens,這個字不是英文。顯然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
 
把「peace」翻成「和平的福音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自已是「聖殿使徒和先知是「地基」基督耶穌是「角石」。歐買尬
請問基督徒,這麼「狂妄」的比喻,你們能接受嗎?
 
至於「偽造動機」,自然就是「廢掉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這句囉
 
馬太福音5-17:
Jesus Christ: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law),乃是要使律法完整(fulfill)。

詩篇111-7、111-8:
祂手所行的是真理與審判(verity and judgment);
祂的律法(commandments)是無疑的(sure),
祂的律法牢牢地永遠不變(stand)。

詩篇147-19:
祂將律法(statute)和審判(judgment)指示雅各。
 
阿摩司書5-24:
神惟願審判(judgment)如大水滾滾,公平(righteousness)如江河滔滔。

箴言10-2:
惟有公平(righteousness)能救人脫離死亡。

約翰福音14-15:
你們若愛我(Jesus Christ)就遵守我的律法(commandments)。

啟示錄22-12:
(Jesus Christ)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2-6:
神(God)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雅各書1-25:
惟有詳細察看完整律法(the perfect law)的,在他的「行為」上必然得福。

創世記18-18、18-19:
萬國都必因亞伯拉罕得福。
亞伯拉罕遵守神之道,就是「行」公平與審判(do justice and judgment)。

約翰福音5-30:
我(Jesus Christ)的審判是公平的(my judgment is just)。

詩篇33-5、36-6:
神喜愛公平和審判(righteousness and judgment)。
神的公平(righteousness)像高山;神的審判(judgment)如深淵。
人民、牲畜,神都救護。

詩篇37-28~37-31:
神喜愛審判(judgment)。義人(the righteous)必繼承國度,永居其上。
義人的舌頭講說審判(judgment),神的律法(law)在他心裡。

馬太福音23-2、23-3:
Jesus Christ: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

馬太福音5-18、5-20:
Jesus Christ: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
律法(law)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pass),都要「被完整」。
你們的義(righteousness)若不勝於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
斷不能進天國。

詩篇119-126:
這是耶和華降罰的時候,因人廢了你的律法(law)。

約翰壹書2-29:
神是義的(righteous),凡「行」義(do righteousness)者都是神的子女。

彌迦書6-8:
神只要求(
require)你行公平(do justly)、處世謙卑(walk humbly)。

申命記6-24、6-25:
神命令我
們行(do)這些律法(statute)。
我們若行(do)神命令的這些誡命(commandments),
這就是我們的義(righteousness)。

詩篇中,「審判」與「律法」連結;
阿摩司書、創世記、詩篇中,審判」與「公平」連結
約翰福音中,「律法」與「愛Jesus」連結
馬太福音中,「righteousness」與「law、猶太律法學者(scribe)」連結
申命記中,righteousness」與「律法(statute、commandments)」連結
所以,
judgment、commandments(law、statute)、righteousness、justice、
love Jesus、do justly,
這6個東西,在神的眼中是同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