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國琳臉書驚現恐怖戲迷 愛女被威脅賣掉
丁國琳演反派深植人心,不料竟有瘋狂戲迷在臉書留下「要小心保護你女兒,我跟北部角頭很熟,萬一你女兒被帶去販嬰集團」等恐嚇字眼,據悉她在基隆深澳坑派出所備案,但昨不願多談細節只說:「當藝人笑罵由人無所謂,但威脅到家人就不能允許。」
丁國琳曾在《台灣霹靂火》演「邢速蘭」使壞而知名,近期又在三立《家和萬事興》中飾演為獲名利不擇手段的邱金蘭,在網路上被罵翻,前天竟有具名為「王文豹」的網友,在她臉書女兒照片下方留言:「丁國琳阿!!!!你要小心保護你女兒阿!!!!我跟北部角頭很熟悉!!!!萬一你女兒很快被帶去販嬰集團喔!」還補了句「不然我幫不了你!!」並自稱是江國賓粉絲。
她見到留言回「如果你是開玩笑的我會原諒你,否則我會報警」,但對方沒再回應,引起近2百名網友對惡意留言者撻伐,還人肉搜索他資料。
向基隆派出所備案 網友道歉稱玩笑開過火
隔了16小時,這名網友又稱「我向國琳姐道歉!!但是我以後不敢開玩笑!!!!!不是認真的!!!」丁國琳女兒小饅頭已快5歲,是她和前男友、也是第一金控前董事長謝壽夫之子謝昂倫的非婚生女。
昨記者求證丁國琳,她表示:「公司還在評估是否循法律途徑解決。」她昨因女兒患腸病毒高燒38.8度,忙得焦頭爛額,強調:「家人是我最在乎的一環,他踩到我痛處,不能讓這種人得寸進尺。」她最近諸事不順,日前因拍戲往後仰,導致第9根肋骨骨折、第10根裂傷。丁國琳昨凌晨打電話到基隆市警察局深澳坑派出所備案,留言恐嚇的男子昨早在網路上向丁國琳道歉,警方昨仍在她家附近埋伏,沒發現可疑人物,若丁國琳正式報案,警方將調查男子在網路上的IP位址。
報你知 網路恐嚇可處2年以下徒刑
律師廖芳萱表示,根據《刑法》第305條,在網路上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前提是需要先根據IP位址,找出留言當事人,建議民眾透過電信警察檢舉網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