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3 00:53:48Brandon

熱情不滅--小叮噹與大雄

小叮噹--小四,是哥哥,同學們都暱稱他叫做小叮噹,
永遠的笑臉,圓圓肉肉的臉真是可愛.
大雄--小二,是小叮噹的弟弟.跟哥哥完全不一樣,
瘦小的身材,看起來很老實乖巧,上課很喜歡發問.

兩兄弟都非常聰明,尤其是哥哥.
學習速度超快,講解過的文法也記得,
而且會舉一反三.
弟弟也不差,以他的年紀(8歲)能夠聽懂國中的文法已經算了不起了.
(我已開始教他們國中文法)

兩兄弟上課都很乖,除了弟弟喜歡發問之外,
(學生上課踴躍發問是件好事,比呆呆地坐在底下好多了)
但是兩兄弟一下課就跟兩個 "瘋子"一樣,嘻哈打鬧摔角什麼都來,
跟一般同年齡的小朋友沒啥不同.

他們帶學校的英文課本來,
我看了直搖頭...
這樣的英文教育,實在是本末倒置.

多年前我剛出國,在倫敦的同學有些是新加坡人.
台灣去的學生私底下會嘲笑他們的新加坡式英文(Singlish)
說他們是胡亂發明語言,腔調又奇怪,沒人聽的懂.

後來交報告時,我們都愣住了!
一篇幾千字的英文報告,他們2個小時就寫完,而且拿很高的分數.
我剛出國英文又不好,常常為了報告跑遍各大圖書館找資料,然後連續熬夜.
每每苦不堪言...總是羨慕他們的"神奇能力",
也開始懷疑在台灣學英文學到哪裡去了?
才發現,我們國中高中(現在包括國小)學了那麼多年的英文,
連個像樣的文章都寫不出來;台灣從來沒有教我們英文寫作有分很多種,
光是學校用的Academic Writing,台灣哪個中學有教?搞不好連大學生都不會!
我們一直在鑽研艱深的文法,訓練考試解題,猛背單字,結果現在很多人連回覆
英文emails的能力都沒有,更別說Academic Writing!

11年了..

11年後,我看到台灣的中小學課本.
依然沒有進步,依然錯誤百出,依然笑話連篇,依然讓人傻眼...

連台灣現在瘋狂的 "全民英檢",
我去下載了模擬試題,也很讓人"驚訝".
典型的"台灣人出的題目"--也就是"台式英文",
(我並不是輕蔑,也沒有看不起;只是深深覺得惋惜)
一個被當成國家英語指標的考試,竟然如此不專業.
當然這是有脈絡可循的--從中學的英文課本就可看出.

沒錯,語言只是一種溝通的工具;
但是語言其實是隱藏了更深層的意義--文化.
不了解語言背後的文化,是沒有辦法學好一個語言.
所以西方人很難理解中國詩詞之美,即使透過翻譯;也都失真了.
所以看英文電影,如果只看翻譯字幕,是無法了解許多笑話/諷刺/隱喻/俚語.
那也是為什麼紅樓夢一定要看原文才能感受精采之處;
莎士比亞要看原文,(不過莎士比亞的原文有很多古式英文用字淺辭,很麻煩)
有了那層文化隔閡,學到的語言只不過是皮毛罷了..

皮毛也就算了;寫出來的句子就會變成直接"中翻英",
不然就是寫對了,但用法很奇怪.
那是種直覺,我不會解釋;但一看就知道那是台灣人寫的:

(全民英檢中級練習題--摘路自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
Then, she got up late and missed the company bus, so she was thirty
minutes late for work, that made her boss very angry.
What was worse, when she got home this afternoon, she couldn't
open the door because she had left her keys at her office.

太多的贅詞,字的排列以及語氣鋪陳來看就知道是從中文思考來寫英文,
可是往往英文是完全不同的思考模式,很多寫法用法要跟中文相反;
甚至完全不合中文的邏輯,可是這些東西,我們的學校不會告訴你,
老師只要你死記主詞+動詞+一堆東西....
死記現在式第三人稱動詞要加s或es或去y加ies,
死記一大堆的文法,然後胡亂湊在一起,就會寫出以上這樣的文章.
這就是我們英文教育的悲哀.....

所以當我一看到小叮噹的英文課本,我的心就涼了...
又去借了幾本國中跟高中的英文課本..更是讓人寒心.

唉..11年了.許多東西都變了;
許多東西,卻一點都沒變.


圖片來源:http://mobile.my-life.net/files/1940/200~149.JPG




************延伸閱讀*****************

英文教育 犯了「最基本的錯」

李家同/暨南國際大學資工系教授(新竹市)
http://www.udn.com/2004/10/23/NEWS/OPINION/X1/2309267.shtml





在中文裡,兩個動詞,當然是可以同時出現在句子裡,「我喜歡念書」、
「我不愛聽音樂」這些都是正確無誤的句子。可是在英文裡,兩個動詞連在一起用,卻是犯了大忌。

因此,這次教育部的官員們,寫出了「Each party is reasonably provide access to research」,就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is」和「provide」都是動詞。這種錯誤,我稱之為「致命的錯誤」,我的學生如果犯了這種錯誤,我會寫上FE,意思是你犯了一個fatal error。

雖然媒體對這件事大肆炒作,我可一點都不以為奇,因為我相信,絕大多數學生會犯這種錯誤。我在大學裡教了好多年的英文,我也每周都參加研究生論文研討會,我深知同學的英文程度,容我說一句不中聽的話,
他們就是一群會犯基本文法錯誤的人。

我不喜歡在此嘲笑任何人,我們應該深刻地檢討,為什麼學生會犯這種最基本的文法錯誤?我們的學生,國中時就念了三年英文,在高中,又念了三年英文;進高中,要考英文,進大學,又要考英文,但是為什麼不會基本的文法呢?

道理非常簡單,我們的英文教育並不注重基本的文法。大多數老師注意的是文法裡的較難部分,虛擬語氣、冠詞等等都是老師們的最愛,至於文法中最基本的部分,絕對不會出現在考題之中。

一直到現在,大學生常忘了在動詞後面加s,忘了有時一定要用has,而不能用have。他們也會在must或can的後面加上to,在使用現在完成式的時候,又忘了用過去分詞,至於兩個動詞連在一起用,更是家常便飯。

儘管這些同學如此糊塗,只要給他們當頭棒喝,幾次以後,他們就不會犯基本文法錯誤了。我的學生每周要寫一篇短短的中翻英,暨大有一個改英文作文的電腦系統,每次我改作文,一定一面口呼學生的名字,一面解釋他錯在那裡,當然也警告他以後不得再犯,這些動作,全部由電腦記錄下來,事後學生可以看到,也可聽到我告誡他的聲音。一年下來,大概不會再犯這種基本而致命的錯誤了。

我每個周末都要改一百篇左右的文章,每一個錯誤,都列入檔案,下一次上課時會向同學們解釋這些錯誤應該如何改正。每周改一百篇英文作文,不是一件令人心情愉快的事。每次改作文以前,一定要吃降血壓的藥,以防看到荒謬的文章,會一命嗚呼也。但是到了學期結束時,眼見同學們犯錯的機會越來越小,血壓藥大概就不再需要了。

我要在此向社會提出嚴重警告,全國的英文考試都沒有注意到英文的最基本部分。即使學生通過了考試,仍不能請他寫英文文章。我就握有證據,我有學生寫英文作文時,錯誤百出,但是他卻在國家舉辦的重要考試中,考到了高分。

英文教育一定要務實,也就是說應該要明訂共同的目標:學生寫英文句子不犯基本文法錯誤。有些時候,學生上的課,看起來內容偉大無比,但是學生的基本功力其實不行。老師們總對將學生打好基礎的工作沒有興趣,只想教那些極有學問的東西,考也是考那些有學問的東西。學生好像已經學到了極高深的學問,其實,一旦叫他寫文章,他就會很起勁地將兩個動詞連在一起用。

有一次,一名同學一口氣用了三個動詞,他說他只知道不可以用兩個動詞,所以他用三個動詞,這下大概是正確的了。如果我們的英文考試仍然奇難無比,而絲毫不理會學生會不會犯基本文法的錯誤,我只有勸政府官員們不要叫部下寫什麼英文文件,以免丟人現眼也。

學生可以不犯基本文法錯誤的,如果他們從小就不做選擇題,而是真槍實彈地寫英文句子和英文作文,一旦犯了錯,老師會告訴他。政府官員就不要再害怕部下寫出了奇怪的英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