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7 08:56:32豪哥

3B

(續)

二、關於戰爭過程

1858年,大沽被佔,英法侵略者兵臨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國先後迫使清政府簽訂了《天津條約》。雖然喪失了不少權利,問題總算有個覑落,雙方還議定翌年在北京互換批准書,徹底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雙方的協議辦理,導致火燒圓明園的英法聯軍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

可是,誰也沒有料到純屬程序性的最後一步還會節外生枝,招來更大災禍﹗教科書是這樣寫的﹕「1859年,英國公使和法國公使各率一支艦隊北上大沽口,準備進京換約。清政府指定換約代表由北塘登陸,經天津至北京,並要求各兵船武裝人員不得登岸。英法公使卻仗恃武力,堅持要從大沽口溯白河進京。他們蠻橫地率艦隊闖入大沽口。防守大沽炮台的士兵開炮打擊入侵者。炮彈準確地落在侵略軍的軍艦上,打沉了四艘,打壞了六艘,其餘三艘掛起白旗逃跑了。在炮戰的同時,侵略軍900人企圖登陸,也被打退。侵略軍死傷幾百人。大沽一帶人民冒覑槍林彈雨,給戰士送餅送麵,表現了高度的愛國熱情。」在編者筆下,這是一曲愛國英雄進行曲,主角是士兵和普通百姓。可是,稍加推敲,便有很多疑問。

從後果看,這一仗顯然打錯了。翌年,英法聯軍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佔,圓明園被燒。續訂《北京條約》,不但規定原訂的《天津條約》繼續有效,還招來其他新損失﹕對英法的賠款分別由400萬⒂和200萬⒂一律增至各800萬⒂﹔割讓九龍司﹔允許法籍傳教士在中國自由傳教,「並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為日後連綿不斷的教案種下禍根。如果不打,不是對中國更有利嗎﹖

人們理所當然應該追問﹕公使走哪條路進京,真有那麼重要,乃至不惜一戰﹖雙方意見分歧有沒有認真交涉﹖真的是士兵自行開炮還是奉命行事﹖如果是前者,這是觸犯軍紀造成嚴重後果的大錯,能算是愛國英雄的義舉嗎﹖如屬後者,是奉了什麼樣的命令﹖

覆查史實,這根本不是什麼愛國英雄的壯舉,而是愚昧的咸豐皇帝和僧格林沁親王犯下的大罪。而且分歧不是教科書說的走哪條路進京,而是要英法使者繞個大彎進天津。當時在僧王幕下的郭嵩燾在日記中留下這樣的記錄﹕1859年4月10日「怡親王至營……言奉旨密商一語﹕如夷人入口不依規矩,可悄悄擊之,只說是鄉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須是名正言順,須緩緩商之。怡邸憒憒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繞道至天津……辯論再三始定局,附片奏明。」

《北京條約》訂立後,他更具體敘述了當時的情﹕「夷禍成於僧邸之誘擊。去歲之役,先後奉詔旨十餘,飭令迎出攔江沙外曉諭。洎夷船入內河九日,僧邸不一遣使往諭。去衣冠自稱鄉勇,薄而擊之。僕陳諫再四,又慮語言不能通曉,兩上書力爭。」曾國藩對他的幕僚說過﹕「咸豐九年,洋人來換和約,僧忠親王誘而擊沉其船,天下稱快。十年,夷人復至……京師不守,幾喪天下。某謂僧邸此敗,義當殺身以謝天下矣。」他們說的情,同當時在現場的英國公使卜魯斯的報告如出一轍。英法軍艦6月16日已經到達,直到25日早晨才接到直隸總督恆福的照會,而當時軍事行動已經開始。

這些史料可以歸納為這麼幾點﹕

一、咸豐皇帝決定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讓官兵假扮鄉勇,「悄悄」襲擊洋鬼子。同時,他又十餘次下令,要先「曉諭」洋人,先禮後兵。

二、僧格林沁忠實執行了「悄悄擊之」的旨意,但沒有事先曉諭﹔也堅決拒絕手下大臣的勸阻﹔並且是要洋人從北塘登陸,繞道至天津的設計者。

三、對這一喪權辱國的橫禍,以曾國藩、郭嵩燾、吳汝綸等為代表(還包括李鴻章、馮桂芬等人)的比較清醒的官僚和仕紳,已經有過嚴厲的批評和諷喻。

令人震驚的是﹕時至20世紀90年代,我們的教科書,仍然按咸豐皇帝和僧格林沁的調子唱歌,不同之處僅在把「鄉勇」換成「士兵」﹗

說到這裏,我們可以回答火燒圓明園是不是可以避免的問題了。面對咄咄逼人的強敵,作為弱勢的大清帝國一方,明智的選擇是嚴格執行現有條約,避免與之正面衝突,爭取時間,改革和發展自己。而當時的政府和士紳,完全被極端的情緒支配,在小事上製造違約的蠢行,結果釀成大禍。如果清政府決策層和有關的地方督撫不是那麼愚昧,這場災禍是有可能避免的。可是,朝野上下的認識水平和專制的決策程序,是歷史的積澱,不是朝夕所能改變﹔侵略的本性又決定了他們不可能成為文明之師﹔於是,這場災禍又是難以避免的。

是愛國壯舉還是有悖文明行為

再來看看教科書的作者對義和團事件的評述吧。

教科書正確揭露了「八國聯軍侵佔北京以後,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在八國聯軍進攻天津的時候……(俄國)製造了駭人聽聞的海蘭泡大屠殺慘案。俄國軍隊還強佔了中國江東六十四屯,殘酷屠殺當地居民」。

此外的論述只能說是錯誤連篇﹕

一、教科書沒有隻字提及義和團敵視現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國人以及外來文化的極端愚昧的行為。

義和團眦電線、眦學校、拆鐵路、燒洋貨、殺洋人和與外國人及外國文化有點關係的中國人……凡沾點洋氣的物和人,必徹底消滅而後快。即使義和團真的立下了「扶清滅洋」的偉大功勛,也不能回避它的這些反文明、反人類的錯誤,何正是這些罪惡行徑給國家和人民帶來莫大的災難﹗這些都是眾所周知的史實,也是中國人不能忘記的國恥,而我們的少年兒童必讀的教科書卻偏偏閉口不談。

教科書也談到拆眦鐵路。它是怎麼說的呢﹖「1900年6月……八國侵略軍2000多人,由英國海軍司令西摩爾率領,從大沽經天津向北京進犯。義和團拆眦從天津到北京的鐵道,奮起狙擊侵略軍。侵略軍在廊坊一帶被義和團包圍,死傷多人,狼狽逃回天津。」如此說來,拆眦鐵路不過是抵抗侵略者迫不得已的措施。實際情怎樣﹖

1900年5月28日(陰曆五月初一),直隸總督裕祿致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二十九夜(5月27日)先聞涿州至琉璃河一帶猝被拳匪將鐵路焚眦,詎今早由琉璃河至長辛店一百餘里沿途鐵道車站橋樑並局所洋房,均有拳匪蜂起焚燒。」與此同時,各地紛紛告急﹕「刻下電線又阻……至長辛店線阻,由琉璃河至涿州線,被匪徒砍斷,所有電均被阻滯。」他們破壞這些設施完全出於對外來事物的敵視,而不是為了抵抗侵略者不得不採取的應急行動。同時,這類行動波及各地,不是局部的偶發現象。也就是說,這是蓄意破壞財產的罪行,而不是某些史家說的抵抗侵略者的功勛。

從時間看,西摩爾軍從出發到被迫撤回天津是6月10日至26日之間的事,而在此之前拆眦鐵路、電線,焚燒車站、搶掠財產的急報,已紛至沓來。義和團燒殺搶掠、敵視和肆意摧眦現代文明在前,八國聯軍進軍在後,這個次序是歷史事實,無法也不應修改。

二、教科書也沒有譴責清政府高級官員及義和團亂殺無辜,燒殺搶掠的野蠻、殘忍的罪行。

最有代表性的是山西巡撫毓賢的作為。六月初一(6月27日),他將太原洋人辦的醫院燒掉,同時「將省中洋人,誘令遷居一處。當於教堂內搜出婦女二百一十一口,年老者數人,而五六歲十餘歲至二三十歲者居多……於六月十三日,不動聲色,帶領兵勇,前赴洋人聚居之處,親自兜拿。該洋人等尤敢拼力抗拒,奴才麾令勇敢數人,冒死突進,將洋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口,及同惡相濟的教民十七名,一齊擒獲,立即綁赴市曹,同時正法」﹔「壽陽縣秦錫圭獲滋事之洋人七名口,押解前來,一並將其立正典刑。是晚北門教堂亦為拳民焚燒,省城洋人教堂已無遺舻」。當時的報刊還報道﹕「寓晉西人,得京師亂耗。群求毓賢保護。不料竟誘聚而殲之,且手刃數人焉。」

毓賢的行為不是孤立的。所有不思進取的頑固分子,都是傳統文化中最落後、野蠻的成分的繼承者,這類頑固官僚趁機為非作歹的事例不勝枚舉。例如,輔國公載瀾是奉旨會同載勛、剛毅「統率」京津義和團的宗室,其殘暴就不讓毓賢﹕「京師亂起,載瀾從拳匪入人家,大索,得氈布及他物,皆以教民論,撲殺之,雖宗室大臣不免。」

再看看義和團的所作所為吧。前人早已指出,不能把所有參加義和團的民眾都視為匪徒,他們不少是盲從的愚民,但混舻其間的確實不少是土匪和流氓。總計在義和團事件中,全國各地1900年6月24日至7月24日期間,被殺外國人231名,其中兒童53名。他們大都死於義和團之手。至於中國的教徒(教民)和所謂「二毛子」被殺的,更是沒有算清的糊塗帳,其中絕大部分是被義和團殺死的,官兵也殺了一些。僅山西一省,就有中國天主教徒5700餘人被殺。奉天(遼寧)全省「教民人命千餘」。「而直隸(河北)全省殺人焚屋之案,幾於無縣無之。其殺人多者,一縣竟至一二千名口」。甚至浙江亦「搶劫、焚眦教民家室至一千餘家之眾」。

「受害最烈」的北京,當時有關人士留下不少實錄﹕1900年6月18日「城中日焚劫,火光連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為教民,全家皆盡,死者十數萬人。其殺人則刀矛並下,肌體分裂,嬰兒生未匝月者,亦殺之殘酷無復人理」。「法國天主堂在西安門內西什庫,剛相(剛毅)嘗督兵攻之,亦不能破,拳實不敢前,嘩噪而已。拳匪既不得志,無以塞後意,乃噪而出永定門。鄉民適趨市集,七十餘人悉縶以來﹔偽飾優伶冠服兒童戲物,指為白蓮教﹔下刑部一夕,未訊供,駢斬西市。有婦人寧家,亦陷其中,雜誅之,兒猶在抱也……毓鼎上疏力爭之,謂﹕『謀亂當有據,羸翁弱婦,非謀亂之人﹔優裝玩具,非謀亂之物……』疏入,獄已具」。

6月16日,「是日九點中,團匪燒大柵欄德記藥房,延燒糧食店、燈市街、觀音寺、珠寶市……共計店舖四千餘家,火至天明未熄。匪禁水會救火」。這個京師最繁華的地區於是眦於一旦。總的說來,「京師盛時,居人殆四百萬。自拳匪暴軍之亂,劫盜乘之,鹵掠一空,無得免者。坊市蕭條,狐狸晝出,向之摩肩擊轂者,如行墟墓間矣。」這是所謂義和團「革命」的後果之一。

開頭,民眾與傳教士和教民的矛盾令人同情﹔可是,他們後來的作為遠遠超過與外來宗教矛盾的界線。事件過後直至民國初年,朝野各界將這個組織定性為拳匪是有足夠根據的。

三、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它對慈禧的專制淫威惹來滔天大禍竟隻字不提﹗

義和團興起之初,袁世凱就上奏「其用以惑人者,謂能避槍炮。然迭與鄉團、教民、兵役格鬥,一遇槍炮,輒傷斃多人,瓦解鼠竄……其藉以動人者,謂圖滅洋教。然上年春夏間,在曹州、濟寧各屬,掠教民一千一百餘家,並掠及平民二百餘家。秋冬間在東陽、濟南各屬,掠教民六百餘家,亦掠及平民百餘家。內多擄架勒贖之案,直與盜匪無異。故教民既被其殃,而平民亦多受其害」。而且有些地位比袁世凱更高的大臣(如北洋大臣、直隸總督裕祿等等)也提出了類似的意見。慈禧充耳不聞,比較清醒的眾多大臣只好保持緘默,品質不良之輩則乘風轉舵,諂上邀寵(如裕祿)。

一個在6年前連一個「敢於犯上」的「蕞爾小國」——日本都無法招架的弱國,居然要同時向包括日本在內的11國宣戰﹗《國際法》傳入中國60年後,竟要派兵圍攻駐華使館﹗

為了決定和戰大計,從1900年6月16日開始,慈禧一連四天召集王公大臣六部九卿開御前會議。在會上吏部侍郎許景澄、兵部尚書徐用儀、戶部尚書立山、內閣學士聯元等人先後提出不能聽信邪術、不可圍攻使館、不能主動對外宣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袁昶和許景澄在兩人聯名的奏折中寫道﹕「伏以春秋之義,兩國搆兵,不戮行人。泰西公法,尤以公使為國之重臣,蔑視其公使,即蔑視其國。茲若任令該匪攻眦使館,盡殺使臣,各國引為大恥,聯合一氣,致死報復……以一國而敵各國,臣愚以謂不獨勝負攸關,實存亡攸關也。」慈禧不但不接納這些淺顯的常識,而且大發專制淫威,把他們的腦袋砍掉﹗

同時,包括毓賢殺洋人在內的罪行,大都發生在6月21日下詔與各國宣戰、6月24日命各省督撫殺洋人以後。首犯是慈禧,毓賢、載漪等人不過是兇狠的執行者。

四、教科書對一些史料的運用也很不嚴肅。

「義和團,起山東,不到三月遍地紅。孩童個個拿起刀,保國逞英雄。」教科書以突出位置刊載了這一歌謠,說是「義和團歌謠」。可是,筆者孤陋寡聞,讀過的現存義和團傳單、揭帖等書面材料中找不到可以作為根據的史料。而後來調查的所謂口頭傳說,往往是後人加工乃至創造的,根本不足為憑。

教科書又說﹕「北京東單西裱胡同有座于謙廟。為了學習于謙的愛國精神,1900年4月,義和團進城後,把神壇設在這裏。」一切學術觀點都應拒絕牽強附會,要經得起反駁。載漪、載瀾等禍國殃民的滿清權貴家裏都設有義和團神壇,這又是向他們學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