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9 22:28:32小妮子

真相大白之後的理解

最近好嗎?

假如再度碰見,

依然會禮貌性的問候!

 

畢竟你是曾讓我牽腸掛肚, 朝思暮想的人!

 

相隔四個月後的相見,

在住家附近的捷運站,

許久不見的你, 風采依舊,

而我? 似乎也有了些改變。

 

你瞧見我沒有刻意裝扮的模樣,

驚訝的讚賞: 哇! 妳變瘦了!

我平淡的反問: 有嗎?

點頭如搗蒜的回應:

有啊! 以前妳大版, 現在縮水了不少!

 

聽到如此的誇讚,

暗喜類固醇效應真的在離開了.....

有朝一日一定能回復之前的窈窕...............

 

"剛回來沒多久?"

"對呀! 又去了趟日本, 妳知道的。"

"好忙啊!"

"沒辦法呀! 做生意啊!"

 

嘴上應答了解, 心中明瞭你連篇謊言!

心知肚明你是個編故事高手!

 

早就已經回來這裏, 只是沒有與我聯絡!

 

 

就是因為如此, 才沒有特意裝扮,

淡淡的抹了點唇膏便出門,

不想為一個已不值得掛念的人,

浪費自己的精力與時間。

 

答應和你碰面,

是想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

瞭解之後要不要再繼續?

那就再說再研究吧!

 

原本以為只有咱們兩個相約,

沒有想到你還另外約了個友人,

理由是他也很想見我---你口中聲稱的女友。

 

 

曾幾何時我成了你的女友?

口中聲稱, 心想另外一個小女生吧?

 

雖然你曾在室友面前從背後環抱我:

"在我心中她是我老婆!"

 

當時的我頭搖得像波浪鼓否認,

但是心中的甜蜜感蔓延全身呢!

 

這已無所謂啦!

因為已經不重要了!

 

自從那次你的友人問了我一個問題,

就心裏有數: 我們回不去了!

 

01/12晚, 你的友人詢問:

"倘若XX再回到妳面前, 妳會接受他嗎?"

"當然不可能! 已經是過去式了!"

 

見他一副似乎如釋重負的模樣,

好奇心大起: "怎麼問我這問題?

難不成他回來了?"

"對呀! 沒錯!"

"什麼時候的事情?"

"昨天晚上!"

情緒頓時百味雜陳.......

"回來也沒有主動聯絡? 這叫做戀人?"

 

朝思暮想, 牽腸掛肚, 無時不刻不掛念;

經濟狀況不甚佳的我,

也想盡辦法辦理節費電話,

與購買國際電話節費卡。

為的就是想要和你聯繫,

再三邀約我前往中國大陸與香港,

更甚而之的向我求婚-----

強調不介意咱們的年齡差距!

 

說真格的, 當時真的還有些暈淘淘呢!

還以為幸福真的降臨了!

 

那時不辭勞苦的每天往返,

希望能夠為你的創業之路幫上些忙,

睡眠總是不足,

趕工作的時間總是緊湊,

盡可能的陪伴與詢問.........

 

直到02/18日這天,

才徹徹底底的對你死了心:

真的回不去了!

 

找了間24H的茶館餐敘,

替你點了巧克力奶茶,

你友人是珍珠奶茶,

自己是總匯海鮮鍋。

酷似美國歌手的友人,

為你提出了許多讓我無言以對的問題,

原本認為平和歡樂的氣氛,

瞬間凍結凝固, 變得沉重不堪!

 

等到你友人長篇大論的指責完畢,

換我辯駁---為自己的清白與捍衛名譽,

沒有做錯事, 為何要受人指責?

 

眼淚再也忍不住的奪眶而出,

幾乎克制不住的想要大吼:

假使沒有在意你,

會將你的照片放在皮夾裡隨身攜帶?

 

一切的始作俑者是你! 是你! 是你!!!!!!!!!

 

沒有你的告知,

其他人怎麼會有我的聯絡方式?

 

眾多的人們中, 你只承認了一個,

反問你: 為何沒有經過我同意?

 

義氣相挺的友人詰問我:

為何幫忙討家電用品? 租賃房屋?

回答如下: 因為他們自稱是你的朋友!

在我的想法很單純: 互相幫忙!

曾在新加坡時孤立無援,

所以會以同理心去對待!

 

只是我被出賣了! 哈哈哈哈哈哈.........

 

而你? 卻不懂得保護自己心愛的女人,

一再強調之前你有交代:

切勿與任何自稱你友人的人們聯絡,

怎麼會沒有遵守?!

 

好想問你: 既然你知道你的兄弟覬覦,

為何你仍與他同住?

 

不是說和X人不認識?

又怎麼用他的電話號碼撥打給我?

而且他也信誓旦旦的說你還沒回來,

事實上你已經回來一陣子了!

 

難不成真的是兄弟如手足, 妻子如衣服?

要求我傳姓名資料給你,

好替我購買機票與你見面,

誰知你的電話號碼傳送都是失敗,

這樣又要怪誰?

是上帝要我們不要在一起?

 

友人認為我仍是在乎與愛你的,

堅決的搖頭: 沒有了! 沒有感覺了!

因為感覺已經死了! 回不來了!

 

 

好想問你: 怎麼不老實說你也欺負過我?

對此我選擇了原諒與沉默,

怎麼變成了像是我背叛你的原罪?

 

離開茶館前, 好心奉勸你:

重尋一個女生當你的伴侶吧!

你拒絕了: 不要了! 再也不要找愛人了!

 

走出了茶館, 才驚覺你的腳似乎行動不便,

好心攙扶你, 被你婉拒: 不要緊!

 

要你以機車搭載我一小段路程,

也明白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了!

 

農曆新年期間, 還曾經撥打電話予我,

撒嬌要求希望可以碰面,

當時的我在前往彰化縣鹿港鎮的途中,

想當然耳的不可能!

聽你的口氣與想法不相信,

堅信我仍在臺北, 不想見面找藉口而已。

 

答應我要在明天打電話聯絡,

也從此消聲匿跡;

直到三月份前往臺中,

讀取了之前你傳送給小女生的簡訊,

內容稍稍讓我詫異:

"新年快樂! XX! 我愛妳,

我想把妳帶到我的身邊來。"

 

更加明白: 對於感情, 你是個花心蘿蔔。

 

不在意你喜歡誰,

但是請記得: 我和小女生是同胞啊!

 

何苦這樣玩弄別人對你的真心?

 

已切斷所有對你的思念與掛慮,

文件有找到的話, 會想辦法歸還.......

 

 

人生的道路還很長,

停止遊戲人間吧!

 

 

保重! 假如有緣再見,

依然會保持微笑, 但不會再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