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1 15:50:02米凱爾

反歸咎的迷思

我剛剛看trouble版上有一個回『利用我的義氣』那篇,那個人說:

不喜歡就要講啊
什麼不想說出來 看他有沒良心....
吃虧了還只會在心裡生悶氣
人家白目你就接受啊 不然勒 一直讓人踩在腳底??
這樣還叫朋友嗎? 真正的朋友心裡會有這麼大的芥蒂嗎?
被人當成理所當然的爛好人 是你自己造成的
態度強硬一點吧

不是有義氣的人活不下去 有義氣並不是這樣當的

這種說法是一種反歸咎的說法,常常用在日常的生活上面,像是我舉個例子,一個美麗的小姐半夜穿著露背裝走到四下無人的巷子口而被強暴了,請問你會把責任歸咎在誰身上,大概是『是她自找的,誰叫她穿那麼少又自己笨到走到無人的巷子裡面。』吧。

就像某人常說的,凡事必有因,那個因的確是造成事情錯誤的結果,可是請問我們要歸咎誰呢?簡單的說,我們應該要罵誰?

有時候我們會因為自己的個性特質而導致別人想加害於你,因在你身,可是錯不是在你身上,而是那些想加害於你的人,歸咎責任是很嚴重的事情,為什麼這個世界大部分的人都想要罵無辜的人而忽略掉真正的惡意,請問我們在推波助瀾嗎?

回到剛剛的例子,由於治安無法保障大家能夠安全的夜行於街口,而把責任歸咎在那個女子身上,這個就像是當年海盜氾濫,清朝政府卻罰住離海邊太近的居民,我們都曉得這點是相當離譜的錯誤,當自己犯這種錯的時候,別人也是會這樣著理的。

我不認為導致那樣結果的人有那個責任去接受懲罰,雖然只要拿掉操縱變因就可以免除掉其結果,惡意跟善意是天壤之別的東西,居然可以拿來一起做為衡量犯罪的工具,有時候這兩者是很難區分的,不過大多數卻還是非常明瞭,就考驗我們自己的價值觀吧。

把事情怪在出事的原因身上確實是很容易,要辨別卻是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