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1 14:40:43打狗瓶子

戲劇化

寫歷史劇,有一點壞處,就是無法天馬行空,任意湊來湊去。唯一能加的大料是愛情的部份,因為史書上不會提到愛情,除非是帝妃戲。但是要如何顧及歷史還是戲劇化?是否能把壞人寫成好人,好人寫成壞人,或者是兩個敵對的人,一開始的關係是朋友,後來因為立場不同而對立,就因為戲劇性。以前廟口戲還喜歡演范蠡和西施是青梅竹馬,這樣增加西施到吳國去的時候悲歡離合。

歷史重要?戲劇性重要?

戲劇雖說是娛樂,但是在以前是有教化作用,教忠教孝,死人骨頭,雖然現在不具備這樣的性質,但是就可以顛倒歷史嗎?或者加料美化、醜化或是做其他更改,就因為政治立場或是戲劇化?像中國拍台灣歷史劇就充滿這樣的矛盾,「滄海百年」美化了林家,卻醜化了林爽文和淹滅原住民退英軍之史實;同樣的,「施琅大將軍」、「鄭成功」就美化了「同胞骨肉不相殘」,醜化在台灣的荷蘭人和東寧王國。歌仔戲裡也有這樣的情節,像明華園多年前的「鴨母王」就是把大貪官王珍演成好人的丑角;河洛的「林占梅」也把戴潮春和林占梅演成是朋友,其實兩人唯一交集是戴潮春攻竹塹的時候,林占梅率鄉勇抵抗。

背負沉重的歷史包袱,必需閱讀許多書籍加以融會貫通,因為會因角度的不同會有不同的解讀。例如,林少貓是英雄還是土匪?在國民黨眼裡,因為他是對抗日本人,所以他是英雄;在日本人的眼裡,他是反抗者,當然是土匪(這是談立場問題,沒有政治走向)。以現在的眼光來看,林少貓在當代的學者眼裡,他是「地方角頭」。在這樣的情境下,要如何處理?

曾經找尋某歷史人物的資料,有兩本書說他貪污,然後才有下一個重要的動作,貪污這件事是真的嗎?還是這兩本書互抄的而已?不得而知,因為他貪污,然後發生下一件事?就這麼編戲齣,似乎有欠公正。一本史書上寫某個人物是小丑或是三花,就一定公正客觀嗎?

要顧及歷史,又要顧及戲劇化,這些在在都在考驗編劇的智慧,除非是天馬行空的虛構故事,否則都會涉入這些矛盾和取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