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朋友的~~~看起來像相機~~其實它是手機
剛開始我還以為是相機哩~~
翻過來一看~~~是手機耶
用我手機拍的~~~弱掉~~~我只有補光燈~~~人家的是真的閃光燈哩~
總結~~~
它的相機功能還蠻強的~~但是總覺得拍出來的畫質顆粒很大~~
而且它是真有閃光燈~~不像我的只有補光燈 ="=
手機也是觸控式的~~其它的功能~我還沒實際去試~~
不過真的很可惜~~它是LG~~我不愛韓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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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支好猛喔~ 那拍照時就可以瘋狂的打閃燈了...
1º. 累積了454/8,766小時,到8,766小時=1年 2º. 0/388,000年 註:可以受薪或義務
省到累積:Bal b/f TW$32,506 +早餐TW$80 +午餐TW$80 +晚餐TW$80 +當天用膳共少於240台幣可得TW$80 +不約人用膳TW$80
詐騙的人才該死刑... 害人一無所有... 傾家蕩產... 怎麼台灣判那麼輕?!... 律師說警員也要業績... 或立法委員也被收買... 所以
〈當臉吻上了櫃子〉 這純屬意外 時間就發生在今天早上 / 其實我昨夜睡得很飽 早晨睡到自然醒 但還是窩在棉被裡至少半小時後才
2025.1.23 達明一派 - 今天世上所有地方
這支好猛喔~
那拍照時就可以瘋狂的打閃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