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8 04:29:02||* 樂ˇ噎__
28 | 置頂 | 你們肯原諒冠希嗎?
回到家逛起無名哈拉版
逛著逛著來到了這邊他說的話是我心裡的吶喊
他作的事是我想做也作不來的,怎麼說?
他說出我心裡的吶喊是我無法表達的
他一字一句說出冠希何錯之有,我只是愛慕似的再支持冠希
以下是他(bella168huan)的發表,我希望對冠希不管喜歡?或者討厭甚至不諒解的朋友
可以專心的看完它,再來判定是否要原諒冠希,好嗎。
慾照事件從一開始的沸沸揚揚,到陳冠希出面認錯、道歉,似乎沒劃下一個句點,反而給了大家更大的省思空間。
當陳冠希出現在媒體前,鎂光燈對著他瘋狂的閃爍,面對台下三百多名虎視眈眈的記者,他的眼神沒有逃避、沒有閃爍,一字一句說出他的歉意與無奈,當下…我原諒了這個年少輕狂、少不更事的大孩子。
我以為大家也跟我一樣,接受這個誠懇道歉的孩子。但是沒有,隔天媒體瘋狂批判他,從他眼神不屑、到摸下巴動作、到高人指點、吃口香糖,說他退出演藝圈是打算去其他地方發展,甚至有媒體批評陳冠希宣稱照片為其版權所有,是為了推卸刑責?
媒體的批判讓我開始省思,我們的社會到底怎麼了?
從小到大,我們受的教育是知錯能改,勇於認錯。為什麼陳冠希站出來向大眾道歉,得到的不是諒解,而是更嚴苛的批判?
媒體拿出一張陳冠希沒正眼看人的照片,一旁寫著大大的「眼神不屑」。試問如此主觀的認定,是媒體報導新聞時該有的客觀態度嗎?
又說陳冠希結束記者會後出現摸下巴動作。他不過是開記者會,又不是肢體有問題,為什麼不能出現慣有動作?媒體用此影射他的道歉沒有誠意,未免有失公允。
甚有媒體指證歷歷,說陳冠希開記者會的時間點是經過高人指點。我相信每個人碰到問題都會尋求協助,何況陳冠希碰到的是大多數人一輩子都不會碰到的難題,他尋求其他人意見有錯嗎?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情會被影射成某種操作,只因為他是藝人,他就該背負所有原罪?
更何況….陳冠希何罪之有?
很多人說陳冠希有錯︰
1.錯在他自拍?我知道買毒品違法,不過買相機絕對不違法。偷拍別人違法,但自拍絕對不違法。
2.錯在他和眾多女星發生性行為?很多人一輩子有過的性伴侶絕對超過陳冠希,只是他的身分是明星,他的對象也是明星,除此之外,他跟我們平常人並無不同。我沒看到他有任何怪異的性癖好,他做的事都是我們正常人在性行為中會做的事。違法嗎?絕對不!
3.錯在他身為公眾人物卻沒有以身作則?陳冠希私底下拍攝性愛照片供自己觀賞,卻被不肖人士竊取、散佈。從頭到尾都是媒體大肆報導,任意刊登他們的性愛照片,到頭來卻批評陳冠希做出錯誤示範。試問從未有心示範,何來錯誤?
4.錯在他誘騙女性拍下不雅照片?我也是女性,我相信當下那些女性都很樂於和他一同拍攝照片,一來是為了增加情趣,二來每個女人都希望取悅另一半,何況是陳冠希如此俊俏、熱情、天賦異稟的男性。男女兩情相悅的情事,何苦說成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偏差的不是陳冠希,而是我們腦中的兩套標準吧!
誰有錯?
1.竊取陳冠希照片的人有錯。他為了一己之私,傷害陳冠希及數位女星和他們的家人、朋友,更令我們社會付出巨大的代價。他才是罪魁禍首,但是批判他的人多嗎?不多!因為他不是名人,他扛不起眾人聚焦的焦點。
2.媒體有錯。淫照事件最大獲益者無非不是媒體,眾人透過他們窺視受害藝人的隱私,也讓他們收視大增、增版印刷。然而媒體不但沒有站在客觀立場報導新聞,反而大肆張貼照片,用腥羶文字繪聲繪影的描繪照片內容,並將高道德、高標準貼在受害藝人身上,試問當媒體自詡為正義使者的同時,是否檢討過自己客觀與否,或者只是為了收視率而極盡所能的剝削受害藝人,捫心而論,這些藝人何錯之有?真要說操作,媒體的操作絕對凌駕所有人之上。
3.我們有錯。淫照事件滿足了大眾窺探藝人隱私的好奇心,但我們窺探的同時不但沒有自我反省,反而很多人隨著媒體起舞,攻擊真正的受害者,認為他們私生活淫亂、道德標準低落。試問受害藝人跟我們一般人有什麼不同?他們跟喜歡的人做愛做的事,這不是我們每個人都在做的事嗎?為什麼我們沒錯,他們有錯? 我想真正錯的是我們心中那把不公正的尺吧!
想到此,我不禁反問自己,我憑什麼自我又自大的原諒陳冠希?
畢竟…陳冠希何錯之有!!!
逛著逛著來到了這邊他說的話是我心裡的吶喊
他作的事是我想做也作不來的,怎麼說?
他說出我心裡的吶喊是我無法表達的
他一字一句說出冠希何錯之有,我只是愛慕似的再支持冠希
以下是他(bella168huan)的發表,我希望對冠希不管喜歡?或者討厭甚至不諒解的朋友
可以專心的看完它,再來判定是否要原諒冠希,好嗎。
慾照事件從一開始的沸沸揚揚,到陳冠希出面認錯、道歉,似乎沒劃下一個句點,反而給了大家更大的省思空間。
當陳冠希出現在媒體前,鎂光燈對著他瘋狂的閃爍,面對台下三百多名虎視眈眈的記者,他的眼神沒有逃避、沒有閃爍,一字一句說出他的歉意與無奈,當下…我原諒了這個年少輕狂、少不更事的大孩子。
我以為大家也跟我一樣,接受這個誠懇道歉的孩子。但是沒有,隔天媒體瘋狂批判他,從他眼神不屑、到摸下巴動作、到高人指點、吃口香糖,說他退出演藝圈是打算去其他地方發展,甚至有媒體批評陳冠希宣稱照片為其版權所有,是為了推卸刑責?
媒體的批判讓我開始省思,我們的社會到底怎麼了?
從小到大,我們受的教育是知錯能改,勇於認錯。為什麼陳冠希站出來向大眾道歉,得到的不是諒解,而是更嚴苛的批判?
媒體拿出一張陳冠希沒正眼看人的照片,一旁寫著大大的「眼神不屑」。試問如此主觀的認定,是媒體報導新聞時該有的客觀態度嗎?
又說陳冠希結束記者會後出現摸下巴動作。他不過是開記者會,又不是肢體有問題,為什麼不能出現慣有動作?媒體用此影射他的道歉沒有誠意,未免有失公允。
甚有媒體指證歷歷,說陳冠希開記者會的時間點是經過高人指點。我相信每個人碰到問題都會尋求協助,何況陳冠希碰到的是大多數人一輩子都不會碰到的難題,他尋求其他人意見有錯嗎?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情會被影射成某種操作,只因為他是藝人,他就該背負所有原罪?
更何況….陳冠希何罪之有?
很多人說陳冠希有錯︰
1.錯在他自拍?我知道買毒品違法,不過買相機絕對不違法。偷拍別人違法,但自拍絕對不違法。
2.錯在他和眾多女星發生性行為?很多人一輩子有過的性伴侶絕對超過陳冠希,只是他的身分是明星,他的對象也是明星,除此之外,他跟我們平常人並無不同。我沒看到他有任何怪異的性癖好,他做的事都是我們正常人在性行為中會做的事。違法嗎?絕對不!
3.錯在他身為公眾人物卻沒有以身作則?陳冠希私底下拍攝性愛照片供自己觀賞,卻被不肖人士竊取、散佈。從頭到尾都是媒體大肆報導,任意刊登他們的性愛照片,到頭來卻批評陳冠希做出錯誤示範。試問從未有心示範,何來錯誤?
4.錯在他誘騙女性拍下不雅照片?我也是女性,我相信當下那些女性都很樂於和他一同拍攝照片,一來是為了增加情趣,二來每個女人都希望取悅另一半,何況是陳冠希如此俊俏、熱情、天賦異稟的男性。男女兩情相悅的情事,何苦說成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偏差的不是陳冠希,而是我們腦中的兩套標準吧!
誰有錯?
1.竊取陳冠希照片的人有錯。他為了一己之私,傷害陳冠希及數位女星和他們的家人、朋友,更令我們社會付出巨大的代價。他才是罪魁禍首,但是批判他的人多嗎?不多!因為他不是名人,他扛不起眾人聚焦的焦點。
2.媒體有錯。淫照事件最大獲益者無非不是媒體,眾人透過他們窺視受害藝人的隱私,也讓他們收視大增、增版印刷。然而媒體不但沒有站在客觀立場報導新聞,反而大肆張貼照片,用腥羶文字繪聲繪影的描繪照片內容,並將高道德、高標準貼在受害藝人身上,試問當媒體自詡為正義使者的同時,是否檢討過自己客觀與否,或者只是為了收視率而極盡所能的剝削受害藝人,捫心而論,這些藝人何錯之有?真要說操作,媒體的操作絕對凌駕所有人之上。
3.我們有錯。淫照事件滿足了大眾窺探藝人隱私的好奇心,但我們窺探的同時不但沒有自我反省,反而很多人隨著媒體起舞,攻擊真正的受害者,認為他們私生活淫亂、道德標準低落。試問受害藝人跟我們一般人有什麼不同?他們跟喜歡的人做愛做的事,這不是我們每個人都在做的事嗎?為什麼我們沒錯,他們有錯? 我想真正錯的是我們心中那把不公正的尺吧!
想到此,我不禁反問自己,我憑什麼自我又自大的原諒陳冠希?
畢竟…陳冠希何錯之有!!!
上一篇:||* 敖犬、路兒
說的太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