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2 19:12:58台長
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間的衝突
別懷疑,「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間,在理念與實務上,並不是全然協調的。
一般人所說廣義的「環保」,其實可以再粗分為三大領域:
「環境保護」:像是防治化學污染、對抗大氣二氧化碳過量等
「生態保育」:像是生物棲息地維護,濱危物種之拯救等。
「公共衛生」:像是街道清潔、流行病、煙害等問題。
當然三者間會有所重疊,但也會有些矛盾存在。
這裡舉出兩個易懂的例子。
1.利用水力發電,可以在不釋出二氧化碳的情況下獲得能源,但水壩、水道等設施,水流的時空分佈被改變等,卻破壞了河川的生物棲息地。
2.離岸的大面積風力發電廠,也是以二氧化碳減量為訴求,但對海鳥、魚類等,卻絕對有某種程度的傷害。
不過若以避免全球的氣候巨變為考量,視這些問題為兩害相權之輕者的說法,似乎也頗有說服力。他們說,如果任由全球暖化,地球表面的雨量、溫度、海岸線大幅改變,那麼光是保護著某一片森林、某一片水域、某幾個物種,又有多大的意義?或者說在全球的巨變下,真的保護得住他們嗎?豈不是該把阻擋氣候變遷列為第一要務?
另外一些較小尺度的辯論,提及有人認為風力設施或太陽能板等新事物,對住民地或自然景觀造成干擾;但若同時把傳統的火力或核能發電廠視同無物,難道不是一件奇怪的心態?
我自己也認為氣候變遷的影響可能過於巨大,在權衡輕重時,該佔有比較重要的份量。不過也希望在發展各項無二氧化碳排放的替代能源時,也能用一些心思避免未來的新問題。像是地熱;我對於把大量的地下能量引到地表這種做法,真的存有疑慮。像是能源作物的種作,長期下來說不定引起土地劣化、或棲地的開發等。纖維素醣化發酵的技術,也或許會加重森林砍伐的壓力。人類以前不是曾認為氟化物安全無污染,或者化學物質排入河海就能自然稀釋嗎?
此為德國翻譯來,以推廣再生能源為目標的《太陽電力公司》的閱後心得!
一般人所說廣義的「環保」,其實可以再粗分為三大領域:
「環境保護」:像是防治化學污染、對抗大氣二氧化碳過量等
「生態保育」:像是生物棲息地維護,濱危物種之拯救等。
「公共衛生」:像是街道清潔、流行病、煙害等問題。
當然三者間會有所重疊,但也會有些矛盾存在。
這裡舉出兩個易懂的例子。
1.利用水力發電,可以在不釋出二氧化碳的情況下獲得能源,但水壩、水道等設施,水流的時空分佈被改變等,卻破壞了河川的生物棲息地。
2.離岸的大面積風力發電廠,也是以二氧化碳減量為訴求,但對海鳥、魚類等,卻絕對有某種程度的傷害。
不過若以避免全球的氣候巨變為考量,視這些問題為兩害相權之輕者的說法,似乎也頗有說服力。他們說,如果任由全球暖化,地球表面的雨量、溫度、海岸線大幅改變,那麼光是保護著某一片森林、某一片水域、某幾個物種,又有多大的意義?或者說在全球的巨變下,真的保護得住他們嗎?豈不是該把阻擋氣候變遷列為第一要務?
另外一些較小尺度的辯論,提及有人認為風力設施或太陽能板等新事物,對住民地或自然景觀造成干擾;但若同時把傳統的火力或核能發電廠視同無物,難道不是一件奇怪的心態?
我自己也認為氣候變遷的影響可能過於巨大,在權衡輕重時,該佔有比較重要的份量。不過也希望在發展各項無二氧化碳排放的替代能源時,也能用一些心思避免未來的新問題。像是地熱;我對於把大量的地下能量引到地表這種做法,真的存有疑慮。像是能源作物的種作,長期下來說不定引起土地劣化、或棲地的開發等。纖維素醣化發酵的技術,也或許會加重森林砍伐的壓力。人類以前不是曾認為氟化物安全無污染,或者化學物質排入河海就能自然稀釋嗎?
此為德國翻譯來,以推廣再生能源為目標的《太陽電力公司》的閱後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