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一例一休的僵硬性問題是全面性,不分南北或世代,怎能視而不見。並表示,修法沒有偏向資方,而是中道而行,並再度強調,特別要求勞動部必須提出配套措施,扶持勞工,讓勞工可以發揮力量。鬆綁七休一、修改一例一休,是在優先保障勞工狀況下,給予勞資雙方彈性。
一例一休現狀綁手綁腳
賴清德談到一例一休引發的爭議,他捍衛政策指出,去年勞基法修法後,他認為現狀就是「綁手綁腳、失去自由」,民意調查有66%的人認為一例一休有問題,「行政院長怎麼能視而不見?」對於勞團有聲音認為,勞基法修法不到一年就政策大轉彎,這次再修法,行政院應該要先道歉,賴清德回應,上次修法,將兩週工時84小時減為一週40小時,「這次如果走回頭路,那我應該道歉,但我們這次沒有改變」。
他說,每天工時8小時、每週40小時、加班費計算費率跟週休二日原則都沒變,只是是在原有對勞工的保障之下,嘗試給資方和勞工彈性,朝向OECD國家所強調的安全跟彈性的勞動體制來發展,「自然沒有改變的問題」。
一例一休失去彈性、勞工收入減少
賴清德表示,一例一休通過後,資方的因應方式就是請臨時工、派遣工或是縮減營業規模少接訂單。根據勞動部調查,有19%的勞工因為正常工時或加班工時減少而收入受到影響,其中有6成想再兼差;一例一休失去彈性這是事實,讓企業經營產生困難、勞工收入減少的影響是全面性的,沒有南北之分或世代差異。
賴清德舉知名研究理論指出,當勞工在某個薪資臨界點之前,願意多加班讓收入變多,在收入達到臨界點後,就較不願意加班。以台灣現今整體環境而言,還沒達到那個臨界點,「所以我也是在幫助勞工」,彈性不是只給資方,同時也給勞工彈性。
再度強調四不變保住勞工權益
賴清德說,不是只有南部勞工想加班或只有南部有中小企業,也不是只有南部認為一例一休不好而北部就認為很好;有些年輕人可能一開始收入不高,自然也會想加班,完全是看收入狀況,沒有世代差異,當然年紀大的勞工,有養家的壓力,受到的衝擊更大。
因此賴清德表示,一例一休再修法聚焦兩個原則,「週休二日」跟「勞資協議」,首先確保勞工權益受到保障,即4個不變:「每天工時8小時不變、每週工時40小時不變、週休二日精神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這4根柱子穩穩保住勞工權益後,另外再去給資方經營跟勞工安排工作的彈性,也就是排班、加班、輪班間隔跟特休休假的彈性。
給薪、加薪要看個別公司條件
至於薪資是否還有調高的空間,賴清德表示,這要回歸到市場機制,勞力本身是商品,所以政府帶動投資,推動好的經濟政策、經濟成長率提高,失業率下降,勞動力需求大於供給,薪資自然可以提高,最近國內平均起薪從22K提高到28K,就是明顯的例證。
對於勞團批評「勞工想要的是加薪,而不是加班」,賴清德回應,這要看個別公司的條件,有些中小企業可能做不到;有些公司可能有條件,但個別勞工所作工作不同,給薪自然不一樣,所以日前才會呼籲上市櫃國際級公司,有能力應該要起薪高一點,如果給薪不夠高,政府即使解決五缺問題,企業也招不到想要的勞工。
他表示,勞基法再修法在立法院審查進度算順利,接下來都尊重立法院的程序,他不宜去跟立法院說何時要通過,因此也沒有時間表,「我認為持續溝通,應該有機會讓這個法修法完成」。
修法沒有偏向資方 就是中道而行
一例一休再修法,遭到勞團強烈反對,過去與民進黨併肩作戰的勞團,如今卻站在民進黨的對立面。對於該如何與勞團等社運團體溝通,賴清德指出,他們都是談論理想的團隊,不是用交情就可以化解問題,最重要的還是把話講清楚,才有辦法取得共識。一例一休的修法,並沒有改變攸關勞工的4個要素,也就是每日工時8小時不變、每週工時40小時不變、週休二日精神不變、加班費不變,只是在這個前提下,給予勞資雙方更大的彈性。
對於部份人士批評民進黨「向右轉」,已經失去了照顧勞工的創黨精神,賴清德說,修法給予勞資雙方彈性,這是政府的責任,「沒有偏左、也沒有偏右,我們就是中道而行」。
配套措施配合勞資協商
他表示,根據勞動部調查,有19%的民眾受到一例一休影響,有人只好到處兼差,勞動條件更糟,工作間隔時間可能根本不到8小時,政府必須幫助這些勞工。鬆綁7休1須透過勞資協商,但勞團質疑,一旦勞資協商,勞工多半居於弱勢。賴清德表示,行政院通過一例一休修法時,他特別要求勞動部必須提出配套,要扶持每一個公司或產業的勞工團體,讓勞工能夠發揮力量。在保障勞工方面,賴清德也說,目前有1955勞工權益專線,如果有勞工權益受到影響,還有勞動檢查。
至於有沒有考慮與勞工團體面對面溝通?賴清德表示,立法院開過公聽會,行政院也蒐集很多勞工團體的意見,現在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經送到立法院了,就請立法院持續來推動。
勞動形態複雜 例外狀況無法適用舊法
談到輪班間隔時間的相關爭議時表示,去年修法雖將輪班間隔延長為11小時,但目前因為一些產業特殊性,尚未公布實施;如果有人擔心輪班間隔8小時會出問題,可看看現在狀況。
他說,上次修法法條中留下「施行時間另定」條文,讓勞工輪班間隔休息時間訂11小時條文遲遲無法上路;而現今勞動型態複雜,經過此次修正後,透過更細緻立法、增加彈性,讓例外狀況經勞資協商同意下可適用8小時規定。如此一來,原則上休息11小時的修法,才能真正上路。
特殊狀況變成常態就會違法
賴清德表示,目前3班制的工作,規定一天上班8小時、休息16小時,一天24小時內,不可能同時排早班又排晚班,這樣排違法。如果當天上晚班,不能隔天上早班,輪班間隔至少要8小時,頂多只能上午班;公司不會故意排整人班表,「叫你今天上晚班、明天午班、後天早班」,如果有這種狀況,一定會爆出來。
他說,三班制人員通常是一段時間內固定一種班別,只有一些特殊狀況下,可能會基於彈性調班,但這不是常態性班表,如果是常態性就違法。
艱困的經濟處境更要給勞資雙方彈性
賴清德說,他一直很關切一個問題,就是台灣面臨全球的激烈競爭,未來全球的經濟成長率約3%,台灣在馬政府時代的後面兩年,經濟成長率都是保1,台灣今年是2點多,但還是低於全球的平均值。
賴清德還說,如今台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也有困難,包括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PTPP)或是其他的經濟體,也遭遇中國的阻攔或其他困難。台灣面臨如此艱困的處境,賴清德認為,應該要給勞資彈性的空間去合作,讓勞資有合作的機會,把事業做好,然後讓經濟可以好起來。
賴清德說,台灣是個小國家,面臨激烈競爭的環境,要學習更機動、更有彈性,所以政府也在鬆綁法令。國發會負責鬆綁各部會幾十年的函釋,因為法令綁太緊了,「一個個案,函釋之後,就一體適用,所以把大家都綁住了」。所以也要鬆綁七休一、修改一例一休,在優先保障勞工狀況下,給予勞資雙方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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