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 21:05:41bok97nk40n

遠雄弊案延燒 廉政署兵分9路搜索行賄者

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涉嫌在分署長任內收受遠雄賄款,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洪不服抗告。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林澔一攝影 分享 facebook 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擔任城鄉發展分署期間,因涉收受遠雄賄賂而遭羈押禁見;由於此案疑其他未曝光人士涉嫌行賄,廉政署今兵分9路搜索並約談相關被告,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方向偵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洪嘉宏在2013年11月至翌年5月擔任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期間,利用經手新竹、台中等地眷村改建案機會,透過白手套黃慶銘收受賄賂,協助遠雄得標。北檢以洪、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而聲押,北院裁准。北檢在9月5日傳喚洪嘉宏與黃慶銘,並提訊目前在押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釐清案情;檢方訊後認為洪、黃涉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開庭後,在9月5日晚間裁定洪嘉宏與黃姓男子羈押禁見。洪嘉宏不服提出抗告。高院以被告防禦權遭剝奪而發回,北院18日再次開庭,法官漏夜審理,仍裁定洪羈押禁見。【中央社/台北22日電】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因涉收受遠雄賄賂案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查出,疑有其他行賄者,今天發動搜索及約談涉嫌人、證人,全案朝行賄罪嫌偵辦。這起案件源於,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獲報調查,洪嘉宏涉嫌於民國102年11月起至103年5月任職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期間,利用經手新竹、台中等地眷村改建案機會,透過黃姓白手套收受賄賂,協助遠雄順利得標。北檢在5日傳喚洪嘉宏與黃姓男子,訊後認為兩人涉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洪嘉宏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8日認定,本案羈押聲請所檢附的卷宗共有10宗,但檢察官僅提供2個卷宗給辯護人閱覽,且這2個卷宗內的黃姓被告、蔡姓證人等筆錄,均經檢察官遮掩,超過筆錄內容的一半,明顯遮掩內容過多,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19日認為,洪嘉宏涉犯貪污重罪,供述避重就輕,與證人及共犯所述有諸多出入,尚待對質釐清案情,而且他對於其資金來源交代不明,就本案重要情節均未吐實,明顯有串證之虞,裁准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