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7 04:46:37劉建鄰

現今,在台灣,千萬別創業!(千萬別想實現夢想!)

文/解構年代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建鄰
請不要有美夢。當你創業成了公司或商業負責人,之後,若你創業累了,休息,去打工,或去其他公司上班,你將失去勞基法、就業服務法、就業保險法等法律(該有之)保障!
此時,你若失業,你將無法領失業就助金。你也不能參加職前職業訓練!
只因為,這個政府告訴你,你因為創業成了負責人,你若創業累了,休息去其他公司打工或上班,既使老闆依法幫你保勞保,依法在你離職時,發給你資遣費,而且依法向勞工局通報你是失業勞工,此時你非屬失業勞工!
筆者試問大家,這是那門子的政府?這是合理、合法的作法嗎?
(這個規定與作法是在馬英九執政時訂的,現今蔡英文執政後,這規定與作法卻仍然存在。)
照片:勞動部 台灣就業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