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3 09:31:02非非
「指紋」身分證 民國36年就有了
七月起換發身分證到底要不要捺指紋,到現在還有爭議,其實政府早在近六十年前就已實施全民建指紋檔了。宜蘭縣五結鄉民陳榮楷昨天說,民國卅六年時中華民國身分證上就記載每個人的「指紋符號」,他還保存他祖母的身分證為證。
陳榮楷指出,他的祖母陸阿桂生於民國前卅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早已往生。民國卅六年六月卅日她領到一張中華民國身分證,當時宜蘭還屬於台灣省台北縣的行政轄區,沒有個人的大頭照、身分證字號,只有證件編號「北五上字第一○一.二號」。
陳榮楷說,特別的是身分證欄位中有項「指紋符號」,登載每個人左手與右手的大指、食指、中指、環指、小指的指頭指紋,類似同心圓的「斗」狀紋路,以「○」記錄,有如畚箕紋路狀的「箕」狀紋路,以「ˇ」記錄。
他表示,這張舊身分證上,登記有父母、配偶、出生年月日、教育程度、公民資格及宣誓日,甚至公職候選人資格都有登載。他將妥善保存,為歷史留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