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30 11:04:31愛小藍
迷戀偶像之必要性
星期六下午,在西門町打了通電話給愛小紅連絡事情,電話接通,嘈雜的週圍噪音逼得我不得不提高了嗓門:
「喂?妳在哪裡?」
「我在西門町!」
「西門町?妳...妳該不會是在V6的握手會吧?」
「我...?當然沒有!不過我有經過現場啦......」
我說的是實話,我只是跟朋友來西門町看場電影,卻不小心遇到了人山人海的場面,還搞得捷運站必須關閉一個出口,害我得繞一大段路才出得去。不過坦白說,就算我真的是來跟V6握手的,我才不會笨到自己洩底讓人家抓包,即使是跟我一樣也很喜歡他們的愛小紅之輩。
「那些都是國高中生啦!可惡!要不是自尊心的問題,我一定也會去排隊的!」
聽著愛小紅在電話裡的激動,我不禁有點莞爾,與其說是自尊問題,倒不如說是年紀問題吧!
說實在,像我們這種已經在地球上存活四分之一個世紀的「老女人」,如果還跟人家國高中小妹妹一樣崇拜年紀比我們小的偶像,怎樣好像都不是件方便拿來在嘴邊大說特說的事。至於包車追星、熬夜排隊、翹課去站崗,那更不可能,我們......我們早已過了那個年紀了啦!
大部份人的青少年時代都迷戀過偶像吧!我國中時也喜歡過的,那些當年的青春偶像到現在有的已經消失,有的不紅也不黑,有的現在仍在當天王,有的則嫁做人婦生BABY去了。
小時候對偶像的愛戀程度簡直就像幫派一樣死忠,各擁其主的歌迷之間總是立場分明,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小心囂張了些還會引起其他派系的圍剿。想當年,我盡管還是安份守己的乖乖牌歌迷一枚,卻也是會說「哼!我們家的某某甲今年得的可是勁歌金曲最佳男歌手,比你們家某某乙厲害多啦!」或是「xxx好可愛,又跳又唱真是有才藝,不像ooo只會傻笑,沒內涵啊!」這種現在想起來會覺得十分汗顏又無知的幼稚蠢話。
我的國中同學黛安娜小姐當年就是專門跟我唱反調的,她喜歡黎天王,我喜歡劉天王,兩個好朋友平常相安無事,但一提到各自擁戴的偶像時很容易就開始鬥嘴,討論之間還不忘爭辯一番。
當年我們追星,做過”最有行動力”的事,其實也不過就是帶著一束小小小的花(有時還只有一支),排很長的隊去看歌友會(以前要錢的演唱會並不多),在台下努力尖叫歡呼,結束後會追著偶像車子要簽名如此而已,比起現在的小朋友為了追星而翹課,又是包車又是包飯店,送禮物也出手大方的很,這樣看來我們以前還真是單純啊!
那時的音樂資訊不像現在如此發達,為了買黎天王的粵語專輯,我們兩個總要坐很久的公車,到那時還沒拆的中華商場二樓,當年還只是個小小門面的「佳X唱片行」訂貨,每一張CD可都不便宜,而且全都是遠渡海峽而來的”進口貨”。
只是事隔多年之後,也是我陪著她,把那些得來不易的CD們全賣到二手CD店去的。不知現在如果再提起這些事,已算是為人師表的她會不會很想鑽進地洞裡去?
隨著年紀漸增,喜歡的偶像一變再變,只是我還是維持一貫的默默支持法:買專輯、熟記歌詞、注意新聞和排行榜.....,頂多就是跟同學抬槓個幾句,偶爾剪剪報買買雜誌,存錢去看演唱會已算是最大支持了。迷戀偶像的程度其實會與日遞減,可能因為偶像過氣了、因為對象不同了、因為人年紀大了、因為不再盲目了......。
迷戀偶像,就像是種情感的寄託和投射吧!是一種無男友無暗戀對象時的替代品。為自己製造一個可以專心注意的目標,點綴一下忙碌單調的生活,既可以排遣孤單與無聊,還能順便為不景氣的經濟貢獻一點心力。
反正既然在現實生活中暫時找不到可以愛戀的男性,那就只好把注意力投注在那遠在天邊發光發熱、永遠帶著燦爛笑容、會唱會跳會才藝還會搞笑的偶像明星吧!他們既不會變心還會逗你開心,永遠光鮮亮麗帥氣迷人,不會追問你今天去哪裡跟誰在一起,也不會在乎你腳踏幾條船,最棒的是如果看膩了厭倦了,還可以迅速轉移對象,不必負道義責任、不用擔心藕斷絲連、更毋須害怕對方會一哭二鬧三上吊或報復潑硫酸,輕鬆自由得很啊!
話說回來,當我知道V6要來台灣時,雖然心裡其實非常高興,但表面上還是得裝作不動聲色,只能偷偷拜託在影劇版上班的朋友想辦法幫我要簽名;老實說也認真動過要去買演唱會門票的念頭,但想想他們的歌我就只聽過那麼幾首,並且還不太會唱,所以還是在家看電視算了。
才猶豫著,還好還好,票旋風似的賣完了,嘿!這樣總比特地去排隊買票卻撲空來得不丟臉一點,我就繼續當做一切都沒發生過吧!
電話裡的愛小紅還不死心:「我明天一定要去買演唱會的票,他們又加演一場了!」她興致高昂地說著。看來這次她是玩真的。
只是,我還來不及告訴她,聽說加演場的票,也如同之前售磬的3場,在短短不到兩小時內,賣‧光‧了.....
(原寫於2000-1-14)
「喂?妳在哪裡?」
「我在西門町!」
「西門町?妳...妳該不會是在V6的握手會吧?」
「我...?當然沒有!不過我有經過現場啦......」
我說的是實話,我只是跟朋友來西門町看場電影,卻不小心遇到了人山人海的場面,還搞得捷運站必須關閉一個出口,害我得繞一大段路才出得去。不過坦白說,就算我真的是來跟V6握手的,我才不會笨到自己洩底讓人家抓包,即使是跟我一樣也很喜歡他們的愛小紅之輩。
「那些都是國高中生啦!可惡!要不是自尊心的問題,我一定也會去排隊的!」
聽著愛小紅在電話裡的激動,我不禁有點莞爾,與其說是自尊問題,倒不如說是年紀問題吧!
說實在,像我們這種已經在地球上存活四分之一個世紀的「老女人」,如果還跟人家國高中小妹妹一樣崇拜年紀比我們小的偶像,怎樣好像都不是件方便拿來在嘴邊大說特說的事。至於包車追星、熬夜排隊、翹課去站崗,那更不可能,我們......我們早已過了那個年紀了啦!
大部份人的青少年時代都迷戀過偶像吧!我國中時也喜歡過的,那些當年的青春偶像到現在有的已經消失,有的不紅也不黑,有的現在仍在當天王,有的則嫁做人婦生BABY去了。
小時候對偶像的愛戀程度簡直就像幫派一樣死忠,各擁其主的歌迷之間總是立場分明,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小心囂張了些還會引起其他派系的圍剿。想當年,我盡管還是安份守己的乖乖牌歌迷一枚,卻也是會說「哼!我們家的某某甲今年得的可是勁歌金曲最佳男歌手,比你們家某某乙厲害多啦!」或是「xxx好可愛,又跳又唱真是有才藝,不像ooo只會傻笑,沒內涵啊!」這種現在想起來會覺得十分汗顏又無知的幼稚蠢話。
我的國中同學黛安娜小姐當年就是專門跟我唱反調的,她喜歡黎天王,我喜歡劉天王,兩個好朋友平常相安無事,但一提到各自擁戴的偶像時很容易就開始鬥嘴,討論之間還不忘爭辯一番。
當年我們追星,做過”最有行動力”的事,其實也不過就是帶著一束小小小的花(有時還只有一支),排很長的隊去看歌友會(以前要錢的演唱會並不多),在台下努力尖叫歡呼,結束後會追著偶像車子要簽名如此而已,比起現在的小朋友為了追星而翹課,又是包車又是包飯店,送禮物也出手大方的很,這樣看來我們以前還真是單純啊!
那時的音樂資訊不像現在如此發達,為了買黎天王的粵語專輯,我們兩個總要坐很久的公車,到那時還沒拆的中華商場二樓,當年還只是個小小門面的「佳X唱片行」訂貨,每一張CD可都不便宜,而且全都是遠渡海峽而來的”進口貨”。
只是事隔多年之後,也是我陪著她,把那些得來不易的CD們全賣到二手CD店去的。不知現在如果再提起這些事,已算是為人師表的她會不會很想鑽進地洞裡去?
隨著年紀漸增,喜歡的偶像一變再變,只是我還是維持一貫的默默支持法:買專輯、熟記歌詞、注意新聞和排行榜.....,頂多就是跟同學抬槓個幾句,偶爾剪剪報買買雜誌,存錢去看演唱會已算是最大支持了。迷戀偶像的程度其實會與日遞減,可能因為偶像過氣了、因為對象不同了、因為人年紀大了、因為不再盲目了......。
迷戀偶像,就像是種情感的寄託和投射吧!是一種無男友無暗戀對象時的替代品。為自己製造一個可以專心注意的目標,點綴一下忙碌單調的生活,既可以排遣孤單與無聊,還能順便為不景氣的經濟貢獻一點心力。
反正既然在現實生活中暫時找不到可以愛戀的男性,那就只好把注意力投注在那遠在天邊發光發熱、永遠帶著燦爛笑容、會唱會跳會才藝還會搞笑的偶像明星吧!他們既不會變心還會逗你開心,永遠光鮮亮麗帥氣迷人,不會追問你今天去哪裡跟誰在一起,也不會在乎你腳踏幾條船,最棒的是如果看膩了厭倦了,還可以迅速轉移對象,不必負道義責任、不用擔心藕斷絲連、更毋須害怕對方會一哭二鬧三上吊或報復潑硫酸,輕鬆自由得很啊!
話說回來,當我知道V6要來台灣時,雖然心裡其實非常高興,但表面上還是得裝作不動聲色,只能偷偷拜託在影劇版上班的朋友想辦法幫我要簽名;老實說也認真動過要去買演唱會門票的念頭,但想想他們的歌我就只聽過那麼幾首,並且還不太會唱,所以還是在家看電視算了。
才猶豫著,還好還好,票旋風似的賣完了,嘿!這樣總比特地去排隊買票卻撲空來得不丟臉一點,我就繼續當做一切都沒發生過吧!
電話裡的愛小紅還不死心:「我明天一定要去買演唱會的票,他們又加演一場了!」她興致高昂地說著。看來這次她是玩真的。
只是,我還來不及告訴她,聽說加演場的票,也如同之前售磬的3場,在短短不到兩小時內,賣‧光‧了.....
(原寫於20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