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7 13:25:49血腥玫瑰
我們沒義務陪白冰冰跳火坑
http://blog.xuite.net/amu390/CYWBCC/31834414
法律基本上就是國家公權力的一種表現,所以必須要維持一定之高度之必要性。既然
。和部分反廢死論鄉民的言論完全將國家公器視作個人報復的私刑手段,其嘴臉和所謂
永遠多數的大眾沒有責任必須被這些掌握著公器及優勢的少數牽著走,政府機關如是、廢死論者如是、反廢死者亦如是-大眾才沒有義務陪少數跳火坑。
上一篇:從大陸回來…
UG
2010-10-06 00:00:28
可是各種民調的結果
反廢死才是多數啊
你才是少數耶........
大大理解有誤
本人从未认同廢死
本文仅反一部分反廢死的从林式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