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1 01:26:35Blackeyes

我們都會遺忘一些人

與瑞奇送別的聚會裡,他提起馬克。

馬克曾與我們共事兩個月,他離開也不過是九月還十月的事情,但我當下卻一點也想不起來馬克的面容。

「妳還記得馬克嗎?我的離開就像他一樣,會被忘記的,所以不需要說難過。」他安慰著看起來就快要掉眼淚的同事,笑笑的說。


我們都會遺忘一些曾經交錯的人,也會被遺忘,我在離開聚會後便一直不停的想要想起馬克的樣子,但還是一點也想不起來,一路低頭上了公車。

馬克...馬克...又高又帥的...馬克...到底長怎樣啊...
才剛坐定,這時候背後一個聲音叫住我。


「嘿!米蘭達,妳怎麼在這裡!」我ㄧ回頭就看見一張大大的笑臉。
「哇!蚊子!好久不見了,妳最近好嗎?」

蚊子是我學生時期打工認識的朋友,自從我離職後只見過她一次,就是去領薪水的那天,沒想到出了社會還能遇見她,的確是滿有緣分的。

兩人嘰哩呱啦的聊著最近的生活,年紀比我小的她還在念書,一邊打工一邊準備考碩士,而我抱怨著加班的痛苦和生活的現實。

「我換了手機,有空連絡喔!」
下車前她寫給我新的號碼,微笑的離開。我揮揮手,將紙條放進行事曆中。


我會打電話給她嗎?不會。
但是這樣的相遇,在城市裡是種美麗。



看著車窗外五彩繽紛的霓虹燈,這時馬克的臉突然浮現腦海裡。



原來,記憶不會隨著遺忘死去,只是沒有想起。











PS.
今天有個小學同學(雖然不同班但看過)牽著她莫約三歲孩子的手,經過我的身旁,我連大氣都不敢喘一聲。這心情才真是無比的複雜。
不姓蔡的蔡店長 2008-01-22 00:55:41

我沒有忘了你

我只是電腦掛點
這些天搞不定
日前弄好又在搞有的沒的設定

XD

版主回應
哈哈

你復活了
2008-01-22 01:08:24
暴力 2008-01-20 13:29:33

這麼說來
我有健忘症
只存現有的

版主回應
想不起的
忘記的
應該就是不需要的吧
2008-01-22 00:04:02
站民回應: 2008-01-16 01:47:34

或許走在旁邊,帶著七八歲的小朋友,(看起來)年近四十的媽媽就是你同學,遺忘別人無所謂,但別遺忘了自己喔...

版主回應
咳!
我的同學如果帶著7.8歲的小孩
那可是帶著相當的恐怖咧...

自己我可是一直都帶著呢
2008-01-17 19: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