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1 21:41:00魯玉

機制?事在人為

 
 
 
最近TVBS記者拍攝黑道小弟嗆聲光碟的新聞鬧得滿城風雨。誰蓄意破壞新聞倫理,誰趁機打壓媒體,誰不尊重言論自由,誰違憲濫權,我想人人自有定見,不需要我在這裡多加評論。可是我看到一件事情,那就是一個系統內自我管理的草率與敷衍,往往是大災難的最佳溫床。而這個文化,與我最近接手的一項業務有關。


雖然我把這篇文章歸類在「官不聊『生』」,其實我底下要聊的跟「生」有關。


由於其他部門的一位前輩高升,他離開了原有的位子,原有的業務那個部門無法承接,大老板就裁示由我們這個部門接下他部份的業務。而他的業務轉移到我手上的,就是我們機關「生物安全(Biosafety)」的行政業務。


「生物安全委員會(Biosafety committee)」這樣的機制在先進國家已經行之有年,我國國家科學委員會的基因重組守則也有規範。據我所知,「基因重組守則」是國內最早開始要求成立生物安全委員會的文件,但是這本守則規範的僅限於申請、執行國科會計畫的實驗室,對於與國科會無關的實驗室就是「僅供參考」。一直到SARS病毒在2003年在國內造成衝擊,後有國防部預防醫學研究所實驗室感染病例(也就是習稱的「詹中校事件」),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問題才正式受到重視。2004年9月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頒訂「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第一版」,以行政命令規範國內生物安全第三、第四等級(BSL-3及BSL-4)的實驗室必須成立生物安全委員會,以執行自主生物安全管理,就是打算引進國外的生物安全管理精神。不過,想要引用的「生物安全管理辦法」卻始終停留在草案的階段,法源基礎相當薄弱。


話說回來,生物安全委員會是由一群生物安全委員所組成。這群委員理論上應該包括具備微生物實驗室經驗的資深研究人員、實驗室工程及管理人員、感染科醫師等等,目的在匯集這些知識與經驗,制定一個研究機構的生物安全管理政策,並監督機構內各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內可以從事哪些生物實驗,可以引進與操作哪些微生物,操作的技術是否合乎安全規範,都在這個委員會的管轄範疇之內。而我的新角色,就是幫這個委員會打雜,承辦發給這個機關的生物安全相關公文,還有處理委員會開會的事情。


問題是,就像電視台的新聞審核機制一樣,一個機制能不能有效的運作,發揮它該發揮的功能,關鍵在於在這個機制內的所有人是不是能確實的執行它。


生物安全管理的機制,雖然因為抄自國外,難免有些彆扭和不周全,但是基本上,只要願意落實執行,是可以替實驗室帶來很大助益的。因為觀念上,委員會與實驗室的關係是站在同一邊而不是相互對立的。這一點我在國外研習的時候曾經請教過國外的生物安全主管,那位伯伯就向我強調過這個觀念。委員會跟實驗室不是裁判和球員的關係,比較像牧羊犬和羊群的互動,由委員會輔導實驗室走向更安全的目標,提供研究人員更好、更安心的工作環境。


機制的框架已經有了,動不動得起來,關鍵就在人。換句話說,「圖法不足以自行」,掛在牆上的流程圖和標語並不會限制病原的外洩,無法避免感染,也不會讓大家的工作環境更安全。


你如果問我說,我們機關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這幾年做得好不好,我只能像歐美三級電影的標示一樣,畫三個大叉叉給你看。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長官根本沒有認清它的重要性,把它當成不得不為的行政負擔一樣辦理。本機關最近兩任的首長,對實驗室的經驗極度匱乏(怪就怪在這樣也可以擔任研究機構的首長),自然也就不會對實驗室安全有什麼獨到的認知。即便他曉得這個機關內有些具危險性的微生物,他也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反正這麼些年來也都這樣過了,「應該」不會怎樣吧!於是,他把自己的烏紗帽放在地雷上面,把同仁的健康採在腳底下。當局者在進行的是一場豪賭,他在賭自己在位的時候不會出事,賭注不僅是自己的官位,更是同仁、甚至同仁的親友的健康。可悲地是,顯然,當局者認為自己在這場賭局中有勝算。


文化因素也是關鍵原因之一。安全文化一直都不是我國職場文化的一環,司機翹著腳開車,衛兵下哨不徹底清槍,模板工在鷹架上不扣安全索,微生物研究人員離開實驗室不洗手。我就不只一次提醒過現在在我們實驗室的一位碩士助理,千萬不要在實驗室裡面喝水;偏偏三番兩次她的杯子和水瓶就出現在實驗桌上,而她的大學背景還是應該很注重衛生管理的護理系。講不勝講,我最近的處理方式就是直接把實驗室的「雜物」扔進垃圾筒,而且還是感染性廢棄物的桶子。臺灣人的觀念就是:「膽大心細」,「哇匝未哈雖勒(台語:不會那麼倒楣)」,反正壞事都是在別人家,我又不姓「詹」,感染不關我的事。在此前提之下,我看消防署可以撤掉,消防隊也可以解編了。


另一個糟糕的文化就是不守法。歐美的守法觀念普遍建立得比較好,所以外國人看起來都比較「笨」,因為做事都一板一眼的,不懂得「變巧」。正因為這種呆笨的精神,設計制度的人努力把制度規劃得完善,然後交給執行者,制度就會在軌道上走得好好的,只要偶爾調整一下就行。臺灣人就不一樣了,國人向來以「聰明」自居,凡事必超捷徑,有漏洞不鑽會吃虧;依規定辦事者不是被叫迂腐就是被罵傻子。不過不必我多說,大家都看到,由這樣一大堆聰明人組成的社會是個什麼樣子,制度被蹧蹋成什麼德行。


新聞內容的自我審核如此,實驗室生物安全也是這樣。動手做,才有用。


目前我可以做的,就是盡量跟實驗室年輕的一輩談這樣的問題,然後把我那一個小小的實驗空間管理好。至少上面不管,我還可以盡力獨善其身,讓自己和來我實驗室工作的同事安全一點,至少也把整體的實驗室安全推進了0.001%。如果有一天,身旁有一兩位新秀聽進去了,把這樣的種子帶到他們以後的工作環境,那就更好了。


至於我接的新業務............不敢想!





圖案引用自:http://matcmadison.edu/facilities/ehs/etraining/HHPS_AnnualSafety/images/biohazar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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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blue 2007-04-14 01:21:44

倫理的文化因素不容小看。沒錯,制度執行面常因國人「聰明」、取巧、善於開發資源,甚至不管他人瓦上霜,而難以捉摸,大家似乎安然無恙過下去,不過,一小群人把這種壞習慣搬到西方國家,就真的很難看了。比如:這邊研究室自從多位台灣同胞進駐後,惹出一些笑話... 看在眼裡能說嗎?

版主回應
牛牽到倫敦還是牛,既然是文化,無論好壞都是經過長時間累積下來的。學壞三天,學好三年,要矯正積習必須付出更多的代價。只能說,在可能的情況下從年輕的這一代慢慢帶起來,看看能不能做點什麼吧! 2007-04-14 08:08:36
咖啡蟲 2007-04-05 21:18:45

唉~真是感嘆呀!
我從SARS詹中校事件就跟學生說,未來一定不是化學危害造成恐慌,一定是生物性危害。印象中早就推過相關制度了,還有生物物質安全資料表,但是似乎不被重視,真是恐怖呀!
職場安全始終都不重視。這樣要怎麼跟國際接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