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3 19:17:02はて

♣ 彩虹同志 ;


我決定了 我不要當踢了

不是要當p 更不是要愛男人

我只想當一個愛著女人的女人

踢這個代名詞 負擔太沉重了

為神麼就不能向國外一樣

不用分踢批 只是單純的女人相愛

就這麼單純 不好嗎?

總是在馬路上聽到

”那個踢那麼醜 女朋友看走眼阿”

”那個踢那麼矮 怎麼配得上女友”

”那個批那麼三八 那個踢也要”

就連我偶爾也會這樣說

難道就不能看成一般女人相愛嗎

這些代名詞只會給人更刻板的印象

能不能不要有這種負擔壓力

踢就一定要man要中性?

批就一定要娘要打扮的很漂亮?

不是說要拉拉塌塌

只是為神麼要有這種無形的約束

太累了 就做個愛著女人的女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