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3 19:17:02はて
♣ 彩虹同志 ;
我決定了 我不要當踢了
不是要當p 更不是要愛男人
我只想當一個愛著女人的女人
踢這個代名詞 負擔太沉重了
為神麼就不能向國外一樣
不用分踢批 只是單純的女人相愛
就這麼單純 不好嗎?
總是在馬路上聽到
”那個踢那麼醜 女朋友看走眼阿”
”那個踢那麼矮 怎麼配得上女友”
”那個批那麼三八 那個踢也要”
就連我偶爾也會這樣說
難道就不能看成一般女人相愛嗎
這些代名詞只會給人更刻板的印象
能不能不要有這種負擔壓力
踢就一定要man要中性?
批就一定要娘要打扮的很漂亮?
不是說要拉拉塌塌
只是為神麼要有這種無形的約束
太累了 就做個愛著女人的女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