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4 08:46:31泡菜企鵝
所得稅看板,教育扣除額今年維持2.5W
◎轉自:時報資訊
◎楊穆郁/台北報導
雖然立法院財委會於上一會期提案,擬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從每戶二萬五千元,放寬為每人二萬五千元,並從現行僅適用於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向下延伸到學齡前三年的幼稚園、托兒所也可以列入,但尚未完成三讀立法,因此,國稅局表示,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仍維持每戶二萬五千元。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最多只可扣除二萬五千元,且限定以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教育學費始可扣除,雖有多位子女就學,仍以二萬五千元為上限;而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不能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楊穆郁/台北報導
雖然立法院財委會於上一會期提案,擬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從每戶二萬五千元,放寬為每人二萬五千元,並從現行僅適用於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向下延伸到學齡前三年的幼稚園、托兒所也可以列入,但尚未完成三讀立法,因此,國稅局表示,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仍維持每戶二萬五千元。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最多只可扣除二萬五千元,且限定以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教育學費始可扣除,雖有多位子女就學,仍以二萬五千元為上限;而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不能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