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24 03:58:10_

¥©ª³

請就這樣稱呼我
¥©ª³
原來可以以這樣的符號來代表一種意義
包括一個人

文字組成語彙 語彙連結成指涉
當無意義的符號組成的語彙
所形成的又算是什麼??
它是否依然存在著所本有的意涵
能不能算是一種思想的延伸
當文字或音樂圖像可以記錄一段記憶時
已經被解構的符號能不能繼續當作記憶的證據
或已僅是一種紀念品
什麼叫做抽象呢?
當有所意義的文字失去意義
而無所意義的符號有所指涉
那麼似乎兩者之間做了一些置換
或許具像的存在變成了很虛無的附加
而思想本身 或是記憶本身
才算是真正的實體

然而
具像可以證明抽象
但我們能用文字證明記憶
卻不能用記憶證明文字

於此 故不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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