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0 23:59:0045號賓森

原來這就是想念

時常在夢裡見到她,每一次的夢境都那麼鮮明,

不管我身在夢境裡的哪個方向,
不管夢裡是在哪一個陌生或者是熟悉的國度,
不管夢裡是怎樣的一個天氣,
不管夢裡的我身上穿著哪一國風味的服裝,

我都會在夢的起源,夢的中央,夢的結尾,清晰的看見她。

有時,她走在人行道上,恣意的讓陽光灑在她前端帶有小熊圖案的黃色鞋。
有時,她站在某家麵包店前面,拎著個麵包,打著傘等待著公車。
有時,她在書店裡的某個角落,翻找著她熟悉且喜歡的書刊。
有時,她從我身邊經過,臉上的表情是微笑,似乎沒有任何憂愁。

我時常夢到她,時常。

你清楚什麼是時常嗎?
時常就是經常,是常常,是often,是frequently,是alway.....

有時一個禮拜可能會有個兩次,有時一個月將近十次,
 
有時中午的午休,晚上的睡眠,都會夢到她。

但,奇怪的是,這樣頻繁且持續了這麼久的情況,對我來說,卻是平靜的。

我常在夢醒之後,仔細的想,到底,為什麼我會這麼時常的夢見他?

我得不到答案。或者,是我不敢承認答案。

因為我知道,我沒有辦法對自己否認,在過了兩年之後,我還在想念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