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6 22:04:00天蠍鴨

遺忘一個人

要怎樣去遺忘一個人才算是好的?
是希望他過得不如意好嘲笑他的不幸
還是希望他過得快快樂樂的 漸漸地你就會明白自己不需要再關心他了
一個朋友總是說:如果你還會關心他就代表你還在乎他、喜歡著他!
我不禁想 真是這樣嗎?
要遺忘一份愛戀就必須連基本的關懷都掩蓋掉嗎?
既然彼此是從歡喜開始的為何不也由歡喜來做結尾?
知道他很快樂你也一定會快樂的
踐踏他的不幸真的會讓你比較有勝利的快感嗎?
還是 在享受完勝利快感之後
你也不由自主地擔心起讓他不幸的緣由?!
這樣 算是真正的遺忘嗎?

我一直想快快樂樂地去遺忘一段不該再繼續的愛戀
就像我一直想和以前被我告白過的人再見一次面
(尤其是被我不知情地介入的清)
知道他們究竟過得好不好?有沒有遇到自己的Ms.Right?
我不奢望彼此還能夠變回尷尬前的好友狀態
只是 簡單地想知道:你好不好?

你們好嗎?我曾愛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