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8 16:43:47Mighty

2009 推廣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創意比賽--ㄟ擱發邀創意

資料來源經濟部 / 時報國際廣告

 

徵件主題:
(一)、能以創意表現「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精神,並具備積極推廣其意義之作品。參賽者可於參賽前先至活動網站了解ECFA相關訊息,並參考示範作品。
(二)、邀請對創作有興趣的民眾,以「推廣ECFA」為主題概念,或以ECFA答客問內容為發想標的來進行創作。競賽項目分為:「平面創作」及「影音動畫」兩大類,表現方式則可為靜態之手繪稿、圖片、漫畫、連續相片;或是動態的影片、動畫、PowerPoint等等方式皆可。
參賽者資格:
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且具創作專長與興趣之個人、團體、工作室或公司等皆免費報名歡迎參加,唯作品須為作者親自創作,無抄襲他人及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且未獲得公開徵件競賽獎勵者。
徵件日期: 07月27日(一)-10月09日(五)
.報名及投件方式:
()、作品檔案名稱命名方式:報名編號+作品名稱+順序編碼
例如:
作品名稱- ECFA 有保障
報名編號:2009A01234(本編號於報名時由系統自動產生)
檔案名稱:01234 ECFA 有保障01.jpg、01234 ECFA 有保障02.jpg …以此類推。

()、電子檔格式解說:
平面創作類: 靜態圖可為手繪、照片、2D、3D圖。
·          繳交檔案格式:『.jpg檔』及『原始檔』 (例如:使用Illustrator,需繳交『.ai檔』)。
·         手繪掃瞄:解析度300dpi。
·         照片:請以3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2048x1536 dpi以上規格。
影音動畫類: 動態圖可為影片、動畫、PowerPoint等。
·         作品長度:30秒 – 90秒
·         作品規格:解析度720x480
·         檔案格式:avi、swf、wmv、mpeg2、ppt,動畫不限定創作軟體,但檔案格式須為exe或gif。
()、作品規格相關規定:
1. 平面創作類:
·         作品尺寸指定為A3(297*420mm),自行輸出並裱貼於黑底硬卡祇板上,卡紙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5cm,系列作品請務必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由左至右之順序在卡紙背面以膠帶連接。
·         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
·         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圖檔(光碟-請務必填寫作品編號)、檔案清單。
·         圖檔名稱請存為「作品編號-作者名-作品名」,並存於光碟中。上述之作品編號產生於線上報名之後;系列稿請加註-1、-2、-3,-1表示系列中第1件,以此類推。
·         報名表檔案名稱:寄件地-姓名-寄件日期,(例如:台北市-XX-980605),並連同作品圖檔存於光碟之中。
·         圖檔以PC規格為佳。
2. 影音動畫類:
·         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1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         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附件於光碟上。
·         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         圖檔以PC規格為佳。
()、送件:
請依序備妥報名送件表【附表1】、著作財產權讓渡同意書【附表2】以及送件作品、 標示牌【附表3】於封套上註明「2009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創意競賽」收,並於截止時間內
(以 郵戳為憑)郵寄掛號至10855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B4。
()、所有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恕不退件,請有需要的參賽者自行備份,以免不便。
 
評審標準:
()、創意表現 35 % ( 作品整體發想之創新度 )
()、符合主題內容 25 % ( 應符合主題精神且就主題內容充分發揮 )
()、技術表現 20 % ( 創作使用技術之能力表現 )
()、應用表現 20 % ( 作品應具備實用性且便利日後各項活動運用 )
 
獎勵方式:
(一)、平面創作類:
金發獎 名額
1名 獎金 50,000元 獎狀1份
銀發獎 名額1名 獎金 20,000元 獎狀1份
銅發獎 名額1名 獎金 10,000元 獎狀1份
佳作獎 名額5名 禮券 2,000元 獎狀1份 (金石堂圖書禮券)
(二)、影音動畫類:
金發獎 名額
1名 獎金 60,000元 獎狀1份
銀發獎 名額1名 獎金 25,000元 獎狀1份
銅發獎 名額1名 獎金 15,000元 獎狀1份
佳作獎 名額5名 禮券 2,000元 獎狀1份 (金石堂圖書禮券)
 
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需由參賽者親自創作,無抄襲他人及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 比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活動官網http://www.ecfa.org.tw下載。
  •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 參賽之作品應裝入附有保護泡膠封袋中遞送,凡於送件途中受損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損壞,不屬主辦單位責任。
  • 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應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參賽作品造成第三者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負責賠償。
  •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宣傳之用。
  • 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的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斟酌延長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
  • 凡報名送件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 比賽獎金依財政部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統一代為扣除15%之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