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5 19:15:24理耘

男丟信號彈 焚情敵車

談判男險燒死 怒指「蓄意報復」


【黃國虔、黃仲明╱台北報導】台北縣中和市昨發生一起為搶女友丟信號彈燒情敵汽車事件。一名吳姓男子因與前女友糾纏不清,前女友現任男友一怒之下開車找吳談判,未料吳男卻用信號彈丟入他的車內,導致汽車起火燃燒,連撞路邊三輛機車,警方隨後將嫌犯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醋海生波
警方調查,丟擲信號彈的男子吳宗霖(二十五歲),從事土木工作,吳嫌供稱,和前女友幾個月前分手,女方後與男子李常偉(三十六歲)交往,但因前女友吸毒,為籌錢買毒,仍不時與找他,順便要點零用錢;李得知女友與前男友劈腿後相當氣憤,便前去找他談判。





丟信號彈的男子吳宗霖,昨應訊後被警方移送法辦。黃國虔攝

從後座丟入
昨天凌晨一時許,李男找來七、八名友人,開車前往中和吳嫌住處樓下,接著去電嗆聲:「你給我下來!大家說清楚!」吳嫌眼見對方人多勢眾,拿著信號彈找哥哥一同下去,孰料雙方一言不合發生衝突,吳嫌說:「當時他們開車要撞我們,我不得已才想嚇嚇他們。」
吳嫌眼看李乘坐的白色轎車後車窗沒關,念頭一動引燃信號彈,趁機朝車內擲入,未料轎車後座冒出一陣濃煙後竟起火燃燒,火勢蔓延迅速,負責開車的友人發現著火後,顧不得李還坐在身邊,趕緊打開車門跳車逃逸,大夥隨即也一哄而散,起火的轎車並失控衝撞路邊停放的三輛機車。





轎車遭燒毀的李常偉說:「絕對是蓄意報復!」黃仲明攝

辯不是故意
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雖然迅速撲滅火勢,但轎車內早已焦黑一片,留在現場的李常偉氣憤地說:「這絕不是意外,是對方蓄意要報復!」警方昨天早上偵訊吳嫌,但吳嫌卻強調:「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啦!誰知道信號彈會燒起來!」
由於吳嫌坦承衝動犯行,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對此律師吳信穎表示,吳嫌丟信號彈造成對方座車燒毀,按《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若屬故意作為,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不小心造成,則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丟信號彈致燒車示意圖
1.吳宗霖眼見李常偉座車後車窗未關,將信號彈投入轎車後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