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7 21:14:12討厭翻唱!!!

翻唱的本質

我想一開始翻唱的本質,應該是把國外好聽的歌!!!

翻唱成中文,讓大家認識其他國家的歌曲!!!

但是,那是因為以前我們不會“哈日、哈韓、哈美”

雖然,私底下大家都很注意,但是,說真的在唱片行,真的很難買到!!!

在電視上也很少見到!!(第四台方面)

因為當時的唱片圈所主打的是自己作詞作曲的創作人!!!

而不是現在的“殘花敗柳”!!!

也許有人很不認同殘花敗柳的名詞!!!

但是,在我的眼裡看來,就是這樣!!!

並不是我憤世嫉俗等等…之類的!!!

不過,我相信有很多人讚同我的!!!

我說的只是針對“台灣”的藝人喔!!!

我想這時有人一定在想,我一定哈日、哈韓…等等的!!!

不過,我只哈“音樂”而已!!!

台灣出現過許多的巨星,那種只能在台灣叫做巨星的藝人!!!

說實在的,他們的歌,也並不是說多麼的好聽!!!

頂多只能說是“歌聲好聽”罷了!!!

呵~~~~似乎有點離 題了厚!!!

那再轉回正題唄!!!

現在的翻唱,說真的,我覺得非常的無聊&無趣…

因為,現在不論是那一國的資訊,我們在網路&第四台裡,都看得到!!!

像MTV台的節目、緯來的“MUSIC STATION”…等等

現在所要取得資訊,比以前簡單多了…

所以,我並不覺得這樣的手法,可以繼續用下去…

因為,這只會讓人,更瞧不起罷了…

真的喔!!!

我相信,和我有這種想法的還滿多的!!!

我身旁就有幾個…

而且,其實聽過原唱人唱過之後,再翻成中文,說真的“粉難聽”

歌曲的意義都變了…

現在的翻唱,已經不是想介紹好歌了…

而是…沒有人可以做出好的歌曲了…

不相信的話,去看看所謂的“排行榜”唄!!!

有許多榜上的歌曲,都是“翻唱”來的!!!

所以,我不懂,這樣的成績?歌手本身“承認”嗎?

講難聽點…你只不過是唱別人唱紅過的歌曲罷了…

憑什麼覺得你很行呢?

有些歌手,常翻唱歌曲,但卻覺得自己很了不起…

我不曉得你是在了不起什麼啦…

也許原唱曲,是輕音樂、義大利文…等等那種難唱or無法唱的歌…

而你只是把那種歌拿來唱,這樣子,你就滿足了嗎?

我你咧…

這樣子根本不配叫做歌手

就像我所講的,你們也只不過是盜版別人的歌曲罷了!!!

你們只是藉著別人,來打自己的名聲罷了…

只不過,你們是有付錢的盜版,而我們是沒有付錢的盜版罷了!!!

所以,別再罵我們了…

我也說過,我捉MP3,不過,我聽到好聽的歌,還是會出錢去買了啊!!!

你們該做的是檢討自己,而不是放任不管,只會怪別人!!!

套一句老廣告的詞“要刮別人的鬍子前,請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要捉MP3,請先把你們翻唱的行為給改掉OK!!!

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句話“上樑不正下樑歪”!!!

懂吧!!!^^~~~BYE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