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0 23:45:33洪雄熊
異人世界 – 丟男(上)
我算是,見證了丟男他的愛情故事。
丟男從小開始,差不多每天也會不小心丟掉一些東西。打從三歲時在街上丟了父親前一天買給他的「Thomas and Friends」背囊開始,他便開始了不斷丟失東西的人生。活到如今,他已經丟失過數之不盡的東西。雖然大部分的時候,都只是些不大值錢的東西諸如紙巾(以前是手帕)、小配飾(小時候則是玩具)、電話繩、雨傘、文件、帽子、新買的雜誌和CD、車票等等,但間中也會丟失些像是銀包、手提電話、重要文件、家門的鑰匙、手提電腦一類比較值錢的東西。總之,凡是可以帶著上街的東西,他也差不多曾經丟失過。
不過很奇怪,大部分時候丟男丟掉了值錢得要去警署報失的東西,總是在一兩天內便會有人在街上拾到送回警署。所以儘管丟男的家境不算是大富大貴,但他不至於因為這個經常丟失東西的奇怪陋習而弄到傾家蕩產。不過,畢竟不是丟失每一樣的東西也會值得去警署報失的,所以長期這樣宿命性地遺失東西,對丟男說始終是件令人沮喪的事。
認識丟男,對我來說是件理所當然的事,因為我正正是在最接近他家的警署裡工作的。作為這間警署裡的新丁,我常常被上級分派去看守報案室;而光是我剛調來這裡的頭一個月,他已經到警署裡報失了六次,當中包括一個錢包、一個手提電話、兩串鑰匙、一只手錶和一只戒指。當然這並不表示這個月裡面丟男只有其中十天有丟失過東西,只是其他的日子,他丟失的東西沒重要得要到警署報失吧。
丟男跟我很快便熟落了起來。我們間中也有相約到酒吧喝喝酒,聊聊天。我曾經問他,為甚麼不試試想些辦法,讓自己不再那麼容易丟失東西。他告訴我這麼多年來,其實差不多已經試過所有的預防方法。他試過用一條條的幼橡皮繩,將重要的東西一一繫在衣服和褲子上;不過不知怎地,每次回到家他總發覺不是繩子的結意外鬆開了,便是繩子不知在何時神秘地斷開了。他試過寫一張長長的清單帶在身上,用來提醒自己動身離開每個地方時,徹底檢查一下有沒有遺漏了任何一件東西;但到最後第一件遺失的,總是那張清單本身。他甚至試過用那些高科技的電子產品,那些把一個超小型電波發射器和接收器分別繫在自己和物件身上,當兩個儀器距離超過一定範圍時,便會發出警號聲的玩意兒;不過丟男最後總是發現,不是儀器無端故障,便是剛好用光了電池。
「算了吧,這是一種宿命。」在酒吧裡的丟男一邊把玩著手上新買的3G電話一邊說。這句話是丟男的口頭禪。那晚之後的第三天,丟男又再次悻悻地來到我的警署,領回那個失蹤了三天的手提電話。
後來和他再熟落一點,才明白原來他心裡面一直以來也不好受。無論他怎樣小心,怎樣不斷地提醒自己;自己擁有的東西、珍惜的東西,最後總仍是一件接一件地丟失。也許到最後,丟男連自己的自信心也丟失了。他變成了現在我眼前那個他 — 神經質、缺乏安全感、被動、悲觀、還有時常覺得內疚。大概因為他曾經失去了太多覺得重要的東西,所以丟男對於世間大部分的事和物也不敢努力去追求。他甚至相信自己只會是別人的負累,所以直到如今,他仍然是孤身一人。
不過,丟男至少有一個罕有的優點,就是他從不抱怨別人。無論丟失了幾多樣的東西,他也從沒有想過這可能是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錯。他沒有怪父母把他生成這樣子,也沒有埋怨上天給他安排了這個宿命。他只是一直地默默承受,一直笑咪咪地裝作沒甚麼大不了。暗地裡,他卻曾經一次又一次,為自己丟失了重要的東西而落淚 — 小學時留下來的紀念冊、最好的朋友移民前送的卡西歐電子錶、還有唸初中時暗戀的女同學送給他的一張葉脈書籤。他為丟失了的東西而流淚,他為老是不能把珍惜的東西留在身邊的自己而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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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男從小開始,差不多每天也會不小心丟掉一些東西。打從三歲時在街上丟了父親前一天買給他的「Thomas and Friends」背囊開始,他便開始了不斷丟失東西的人生。活到如今,他已經丟失過數之不盡的東西。雖然大部分的時候,都只是些不大值錢的東西諸如紙巾(以前是手帕)、小配飾(小時候則是玩具)、電話繩、雨傘、文件、帽子、新買的雜誌和CD、車票等等,但間中也會丟失些像是銀包、手提電話、重要文件、家門的鑰匙、手提電腦一類比較值錢的東西。總之,凡是可以帶著上街的東西,他也差不多曾經丟失過。
不過很奇怪,大部分時候丟男丟掉了值錢得要去警署報失的東西,總是在一兩天內便會有人在街上拾到送回警署。所以儘管丟男的家境不算是大富大貴,但他不至於因為這個經常丟失東西的奇怪陋習而弄到傾家蕩產。不過,畢竟不是丟失每一樣的東西也會值得去警署報失的,所以長期這樣宿命性地遺失東西,對丟男說始終是件令人沮喪的事。
認識丟男,對我來說是件理所當然的事,因為我正正是在最接近他家的警署裡工作的。作為這間警署裡的新丁,我常常被上級分派去看守報案室;而光是我剛調來這裡的頭一個月,他已經到警署裡報失了六次,當中包括一個錢包、一個手提電話、兩串鑰匙、一只手錶和一只戒指。當然這並不表示這個月裡面丟男只有其中十天有丟失過東西,只是其他的日子,他丟失的東西沒重要得要到警署報失吧。
丟男跟我很快便熟落了起來。我們間中也有相約到酒吧喝喝酒,聊聊天。我曾經問他,為甚麼不試試想些辦法,讓自己不再那麼容易丟失東西。他告訴我這麼多年來,其實差不多已經試過所有的預防方法。他試過用一條條的幼橡皮繩,將重要的東西一一繫在衣服和褲子上;不過不知怎地,每次回到家他總發覺不是繩子的結意外鬆開了,便是繩子不知在何時神秘地斷開了。他試過寫一張長長的清單帶在身上,用來提醒自己動身離開每個地方時,徹底檢查一下有沒有遺漏了任何一件東西;但到最後第一件遺失的,總是那張清單本身。他甚至試過用那些高科技的電子產品,那些把一個超小型電波發射器和接收器分別繫在自己和物件身上,當兩個儀器距離超過一定範圍時,便會發出警號聲的玩意兒;不過丟男最後總是發現,不是儀器無端故障,便是剛好用光了電池。
「算了吧,這是一種宿命。」在酒吧裡的丟男一邊把玩著手上新買的3G電話一邊說。這句話是丟男的口頭禪。那晚之後的第三天,丟男又再次悻悻地來到我的警署,領回那個失蹤了三天的手提電話。
後來和他再熟落一點,才明白原來他心裡面一直以來也不好受。無論他怎樣小心,怎樣不斷地提醒自己;自己擁有的東西、珍惜的東西,最後總仍是一件接一件地丟失。也許到最後,丟男連自己的自信心也丟失了。他變成了現在我眼前那個他 — 神經質、缺乏安全感、被動、悲觀、還有時常覺得內疚。大概因為他曾經失去了太多覺得重要的東西,所以丟男對於世間大部分的事和物也不敢努力去追求。他甚至相信自己只會是別人的負累,所以直到如今,他仍然是孤身一人。
不過,丟男至少有一個罕有的優點,就是他從不抱怨別人。無論丟失了幾多樣的東西,他也從沒有想過這可能是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錯。他沒有怪父母把他生成這樣子,也沒有埋怨上天給他安排了這個宿命。他只是一直地默默承受,一直笑咪咪地裝作沒甚麼大不了。暗地裡,他卻曾經一次又一次,為自己丟失了重要的東西而落淚 — 小學時留下來的紀念冊、最好的朋友移民前送的卡西歐電子錶、還有唸初中時暗戀的女同學送給他的一張葉脈書籤。他為丟失了的東西而流淚,他為老是不能把珍惜的東西留在身邊的自己而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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