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7 01:11:47kiki愛狗的人請看文章
看到捕獸夾,請破壞及搜證,謝謝!
以下內容,轉貼自Facebook,芃芃的網頁
捕獸鋏真的是一個很爛很莫名其妙的東西,
有一隻腳的鳥,
有三隻腳的貓,
有三隻腳的狗,
有三隻腳的石虎,
有三隻腳的山羌,
有三隻腳的臺灣黑熊.....
拜託大家看到捕獸鋏請盡量破壞它,並努力搜証檢舉,謝謝感恩。
農委會方面指出,動物保護法已在2008年明文規定不得以獸鋏捕捉動物,並進一步在2011年增訂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的法條,違法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的罰鍰。更呼籲民眾如果發現有店家販售獸鋏,可撥打0800-231-532動物保護專線進行檢舉。
禁用捕獸鋏,2011年6月13日,修正案立法院三讀通過!
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如下
第十四條之二
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九、違反第十四條之二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者。
周錦銓說,目前只要製造、販賣或使用獸夾,將處一萬五至七萬五千元罰鍰不等,若造成動物傷亡,最高可處五十萬以下罰鍰。立法院正審議二讀提案,有望增設檢舉獎金。
有三隻腳的貓,
有三隻腳的狗,
有三隻腳的石虎,
有三隻腳的山羌,
有三隻腳的臺灣黑熊.....
拜託大家看到捕獸鋏請盡量破壞它,並努力搜証檢舉,謝謝感恩。
農委會方面指出,動物保護法已在2008年明文規定不得以獸鋏捕捉動物,並進一步在2011年增訂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的法條,違法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的罰鍰。更呼籲民眾如果發現有店家販售獸鋏,可撥打0800-231-532動物保護專線進行檢舉。
禁用捕獸鋏,2011年6月13日,修正案立法院三讀通過!
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如下
第十四條之二
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九、違反第十四條之二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者。
周錦銓說,目前只要製造、販賣或使用獸夾,將處一萬五至七萬五千元罰鍰不等,若造成動物傷亡,最高可處五十萬以下罰鍰。立法院正審議二讀提案,有望增設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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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說在苗栗縣公館鄉的鶴岡,有兩間五金行有賣捕獸挾,但不是擺店面,是有人向老闆訊問,老闆才從倉庫拿出……
我去詢問了動物協會的義工( 在桃園 ),她的回答是:
" 可以向農委會檢舉,但先要搜證。
1.要有商家的地址
2.要有購買的證舉(賣家向老板問,老板說有及將捕獸夾拿出的錄影音)檔)
就可以向農委會檢舉,如果怕吃案可以將檢舉的文號檔案給動保團動,由動保團體代為監督 "
希望可以有所幫助 2014-12-30 21: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