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 01:04:30kiki愛狗的人請看文章
《臺灣護樹聯盟》之《為樹打官司記》
以下內容,是從Facebook的《臺灣護樹聯盟》轉貼過來的:
今年3月我們收到一個詢問的訊息,朱善傑先生說他很高興的在嘉義買了一間“起家厝”,這間房子門口建商交屋時種了一些小葉欖仁當綠化的植栽,朱先生夢想著將來孩子可以在樹底下玩耍,跟樹一起長大。
小葉欖仁長得很快,5年的時間已經長高到2樓,隔壁鄰居竟然說,樹木長到二樓高不好,是哪裡不好也沒說清楚,說會派人修剪,結果卻是把樹頂給斷頭了。
朱先生欲哭無淚,但是為了鄰里之間的和氣只得吞忍,但是過不了多久,鄰居竟然在沒有知會的情況底下把這棵樹給砍掉了。
他說每次回家看到這棵樹被砍死後留下的空樹穴,他一把怒火無法忍耐,最後決定在沒有辦法好好溝通的情況底下只好提告鄰居毀損了。
鄰居當然有話說,被起訴後,他說這個小葉欖仁不好,會掉葉子,而且這種樹到處都是很便宜,一點都不值錢。
朱先生的工作調到宜蘭去,但是為了幫樹木伸冤,不惜勞累的為了開庭從宜蘭開車回嘉義進行調解,但是鄰居說不然這個樹就賠個5000塊錢吧。
無奈的朱先生只能再補充要求對方賠償移除舊樹根與清運的花費還有補植樹木的錢,但是這不是“錢”的問題,是鄰里之間互相尊重的問題之外,也是生態環境的問題,更是民間觀念不好思想迷信的問題。
我們接到朱先生的投訴,老實說沒有幫上什麼忙,因為住在那邊的是朱先生,長久如果能夠以和為貴是最好,不能的話往後也是多少非常討厭的住起來心裡面不舒服的東邊不見西邊見,可以好好地用談的當然就用談的就好,我們介入只會讓事情更複雜,這個事情就這樣在三月底的時候下了定論。
但是沒有想到的是鄰居並沒有作出善意的回應,朱先生的怒火也沒有消失,雖然現在的法律不能還給朱先生和冤死的樹木一個公道,但是至少他願意為捍衛他“有樹的家園”這個夢想去努力,哪怕是打官司開庭這樣勞損身體精神的事。
這件事情,給我們很大的感慨,有種樹的人,也有砍樹的人,有人說“有人就不喜歡樹木沒有辦法啊”這種話的時候,總是讓我們非常生氣的回答“不喜歡樹木的人就不要呼吸啊!”也許我們應該推動的是“妨礙環境罪“的立法,如果有這個法,也許砍樹的人會稍微想一想,是不是在砍樹的時候已經危害到其他人的生存權?
謝謝朱先生的分享,謝謝!
我們覺得你很勇敢,不鄉愿,您應該是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的一份子,謝謝你的分享~
上一篇:臺灣護樹聯盟
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