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1 21:54:08lavender

棄標投訴

終於還是按下了那個鍵(棄標投訴)
 
 
無奈,其實我一點都不想這麼做,不是說網路也有所謂的誠信嗎?
 
可是感覺上好像不是如此,不錯的人不少,但惡劣的也大有人在....
 
 
有一買家下標了,我告知我無法去面交,其中有一商品也無法賣給她
 
除了現在的我很忙碌之外,(還有一項商品被我放到過期了,這怎能賣她?)
 
這是做人最基本的良心吧!想不到在我留言告知之後,這個人就此失聯了
 
其實我也只是希望她做一個取消的動作而已,買不買都沒關係我不介意
 
網路買東西即使買賣不成仁義仍在,但選擇棄標不理會的人
 
那因為買賣成立而產生的手續費,又該誰去負責呢? 倒楣的還是賣家必須自己吸收吧!
 
所以我覺得必須要讓網路其他買家知道這個人的信用如何....
 
 
做了一件很無奈的事,自己的心情實在也沒輕鬆到哪兒去啊!....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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