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五大要求
廉 政公署正式就「貪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連串貪腐行為展開刑事調查,是香港開埠以來首次有前廉政專員因任內的行為受查。律政司昨日罕有發稿,指已有足夠 理據就「貪湯」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等刑事罪行進行調查,並決定交由廉署自行跟進,惟參與調查的廉署人員及整個調查程序必須符 合「五大要求」,以免被指有角色衝突及不公。廉署隨即宣布由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直接領導一個專責小組徹查「貪湯」,由現任專員查前專員,絕對史無前例。
湯顯明先後被揭在任廉署五年間,涉嫌濫用公帑奢華款待內地官員兼送大禮,又被指送出超豪禮物及瘋狂外訪等,多個政黨早前到廉署舉報,惟廉署認為自己調查可能出現角色衝突問題,故未有立即立案,罕有先就如何跟進案件諮詢律政司意見。
廉署經驗較豐富
律政司昨日高調發出新聞稿,指根據一貫政策,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然而今次事件的性質及已引起公眾關注,認為應重點交代。律政司指基於現有資料,認為已有足夠理據就涉嫌干犯《防賄條例》及普通法「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的指控進行刑事調查。
至 於應由廉署還是警方調查,律政司理解兩種做法均有支持論據,但小心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較適合由廉署調查,原因是廉署為調查該類投訴的 專責機構,並擁有經驗豐富的內部調查隊伍,專門調查涉及廉署人員失誤或濫權的投訴,加上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並不涉及有關投訴,能恰當地領導調查工作。
為 確保調查公正無私,律政司對參與調查的廉署人員及整個調查程序作出「五大要求」,包括調查人員必須從未出席或涉及由湯顯明個人安排的任 何活動或事項;除正常廉署公務外,調查人員沒有直接或間接與湯顯明有任何聯繫或關係;如調查人員就案件或涉案人士有任何實質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必須作出 申報;以及需定時就調查進度及結果,向獨立於廉署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及向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尋求法律意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廉署先後檢控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立案調查「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現在又破天荒調查前上司湯顯明,「對香港真係好傷」。他質疑由廉署調查「貪湯」令人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感覺,律政司必須加強監察。
惹內地官民關注
不過,有份到廉署舉報湯顯明的前廉署人員林卓廷,則痛斥湯顯明已非「自己人」,由廉署調查並無不妥。另一舉報人、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亦對廉署展開刑事調查表示歡迎,但認為政府仍有需要成立有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貪湯」事件。
此外,內地官媒《中國新聞網》昨日大篇幅報道審計署對廉署的批評、湯顯明其後被揭的多項醜聞,以及港府與立法會針對事件展開的連串調查,顯示事件已引起內地官方與民眾關注。
律政司五大要求
1.調查人員從未出席或涉及由湯顯明個人安排的任何活動或事項
2.除了正常廉署人員公務外,調查人員並沒有直接或間接與湯顯明有任何聯繫或關係
3.調查人員對湯顯明進行的調查,並沒有實際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或專業困難
4.刑事調查的工作和進展,須定時交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
5.廉署須全面諮詢律政司,特別是刑事檢控專員的意見,而律政司亦會就這事件給予適當的法律指示以及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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