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3 01:07:39mary
陳年往事
這是學生時代的事。
社團活動到了澎湖,誰知第二天早上停水,沒法作早餐,領隊就給我們錢,讓我們到馬公街市吃早餐。一人五十元,說好了,剩下的就拿回來,不夠的自己貼補。
於是我向領隊拿了錢,就帶著我的小隊上街。當時我們想:既然到了澎湖就該吃點特別的,包子饅頭蛋餅三明治當然是不吃的。在街上晃了好久,總算找到一攤「蚵仔麵線」,到了澎湖是該嚐嚐這裡的蚵仔。於是我們每人花了三十元。吃完麵線,尚有時間,當然要好好觀察澎湖的市場生態,看過了魚肉蔬果,街尾竟有一攤土魠魚羹,台南來的我們都愛吃土魠魚羹,問了價錢之後,當街開起小組會議,最後決議每人自付十元,再吃一碗。
所以,那天早上,我們的早餐是一碗蚵仔麵線加一碗土魠魚羹,都是小碗的喔!可是錢都花光了。
回到集合地點,領隊要我們把餘錢繳回公庫:
「男一組」「男二組」「男三組」「女一組」,隨著領隊的唱名,小隊長出列把錢交了回去。「女二組」。輪到我了,「沒有」我答得有點心虛。一人五十元算滿多的,全部吃光光,好像有點過份。「女二組」領隊沒見到人出列,又喊了一次。「花光了」我答,不敢太大聲。「女二組」領隊又叫了一次。我只好把手舉起來,喊了一聲「有!」然後說「沒有!全花光了。」
「什麼?」說這句話的不只是領隊,其他小隊凡是有聽到的都同時發出驚呼,並且眼睛全望向我這邊,開始議論紛紛:「那一組的女生好能吃啊!早餐吃那麼多,五十元都花完了……」那時我覺得好丟臉,只好在一旁碎碎唸著:「我們也沒吃很多,只是剛好買的東西都比較貴一點。我們只吃了一碗蚵仔麵線加一碗土魠魚羹,都是小碗的……」
早餐的事處理完畢,接著預定中午的便當。領隊要我們以小組為單位,如果有人吃不了一個便當的,可以兩人合吃一個,請小隊長統計自己的小隊須要多少便當。
「當然,如果有人需要二個便當的,也不要客氣,特別是女二組,以吃飽為原則,以小組為單位登記。」領隊的補充說明,又引來一陣哄堂大笑。
但是還沒完呢!五分鐘過後,領隊要我們回報數字。
領隊唱名:「男一組」「男二組」「男三組」「女一組」「女二組」……
「六個!」我答。
「六個?」領隊以疑惑的口氣複述。因為每個小隊有八個人。
「對!六個。」我以堅定的口氣重複一次。
「六個就夠了嗎?不要逞強喔!早餐雖然吃很飽,到中午可能又餓了,六個便當夠你們吃嗎?」領隊說。我把這番話當作是好意,很客氣的再對領隊說一次:「我們小組討論的結果是:六個!」
現在回想起來,卻覺得當時一直覺得很丟臉,才是真丟臉。
女生就不能吃很多嗎?不能吃得比男生多嗎?吃很多就很好笑或很丟臉嗎?
真不懂別人怎麼想的,也不懂自己當時為什麼要覺得丟臉。
吃很多就吃很多嘛!花光了就花光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