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7 00:44:55mary

大美女的憤怒


在還沒有試遍所有的方法之前,我不會放棄!


為了我們班的「大雄」,我今天幾乎和學輔中心的主任吵起來──
也不算「吵」啦,只是他講話愈來愈大聲,我也跟著提高聲量。

好吧!從我們班的「大雄」講起:
早產,腦部開過刀,智商偏低(大約八十多),手眼協調不好,有學習障礙
經醫師診斷是過動兒。
新生訓練第一天,他的家人就告訴我這個孩子學習遲緩,
我立刻向學輔中心報備,並且告知家長本校有「資源教室」可提供協助。
但「大雄」的父親,國立大學的教授,不願意孩子被歸類到「資源教室」。

經過半學期的觀察,每週和學生的家長通話報告他學習狀況,
很明顯的這個學生需要「補救教學」,而且是一對一的課後補導,
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就算有鐘點費,也未必有老師肯教,
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資源教室」──理所當然要提供協助的
於是我花了一番力氣說服家長,帶孩子去做鑑定,讓他成為資源教室的一員。

剛開始,主任說得簡單:只要有醫師證明即可算是資源教室的成員。
資源教室的輔導員也翻出資料說:一般診所的醫師證明就可以了。
「大雄」的母親不放心,特地帶他到大型的教學醫院做鑑定
醫師證明送到輔導室,過了幾週,還是我「好管閒事」去追問才知道──
根據法令,要由縣市政府的鑑輔會提出的鑑定證明才算,光只有醫師證明不行。

好吧!再通知家長,帶孩子去鑑輔會做鑑定,得到的答案卻是──
縣市政府的鑑輔會只鑑定國小、國中的孩子,
「大雄」的媽媽費盡口舌和對方溝通,講到幾乎吵起來,
鑑輔會的態度就是「國中以上不干我的事,自己帶到醫院去做檢查」。

身為導師的我,得知這樣的結果,只好再找輔導中心主任商量
想不到,他竟冷冰冰的回答我:「沒有鑑輔會的鑑定,任何醫院證明都不算數」
可是,鑑輔會不做啊!他們只做到國中,大專生就不管了。
「那是鑑輔會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我也沒辦法。」主任說。
這是什麼話,從事助人工作者怎麼可以如此冷漠?他應該想辦法的啊!

「沒有其他替代方案嗎?可不可以專案處理?」我問
「不行!法規的規定就是這樣,除非教育部改法令。」主任的口氣毫無轉圜餘地
「主任,我知道我們以前都沒有這樣的個案,也沒想過會有這種狀況……
這個法規與現實明顯是有落差的。資源教室的學生有兩類,
一是身心障礙,經醫師診斷領有社會局核發的殘障手冊;
第二類是學習障礙學生,理論上是由縣市政府教育局的鑑輔會鑑定
現在我們知道鑑輔會的鑑定只做到國中,並不適用於大專院校
因此,應該要有例外條款或補救條款吧?至少可以反映一下吧?」我說
「不行就是不行啦!我們要依法行事,『依法行事』你懂不懂?!」
「但是,這個法有漏洞、不適用,應該要修改……」
(就這樣,他大聲的說話,我也大聲的回答)

學輔中心事務多,陸陸續續有學生來找主任,我們的對話也一再被打斷
還好是這樣,緊張衝突狀態有了緩和的時間與空間
我很快的認清事實──我遇到了只會呱呱叫的鴨子,他根本沒有應變能力。
當學生離開後,我也「降溫」了,於是使用「冰冷」的語氣說:
「主任,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如果可以的話,希望你能向有關單位反映這種情形
至於我的學生,我會找系主任討論,看看系上能提供什麼協助。」
「對啦!你們系上自己找老師給他課後輔導,最好是熱心服務不收錢的那種」
(主任說這話的態度好像鬆了一口氣)

我離開學輔中心,其實心中還是氣呼呼的,
那種感覺就好像熱炭掉進冰水裡,「淒~」還冒煙呢!
我想:「好啊,你不幫忙,我找學務長嘛!學務長不會不管吧?!」
幾步路走到學務處,腦筋卻已千迴百轉──大家同事一場,我這樣做……
找上學務長,他也是交派給負責單位(學輔中心),搞了半天還是打官腔
看來「體制內改革」這條路是走不通的,那就搞「體制外改革」……
總之,他惹惱我了,他把我變成一個憤怒的母親,我不會讓我的學生求助無門的。
於是我想到另一個更有能力的母親,真正的母親──「大雄」的母親
學生的家長,而且還是國立大學的副教授,絕對不會像我這樣「人微言輕」。

只不過,該如何策動家長呢?
嗯~先吃飽飯再說,下午有課呢,上完課我再聯絡家長。
在此之前,我先找個信得過的好朋友發發牢騷、倒垃圾、吐怨氣。
研究所的同學、現在的同事,算是信得過的,我跑去找她說話,
她當了幾年的導師了,這種事遇多了,早已從「氣憤」轉變為「無奈」「無所謂」
她故意說「反話」:「你有什麼好生氣的?該生氣的是他。你要想──
是你自己給他添麻煩,增加他的業務量,害他工作變多……他才要生氣呢!」

他是學輔中心主任啊!這本來就是他該做的,他應該要有助人的熱誠嘛!
他可以打通電話詢問特教司、他可以上公文寫簽呈專案處理……
甚至,在講話的語氣上稍微修飾一下,說:「我會幫你反映、詢問相關單位」
其實只要這樣就夠了。而不是冷冰冰的回答我「依法行事」「於法無據」

我也可以這樣,也可以簽個轉介單到輔導室,從此不干我的事,
可是,我不想這樣就放棄!
這個孩子(大雄)若是有人幫他課後輔導,一對一的教學是有成效的。
如果學校有這樣的資源,我為什麼不幫他爭取?他為什麼不可以享用?
只因鑑輔會不幫大專生做鑑定──這算什麼嘛!

也許有人要問:這個孩子若真有學習障礙怎麼讀到二專?
又為何國中、國小沒有接受教特教育?
是幸運也是不幸,孩子的父母是高級知識份子,是國立大學的教授
他的母親花了很多心力陪他讀幼稚園、讀小學,
到了國中,這個孩子該到資源教室上補救教學,可是不肯去,
老師拿著鞭子威脅恐嚇,他就是不去。他的母親不想強迫他導致親子關係破裂
再加上家裡的經濟情況許可,就請家教(而且是學特殊教育的老師)到家裡來教
直到他讀高職,他的母親每天幫他補習會計(他的會計學在本班算中等)
但現在他離家甚遠,週末回台中,他的母親能教多少呢?

在「大雄」國小國中時,沒有做鑑定,沒有被列入特教生,
是因為家中的特殊背景。我們可以說父母的愛面子誤了他,
但現在說這些又有什麼用?怪他的父母有什麼用?
如何「亡羊補牢」才是重點吧!
總不能說國小國中沒有做鑑定,就再也不能做鑑定;
國小國中不屬於資源教室的學生,就永久失去接受「特殊教育」的機會?
從前,他的父母可以照顧得到,所以沒有動用國家公共資源
現在他的父母鞭長莫及、愛莫能助,我們不該伸出援手嗎?
我們可以袖手旁觀的說:「活該,誰叫你愛面子、自作自受」?

不!絕不!我不會放棄的。
在還沒有試盡所有的辦法之前,我會四處找尋可行的管道,我不會放棄的。


後記:晚飯後換上「重裝備」出門散步,天空掛著一彎極細的新月
文化中心的廣場有學生管樂團的演奏──這樣的好日子該講一些有趣的事。
今天在學輔中心值班,約談一個曠課過多的個案,
此類非主動求助的個案,必需得在第一時間內破除心防、建立關係,
我運用「幽默技巧」──「以前來過學輔中心嗎?最近重新改裝溫馨多了
從前冷冰冰的,沒有桌巾椅墊,還放了一盞檯燈,剛好可以照著你的臉
好像在審問犯人一樣:老實招出來,你不上課都跑去那裡?」
唱作俱佳的我把學生逗笑了,在笑聲中切入正題:「是什麼原因導致你曠課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