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8 00:25:50晴日狂瀾
小偷! 麥造!! 乎係~~ (3)
很高興報告大家,小偷事件已經告一段落了。
小偷呢,是四個廣西仔。
這證明了指紋的搜查,還是用有的。
只是,他們的口風很緊,有內賊是大家所懷疑的部份,但再如何逼問,他們死也不講。嘖,能拿他什麼辦法?
另一方面,為了感謝警方協助破案,老闆送了個大紅包到派出所。
很大的疑問。
維護地方治安原本就是警察的工作。
在轄區內有人被盜了,原本就是警方該負起責任把小偷找回來,換句話說,怠忽職守以致管轄的地區治安不好,本來就是要去做這些「補救工作」。
但現實情況卻顛倒了,把「該做的事」做好,居然認為是一種額外的犧牲與付出,並且值得人獎勵?
還有,像我上一篇所講的,拿「義氣」這種正面用詞來美化自己的盜竊行為,並且沾沾自喜引以為傲?這又算什麼?
真是,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世界?
總之,接二連三的偷竊事件沒有人員傷亡,萬幸啊!不然叫派出所的人,賠也賠不起!
小偷呢,是四個廣西仔。
這證明了指紋的搜查,還是用有的。
只是,他們的口風很緊,有內賊是大家所懷疑的部份,但再如何逼問,他們死也不講。嘖,能拿他什麼辦法?
另一方面,為了感謝警方協助破案,老闆送了個大紅包到派出所。
很大的疑問。
維護地方治安原本就是警察的工作。
在轄區內有人被盜了,原本就是警方該負起責任把小偷找回來,換句話說,怠忽職守以致管轄的地區治安不好,本來就是要去做這些「補救工作」。
但現實情況卻顛倒了,把「該做的事」做好,居然認為是一種額外的犧牲與付出,並且值得人獎勵?
還有,像我上一篇所講的,拿「義氣」這種正面用詞來美化自己的盜竊行為,並且沾沾自喜引以為傲?這又算什麼?
真是,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世界?
總之,接二連三的偷竊事件沒有人員傷亡,萬幸啊!不然叫派出所的人,賠也賠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