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6 00:02:40一壘手

烏龍院......

關於這個事件
就跟某委員一樣
可以列出幾種可能如下

>1.大師兄第一次有這種激動的tackle
以推理的觀點
他回壘時趴在地上跟裁判對看的那幾秒鐘
之間一定有事情發生
>2.一般而言
好壞球的判決是不能抗議的
以這次八搶三炒出好菜的洪總廚師
會不知道這個規矩嗎
>3.很奇怪捏
一般都是對戰球員槓上
為何現在台灣都是球員跟裁判摔角咧
裁判的專業應該是在比賽判決
而不是構成事件
而且個人情緒一定不能高過專業期待
>4.這次中職不針對原因檢討
卻先祭出罰款禁賽的處罰
只能說
基本上不必再有這種只當糾察隊的組織了
參考此篇官方新聞
http://sports.yam.com/cna/sports/200804/20080405017399.html
>5.19歲了
還這麼堅守以不變應萬變
老是要球員用衝撞抗議
建議以後叫CPWL好了
(Central Professional Wrestle League)

別忘了
本站也有討論運動的專業
另外
以下為大家來找碴
這”球跟手套”與”手跟壘包”距離是很接近
壘包和恰恰的腳這時有一點想像空間
丟手套之前頭盔已經丟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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