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1 00:56:54巴克老狼

〔華安少年〕 阿福的故事2


那年是國二的暑假,事實上我國一下學期就已經升到比較好的班,沒有和阿福同班。可能因為我們都住華安街,以前又都是我罩他的關係,所以他抄寒暑假作業和逃他爸爸的打的時候會來我家,但是從那個颱風夜過後,他就再也沒來我家睡和抄作業了。

不再來抄作業,聽說是因為他根本不再交作業的關係;不再來我家逃他爸爸的打,聽說是因為他加入了小四海,有很舒服的地方睡的關係。

所以從國三開始,一方面我已經升到第三好班,正全力準備北區高中聯考,一方面他也很少在學校或華安街出現,所以國三我們只見過兩次面。

一次是他聽到有人要來刁我的風聲,所以特地跑來罩我,事實上,那根本是場誤會,沒什麼事。但那次他的樣子卻讓我嚇了一跳,本來他髒髒矬矬、永遠無精打采的樣子正好符合他呆笨憨厚的個性,可是那次他竟然也穿起了AB褲,書包的袋子放長到膝蓋,上衣只扣兩顆釦子,而且不紮到褲頭裡面去,這種很屌的樣子竟然使他看來有些神氣。

離開國中前最後一次見到他恰好是畢業典禮那天,真的很巧,我進國中和離開國中的那天都碰到他。

那時候畢業典禮已經結束,留在學校的人不多,我在操場打球,好幾台摩托車拉風的衝進學校,在走廊、在花圃橫衝直撞,有的還表演特技,從一樓沿著樓梯衝到二、三樓,然後把教室課桌椅打爛丟下樓來。阿福也騎一台高把拉風的車,他把一樓教室的窗戶拆下來、在地放排成一排,然後快速的碾過去,把玻璃窗碾得碎成一地。

阿福看到我,騎過來問我要不要一起去慶祝畢業,我不去,他就說以後多聯絡,如果有事就去他家找他,有麻煩可以嗆他「華安福仔」的名字。阿福的表情很神氣,但在我看來,他的眼神還是有點呆呆笨笨的,還不夠凶狠。

高中三年更沒機會碰到阿福了,高中生總覺得自己不再幼稚,不應該還和華安街那票小毛頭混,再加上課業重、社團活動精采、高二又把了個馬子,出現在華安街的次數變得很少。

僅有幾次碰到阿福,大都是我下課騎腳踏車回家時,穿著制服的我,和騎著野狼、穿得很「貓」的阿福剛開始還停下聊幾句,後來就都是點點頭就過去了。

考完大學那年剛好也要搬家,在路上碰到阿福特別大聲叫住他,告訴他,我要離開華安街搬到台北去,而且我要到南部讀書,以後恐怕很少見了。老同學讀大學,阿福很是替我高興,跟我要台北家的電話,說有空再聚聚,我留給了他,但我不相信他會打來,不是因為我覺得他還是很笨,而是我看到,他把留著我電話的那張紙,往塞著煙的肩頭裡隨便一放就走了。

面對面和阿福講話,覺得阿福成熟多了、講話也不那麼結結巴巴像講不出話來似的,但是隨著他的摩托車越騎越遠,我卻老覺得,他的背影還是很瘦弱、很孤單。

到南部讀書加上搬到台北市,我未曾回過華安街,除了偶爾想起那個長得很古典的小馬子,我幾乎都快把阿福忘了。

所以大三那年暑假突然接到阿福的電話,我真的有點驚訝,他邀我去他家,說要請我喝酒。我之所以答應,是因為我一時想不出拒絕的理由,想想再看看華安街也好,所以就答應。

到他家已經晚上,沒有看到他爸爸,問起來,阿福只是隨口說去年死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應該覺得哀傷,但說實話,我心底倒真的覺得鬆了口氣。

我們聊了很多,大部分都聊從前小時候,對於高中以後的事,不知怎地,我們都不太想提,除了他問我大學馬子是不是很正點,我什麼時候才開了第一條縫以外。

聽說我到大一才失身,阿福笑得很利害,他說終於有一項贏我了,他在國中畢業後兩年就開了第一條縫。他問我還記不記得有關於縫的事情,我當然記得,那是我教他的成語,只是沒想到他竟然把這句成語記得這麼牢,實在不簡單,我還以為現在幹字不離口的他,是不可能記得「天衣無縫」這樣複雜的成語的。

那是國二他來我家抄作業,碰到一個「天衣無縫」的成語造句,我跟他解釋天衣無縫是完美的意思,然後要他自己造句、不要照抄我的,他想了半天,終於寫出:「那個女生漂亮得天衣無縫。」的句子,然後高興的拿給我看。

我笑死了。他說是不是造得不對?我說不是不對,是太好笑了,他問為什麼,我說:「女生如果無縫,那再漂亮也沒有用!」,所以造得不好。他還是不懂,其實那時我也不是很懂,跟他講個大概就混過去了。

可是沒想到他竟然比我還早了解那條縫的奧秘、比我還早開竅,我說他越來越聰明了。

講到聰不聰明,阿福聲音低了起來,他說他知道自己笨,幾乎每個人都罵過他笨,從小到大、從學校到家裡到外面混,所有人都說他笨,只有我沒有。

而且只有我罩過他,雖然國中以後他在外面有人罩,但那個不一樣,我不但沒有嫌他笨、嫌他臭過,更沒有對他有什麼要求過。

阿福說他當時沒想過這麼多,這幾天他想了很多事,可能一輩子都沒想過這麼多事和這麼多的人,然後他的結論是,我是他這輩子最好的朋友,他和我認識那兩年是他最珍貴的兩年,所以他很想和我聚聚,和最好的朋友聚聚。

我覺得氣氛有點感傷,因為他一邊說的時候一邊灌著大口大口的酒,那種灌法不是痛快的喝,而是很悶的喝法。於是我叫他少喝點,他說不要緊的,然後他叫我看他的眼睛。

我還沒發覺他的眼睛有什麼不同,他自己就說了,他說他十七歲的時候第一次真的去砍人,結果手臂的骨頭是砍斷了,但是留了一層皮沒斷,所以那個人的斷手就這樣歪斜斜的吊著,一晃一晃的要掉又掉不下來,看得他很害怕,回來猛喝酒,喝到醉茫茫。

就是那次,他從鏡子裡看到自己的眼神變得很凶狠,跟平常呆呆的樣子完全不一樣。他說,他喜歡自己那種狠樣,不喜歡自己又呆又笨,所以常常喝酒。而且他發覺,喝酒以後不但眼神變凶,整個人也會變得天不怕地不怕,什麼事情都敢做,什麼事情都不怕。他說他真的喜歡自己那種凶狠樣,連他爸爸都會怕。

雖然他這麼說,我還是不覺得他的眼神有什麼特別凶狠的地方,只好點點頭。他看我點頭就更高興了,拖著我到他房間,神神秘秘的說要拿個東西給我看。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手鎗,兩把,還有子彈。阿福硬要我拿拿看,很重,我掂了兩下就放下。我當時根本沒聽進去阿福興高彩烈講的鎗的名字,我腦袋轟轟作響,一點都沒有看到鎗的興奮。

沒多久,我跟他說我要回去了,他跟我乾了一大灌才肯放我走。我叫他去睡,他堅持搖搖晃晃地送我到門口。我扶著他的肩頭,想說些什麼話,卻半天說不出來。

於是我對他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他也笑了,是我熟悉的那種,很呆、很笨拙、很憨厚的笑容,什麼都不懂的笑容。

兩天以後我又看到阿福,在報紙的社會版,他在KTV殺了兩個人,自己也被殺了,中了七八鎗,有一鎗在腦袋。

我想起來就很痛,被那天我看到那種鎗和子彈打到腦袋一定很痛,阿福去的時候一定有喝酒,他沒告訴我,喝酒以後被鎗打到,痛不痛。




痛不痛,阿福?痛不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