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4 10:54:40茱力亞

搶食日誌

寶媚媽愛吃POCKY, 卻很怕吃太多, 故每次至華人超市購物時總是節制地僅取一包典藏在櫥櫃裡, 等待輪到POCKY充當寶媚返家途中的奬勵點心那天, 帶它上車。寶媚媽會先在車上輕輕地將銀色的外包裝打開,滿意地吃上幾根,其它的留給寶媚吃。

快到家時, 寶媚說還剩最後兩根, 寶媚媽屏息期待寶媚有所表示,果然寶媚說要把其中一根留給寶媚媽。寶媚媽謝了寶媚的貼心,寶媚卻很堅持。

寶媚媽於是在停紅燈時拿出照相機,想把寶媚的貼心照下來。
綠燈亮了, 還在寶媚手中最後一根POCKY實在誘人,寶媚媽改變主意要寶媚把POCKY傳過來, 她卻也改口要SHARE最後一根。







最後一根在後院裡解決, 過程如下:

寶媚: 嘻嘻! 我手捏這麼久了, 就給我吃吧!(寶媚媽設計口白。)
寶媚:媽媽咬掉這麼大口, 輪我也吃上一大口。(寶媚媽設計口白。)
寶媚:媽媽你不要搶嘛!!(寶媚媽設計口白。)
寶媚:媽媽輪你了, 不要吃太大口喔!(寶媚媽設計口白。)
一手拿著相機的寶媚媽要寶媚把POCKY舉起來。
PO....POCKY 呢?
最後一口.....被寶媚媽給一口吃掉,僅剩那一截餅乾的部分就留給寶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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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島 2008-04-28 12:34:09

厚~~~
你是蘋果日報的記者
「設計」你女兒...

版主回應
本來是想報導母女倆相親相愛的小故事的說
.....呵呵!
2008-04-28 14:20:18
溫妮花 2008-04-26 16:14:30

東西還是用搶的感覺比較好吃^^

版主回應
呵呵! 是啊! 2008-04-27 04:16:28
咪露媽 ^^ 2008-04-26 14:44:39

Pocky 應該找Emily 代言 ^O^ !!!!!

版主回應
是喔! 趕快自我推薦! 2008-04-27 04: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