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文章─核災離總統多近?
Dear all:
剛剛近晚上十點,我才和同事從花蓮“逃”回梅峰。說“逃”一點也不為過,今天的暴雨讓花蓮整個地面到處都淹水了,我全身濕透,同事在火車上濕褲子還在地面上滴了一灘水。這樣的暴雨,真的很恐怖。而我們不知道哪一天這樣的雨會下在我們家?我們擁有回憶及愛的地方?
最近讀到一句話:「愛是會關心我們離開後會發生什麼。」
在同事H的影響下,我開始關心環境議題。環境議題其實不深奧,就是發生在我們生活周遭的事情。但是我們並不習慣關心。
舉核能來說,慢慢的我愈來愈理解到關於這類的事情我們是沒有本錢賭的。睹地震不會發生,賭洪水不會淹沒臺北,賭核電廠不會出任何紕漏?!
只要有任何意外,我們都毀了!沒有未來,沒有工作,沒有愛的權利,沒有生養孩子的權利,沒有快樂的可能。你們可以理解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嗎?而且是任何時刻都會發生,不是以後,也許就是下一秒,或明天。
日本福島核災的密集報導也許遠了。但核災的慘烈後果還壓在福島人的身上,還有一群人犧牲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在核電廠裡為了災害不要擴大而努力。
這已經不是政府的甜蜜謊言可以包裝的事情了。也不是你甘不甘願被蒙蔽的選擇了。
然後我剛剛讀到這篇文章,與你們分享。
我希望自己不要太心急的想要告訴你們太多對你們來說很嚴肅或無聊的東西。
所以我想到用這個方式,類似於導讀。
而能看到一個是一個,我不貪心。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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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雅瀅(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 馬總統今年公布能源政策時,提到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身為法律人,很高興總統知道環境基本法的存在,但對總統只提出「核一二三不延役核四2016前商轉」,感到非常遺憾。 環境基本法是在2002年12月11日公布,明年12月就施行滿10年,而政府的能源政策竟然只有「核一二三不延役」,和曾多次失火、泡水、鬧鼠患、違法變更設計、附近有斷層、活火山疑慮的「核四2016前商轉」,沒有「停建核四」及「核一二三提前除役」的計畫。 從日本福島的核災事故,我們看到日本政府沒有能力疏散所有災民,許多民眾被迫活在高輻射的環境中,健康權受到不人道的侵害、財產失去價值、對未來的夢想也難以實現。福島核電廠半徑30公里人口約僅17萬2千人,而台灣在首都圈蓋了3座核電廠,核一二四距台北22到40公里,核一、核二廠半徑30公里人口超過500萬人。如果核災發生在台灣,我們的政府有能力疏散、安置所有災民嗎?還是我們的政府,自己就是需要被疏散的災民?如果核災發生在台灣,翡翠水庫和石門水庫的水還能喝嗎?政府還有能力給人民一個適合生存的環境嗎? 依今年7月台電公布的資料,核電占裝置容量12.6%、發電量19.3%,全台尖峰負載備用容量23.4%,以目前的電力結構,即使馬上實現環境基本法第23條「非核家園」,電力仍然夠用。況馬總統曾公開主張「節能省電應成為國民道德基準」,為何政府不能提出用電「零成長」甚至「負成長」的產業政策?為何不能承諾在任內實現非核家園,而要做出核四在2016年前商轉的主張?大台北地區有近650萬人居住,為何能源政策無法保障650萬人免於核災威脅? 誠摯呼籲政府就:何時達成「非核家園」?如何達成「非核家園」?的法定目標,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條第2款舉行「聽證」程序。讓所有可能受到核災威脅的公民,透過公正、公開的聽證程序,取得充分資訊,參與公共政策,共同決定自己和後代子孫的未來。 |
PS.文章及照片都轉載自11.17臺灣環境資訊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