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30 19:25:30圓恩

香水

去年最後一篇被刊的文章,故事來自高中學校的新聞


他很喜歡她。不過她不喜歡他,如果喜歡就一定要代表愛情的話。渴望擁有的苦悶和被拒絕的失落,促使他更想盡辦法要引起她的注意。那時,他們高三。

學校的自習室,是一長排的長桌,空空闊闊的坦然。下午五點放學後,大家各自佔了位置,或擺下書包,在桌上放上幾本書,一個線條簡單的水杯,便完成了認養位置的動作。

而後三三兩兩,或與好友相伴,或獨自一人冷然邁步往學校近旁的自助餐店前進。先吃過晚餐,才再踏著暈黃的路燈,用腳步沉澱雜念,準備靜心讀書。那時,他們高三。

他怎樣都引不起她的注意,甚至因他頻頻騷擾,她更漸漸與他保持距離。於是,某一天,他把她的水杯中注滿了香水,滿滿的幾乎突破表面張力的隆起。然後讀書讀到一半的她,無意識的舉杯,啜了一口……。

他被鎖定,遭到退學懲處。那年,他們高三。不知道多年後的現在,他,會後悔嗎?她是否仍舊可以從記憶深處回味那口中的嗆咳香水味?他有想過,這樣可能會傷害她嗎?還是對他而言,這也是愛。「愛」,有時令人失去理智,如何處理卻無一定解答。

什麼時候,人們才能重拾往昔那種惺惺相惜卻不一定要得到唯美的愛。得不到,為什麼就不讓別人得到;得不到,為什麼就一定要得到?但如果介入傷害,那就不是愛。

照片為一種石蓮花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