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8 22:00:45龜仔

暗侮君親

說明:

  君親之恩,與天地等,苟食祿怠事,規利徇私,此心不可與君知,是暗侮君也。奉養不誠,處身不淑,此心不可與親言,是暗侮親也。忠教有愧,天雷首擊之矣。
實證:

  蔡京以諂媚事徽宗,致相位,攬權納賄,舉朝側目,其子攸,詭詐過其父,京年老,每有票擬,付攸代書,攸心皆以為不然,暗為更改,官旨出,如攸議,京以為御筆所易,不知為其子所賣也。時金人強盛,攸遣使通好,凡徽宗一舉一動,金國無不知之,不數年,權與父埒(矮牆;界限),人呼其父子,為大蔡學士,小蔡學士。攸間一詣京,京方與客坐談,攸入遽執父手,若切脈狀。曰:大人脈緩得無有不適乎。京曰:無之。攸辭去。客問故,京曰:此兒欲以疾罷我也。未幾,果勒令京致仕。宣和未,金人大舉入寇,汴京被困,徽宗迫群議,傳位欽宗,群臣交章擊攸,逐貶嶺南。沿中解官拂其意,攸埒鬚佯笑曰:今天下大勢,非趙家有矣,我雖失學士之位,安知後來榮顯,不更有大於學士者乎,爾那時相見,自悔恐晚矣,蓋攸已通款金人,許其封王故也。解官還奏,遂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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