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3 00:17:58

殘忍



偶發其想
這真的很殘忍嘛~~
真的很殘忍>.<

如果送禮是一份心意
心意不被接受
禮物被退回寄贈者手中
不是很殘忍嗎?

可是有人總愛自作多情
以為可以靠一份禮物綁住一個人
以為接收了禮物就等於接受了一個人
其實都沒這些道理

所以嘛
有些禮物還是不要收,當面拒絕比較好
把收了的禮物退回去可能更為殘忍

那被遺棄的禮物
要被送進焚化爐
還是要再找新的物主
抑或只能成為心中的一根刺
然後等它漸漸被遺忘呢?

奇怪的是,分手的情侶總愛把對方送的東西全數退回去

真的很殘忍嘛
~~咦~~~~~

送玫瑰給你,你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