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7 12:18:34女人
女人談戀愛真的容易失去自己嗎?
作者:j760404(鯨魚) 張貼時間:2006/04/22 12:37
是真的會比較失去自我,但是我卻還好ㄟ,因為生活總是要過阿。
這是網路上的報導喔,給你參考一下^^
「別作情人,作隻貓」,這是去年音樂劇「戀人絮語」落幕前的歌。如果你養過貓,又剛好作過情人,或有過情人,你會承認:當隻貓真是諸法皆空,能愛貓才能愛人。
兩個明星高中的學生戀情生波,男孩把女孩砍了一身傷。他愛她嗎?若不愛,何致如此激動?若愛,為何如此狠心?什麼是愛?
四月四日的「貓節」才剛過不久,養過貓的人都知道,貓和狗截然不同。貓絕不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牠才不跟你玩握手、坐下、打滾、撿球,那是狗兒的把戲。你永遠別奢望貓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牠偶然走到你腳邊蹭一下,嬌滴滴的說聲「喵」,已是牠回報你的養育之恩。養牠,愛牠,是你心甘情願,是你情不自禁,牠不欠你。
貓最迷人的是牠的睡姿。牠的手腳可以打成八字結,可以收攏成一個大圓形,可以四腳朝天,可以五體投地,可以仰天呼嚕,可以埋頭作夢。看貓睡覺,你知道「幸福」應該就是那樣的畫面。只有貓能,因為牠不取悅任何人。
貓,作牠自己。牠不受訓練,不會改變,愛貓人都知道讓貓作牠自己。
什麼是愛?你愛我嗎?你不愛我嗎?你愛我比較多,或我愛你比較多?你到底有沒有替我想,或我才應該替你想?你愛我嗎?或你愛的只是你自己的愛?
貓不取悅人,但牠的自由自在,卻真正取悅了你。你在情場的挫折,職場的失意,在貓身上,都成了一枚哈欠,一個懶腰。牠不在乎人的眼光,牠是貓,牠是牠自己。牠啟示了你。
牠不迎合你、不巴結你,但,你就是愛牠的酷樣。你不是犯賤,你是真的在愛,無所求。
真正的愛,無求。如果你真喜歡一個人,讓他/她作自己,讓他/她自由。控制或占有,只會殺了愛情。
如果你能愛貓,你才有資格作個愛人的情人;如果你能像貓,你才能作個被愛的情人。不要扭曲自己,不要扭曲別人。愛和被愛,自由,自在。當愛消失時,不要自殺,不要殺人。
愛隻貓或作隻貓,先別急著作情人或找情人。
作者:kisinny(sinny) 張貼時間:2006/04/23 06:21
我曾經做過這樣的貓
對於主人
喜歡...但不愛
偶爾的撒嬌...也只是覺得是義務
大多數的時間
寧可和自己相處
做自己想做的事
最後...主人決定養一條狗當寵物
於是貓離開了
但不難過
貓以為自己根本不需愛情
直到有一天
貓遇上了另一個主人
發現自己有想當狗的慾望
但又不想拋棄自己原來的生活
於是陷入兩難....
作者:cathy034487(小水鯨) 張貼時間:2006/04/26 10:10
女人戀愛是不是容易失去自己?
首先我比較好奇的是:什麼是「自己」?如果你不對原本的自己下定義,之後你怎麼能知道是否失去自己?那麼你要如何定義「自己」?而「失去自己」,言下之意,好似談戀愛之後的那個自己,就不是「自己」了?那些感覺到甜蜜的、煩憂的、思念的、或者是製造甜蜜煩憂思念給對方的你,就已經不是你了?我認為,自己還是自己,你沒有失去自己,只是你改變自己了,可能變得有一般人所謂女人談戀愛後的某些症狀而已。
我知道上面那段有點狡辯,但我想說的是,人生的進程當中,隨時,我們都在變化,即使是細微地漸漸地進行,你很難否認沒有變化。讀了一本書,遭遇到挫折,接受新的訊息,甚至走過一條馬路可能正好來了一陣風你也可能突然感到世間遼闊等等等,你總是會改變你自己。戀愛,你可以視為一種人生的經歷,就像是你第一次上大學,你找到的新工作等等,它是你人生履歷的一部份,而經歷通常使你改變。所以,戀愛並非使你失去自己,應該說戀愛使你改變自己。可能是相較於其他經歷,算是劇烈一點的改變;而女人,或許因此改變自己的程度一般來說較為明顯。
如果你能接受我上面說的,那麼你第二個問句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既然無所謂失不失去自己,而關乎改不改變自己,戀愛跟自己即並非全然矛盾對立的。不能說為了自己就不要戀愛,不能說為了戀愛就不要自己;要不要談戀愛就看你是不是能接受戀愛後改變的自己,以及你願意改變多少百分比的自己。有些人,願意為愛犧牲一切;有些人,在相愛的同時仍需要個人呼吸的空間。每個人的愛情觀點不同,這部分應該是你自己找答案吧。
跟你分享我最近的領悟吧。如果要比喻的話,我會把戀愛比喻成恰恰。這比喻不是我原創的,靈感來自於夏宇〈某些雙人舞〉。雙人舞,當然要雙人才能舞,除此之外,重點在於舞蹈過程中你會發現,兩個人一進一退、一推一拉,這不正是愛情的寫照?大一的時候,我們老師為了讓我們體會,特地請班上兩位同學為我們示範恰恰。兩位同學都很厲害,但是總讓人感到舞得不是很有默契;舞畢,老師的評論是:「看的出來兩位沒有在談戀愛。」
戀愛像是跳雙人舞,你不能自己一個人舞得盡興而不管舞伴死活,你也不能完全由著舞伴拉你扯你旋你而不表現一點意見。總是要兩人默契得當、有來有往,才能有美麗的迴旋。在愛情當中,亦復是。
我不是很會跳舞,但最近確實有這樣的體悟。
我喜歡戀愛的時候奮不顧身的感覺,同時我也享受自己一個人的生活。他就像是一個視窗,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把它放大,體驗戀愛讓我改變的魔力;分開後我就把它縮小,暫放在工作列上,然後進行我該做或想做的事。
喔,對了,你可以看看阿刀田高收錄在《拿破崙狂》那篇〈狂暴的獅子〉,這篇小說完全切合我們討論的議題:)
*真利害!
是真的會比較失去自我,但是我卻還好ㄟ,因為生活總是要過阿。
這是網路上的報導喔,給你參考一下^^
「別作情人,作隻貓」,這是去年音樂劇「戀人絮語」落幕前的歌。如果你養過貓,又剛好作過情人,或有過情人,你會承認:當隻貓真是諸法皆空,能愛貓才能愛人。
兩個明星高中的學生戀情生波,男孩把女孩砍了一身傷。他愛她嗎?若不愛,何致如此激動?若愛,為何如此狠心?什麼是愛?
四月四日的「貓節」才剛過不久,養過貓的人都知道,貓和狗截然不同。貓絕不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牠才不跟你玩握手、坐下、打滾、撿球,那是狗兒的把戲。你永遠別奢望貓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牠偶然走到你腳邊蹭一下,嬌滴滴的說聲「喵」,已是牠回報你的養育之恩。養牠,愛牠,是你心甘情願,是你情不自禁,牠不欠你。
貓最迷人的是牠的睡姿。牠的手腳可以打成八字結,可以收攏成一個大圓形,可以四腳朝天,可以五體投地,可以仰天呼嚕,可以埋頭作夢。看貓睡覺,你知道「幸福」應該就是那樣的畫面。只有貓能,因為牠不取悅任何人。
貓,作牠自己。牠不受訓練,不會改變,愛貓人都知道讓貓作牠自己。
什麼是愛?你愛我嗎?你不愛我嗎?你愛我比較多,或我愛你比較多?你到底有沒有替我想,或我才應該替你想?你愛我嗎?或你愛的只是你自己的愛?
貓不取悅人,但牠的自由自在,卻真正取悅了你。你在情場的挫折,職場的失意,在貓身上,都成了一枚哈欠,一個懶腰。牠不在乎人的眼光,牠是貓,牠是牠自己。牠啟示了你。
牠不迎合你、不巴結你,但,你就是愛牠的酷樣。你不是犯賤,你是真的在愛,無所求。
真正的愛,無求。如果你真喜歡一個人,讓他/她作自己,讓他/她自由。控制或占有,只會殺了愛情。
如果你能愛貓,你才有資格作個愛人的情人;如果你能像貓,你才能作個被愛的情人。不要扭曲自己,不要扭曲別人。愛和被愛,自由,自在。當愛消失時,不要自殺,不要殺人。
愛隻貓或作隻貓,先別急著作情人或找情人。
作者:kisinny(sinny) 張貼時間:2006/04/23 06:21
我曾經做過這樣的貓
對於主人
喜歡...但不愛
偶爾的撒嬌...也只是覺得是義務
大多數的時間
寧可和自己相處
做自己想做的事
最後...主人決定養一條狗當寵物
於是貓離開了
但不難過
貓以為自己根本不需愛情
直到有一天
貓遇上了另一個主人
發現自己有想當狗的慾望
但又不想拋棄自己原來的生活
於是陷入兩難....
作者:cathy034487(小水鯨) 張貼時間:2006/04/26 10:10
女人戀愛是不是容易失去自己?
首先我比較好奇的是:什麼是「自己」?如果你不對原本的自己下定義,之後你怎麼能知道是否失去自己?那麼你要如何定義「自己」?而「失去自己」,言下之意,好似談戀愛之後的那個自己,就不是「自己」了?那些感覺到甜蜜的、煩憂的、思念的、或者是製造甜蜜煩憂思念給對方的你,就已經不是你了?我認為,自己還是自己,你沒有失去自己,只是你改變自己了,可能變得有一般人所謂女人談戀愛後的某些症狀而已。
我知道上面那段有點狡辯,但我想說的是,人生的進程當中,隨時,我們都在變化,即使是細微地漸漸地進行,你很難否認沒有變化。讀了一本書,遭遇到挫折,接受新的訊息,甚至走過一條馬路可能正好來了一陣風你也可能突然感到世間遼闊等等等,你總是會改變你自己。戀愛,你可以視為一種人生的經歷,就像是你第一次上大學,你找到的新工作等等,它是你人生履歷的一部份,而經歷通常使你改變。所以,戀愛並非使你失去自己,應該說戀愛使你改變自己。可能是相較於其他經歷,算是劇烈一點的改變;而女人,或許因此改變自己的程度一般來說較為明顯。
如果你能接受我上面說的,那麼你第二個問句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既然無所謂失不失去自己,而關乎改不改變自己,戀愛跟自己即並非全然矛盾對立的。不能說為了自己就不要戀愛,不能說為了戀愛就不要自己;要不要談戀愛就看你是不是能接受戀愛後改變的自己,以及你願意改變多少百分比的自己。有些人,願意為愛犧牲一切;有些人,在相愛的同時仍需要個人呼吸的空間。每個人的愛情觀點不同,這部分應該是你自己找答案吧。
跟你分享我最近的領悟吧。如果要比喻的話,我會把戀愛比喻成恰恰。這比喻不是我原創的,靈感來自於夏宇〈某些雙人舞〉。雙人舞,當然要雙人才能舞,除此之外,重點在於舞蹈過程中你會發現,兩個人一進一退、一推一拉,這不正是愛情的寫照?大一的時候,我們老師為了讓我們體會,特地請班上兩位同學為我們示範恰恰。兩位同學都很厲害,但是總讓人感到舞得不是很有默契;舞畢,老師的評論是:「看的出來兩位沒有在談戀愛。」
戀愛像是跳雙人舞,你不能自己一個人舞得盡興而不管舞伴死活,你也不能完全由著舞伴拉你扯你旋你而不表現一點意見。總是要兩人默契得當、有來有往,才能有美麗的迴旋。在愛情當中,亦復是。
我不是很會跳舞,但最近確實有這樣的體悟。
我喜歡戀愛的時候奮不顧身的感覺,同時我也享受自己一個人的生活。他就像是一個視窗,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把它放大,體驗戀愛讓我改變的魔力;分開後我就把它縮小,暫放在工作列上,然後進行我該做或想做的事。
喔,對了,你可以看看阿刀田高收錄在《拿破崙狂》那篇〈狂暴的獅子〉,這篇小說完全切合我們討論的議題:)
*真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