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2 00:00:00阿文

◎林嘉容_050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林嘉容_050
△給嘉容-050  (88)1999.01.09.六 11:00:25
▼給阿文‥050  (88)1999.04.19.一
 

△給嘉容-050

嘉容‥
  生日快樂!
  「一月十八日」,就是嘉容的生日啦!相識五年多以來,其實‥每年都記得妳的生日,但卻未曾刻意地、特地意,去祝妳「生日快樂」。
(不過‥第一年,是「記」成了「二月十八日」;
 而嘉容以前,寫自己的生日是「一月二十八日」,
 阿文還真是是搞不清楚‥到底是「一月十八」,還是「一月二十八」呢!)
  今年,是嘉容「十七歲」的生日,該送妳一份‥特別的禮物,讓妳「驚喜」一下才是哪!
  十七歲了,嘉容的人生,又邁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會是個「燦爛的十七歲」,還是個「寂寞的十七歲」呢?
  嘉容出生的那天(民國七十二年),阿文「十九歲」;看看自己‥十六、十七、十八歲時的「雜記、日記」,還真是充滿「憂悲惱苦」呢!
  阿文國中畢了業,即進入社會工作,心中有著「遠大的理想、抱負」,因而‥每天,除了「工作」之外,就是「寫作」,星期假日,乃至於新年、春節,也常是伏在桌前,努力地,爬著格子……阿文想想‥自己的青春,一點也不「多采多姿」呀!(倒是「多災多難」。)
  人家說‥「青春不要留白。」
  阿文的青春,沒有留白——不過是‥一片「漆黑」罷了! (哈哈!)
  十七歲的妳,會像初綻的花朵般,新鮮,而且美麗——
於是‥也就不免自然而然地,散放出「吸引力」,因「招蜂引蝶」,而搞得「蜂飛蝶舞」的。
  想必‥過不了多久,媽媽就要為妳‥「每天回來,都晚上十點、十一點了,還不去洗澡、休息、吃點心、作功課……電話都講一小時了,還不肯罷休」,而開始煩惱、雜唸了。 (雜唸‥嘮叨。)
 
  公用電話,要是有人打太久,別說是「等的人」啦!就算是「看的人」,也會看得「氣很大」的。
  而「家用電話」呢!如果‥父母在外有事(別說是「要緊的事」),要打電話回家,電話越一直‥「嘟!嘟!嘟!嘟!」打不通,那真是會令人很氣餒、令人很火大的‥〔可惡!XX又在用電話聊天了!每次都聊那麼久……可惡!可惡!〕
  父母要是在家裡,看到子女,電話一直抱著不肯放手,大概就會叫道‥
「XX!電話燒掉啦!」 要是正好要用電話,卻看到子女,還一副‥「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的樣子,那真是會不禁「怒從中來」地,叫問道‥
「你有完沒完啊? 還要講多久? 電話燒掉啦!」
  不知怎麼的,彼此就是那麼有話聊,好像聊不完似的,即使是白天,見面的同學、同事(也許對方是男的、也許是女的),聊得都「面紅耳熱」的了,已重複十幾次的話題,在電話中,卻還是扯個沒完沒了。
  遇到這種情形,「聰明的父母」呢!處理的方法,就會乾脆‥再牽一支電話,做為子女的「專線、熱線」。
  因為‥要是只會責怪,乃至於‥禁止子女,用「電話聊天」的話,那「後果」就會‥子女會越來越晚回家。
  因為‥子女在家,無法用電話聊天,也許就跟幾個同學、同事,或是跟「男的朋友、女的朋友」,乃至「男朋友、女朋友」,到「泡沫紅茶店」一坐,一聊,就聊得「忘了時間」,而到三更半夜才回家——在家裡用電話聊天,還看得到人,在外頭聊天,看不到人,那才真教人「擔心」呢!
  嘉容或許很快的,就會有這樣的情況,到時候,最好就是‥自己再申請一支電話,並且‥自己付「電話費」;因為‥嘉容已有在工作,自己有收入,所以‥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嘉容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這樣,嘉容要用電話聊多久,父母也就‥「無話可說」了。
  再者呢!嘉容已有收入,那麼‥每個月,除了自己存些錢之外,最好……別說是「最好」啦! 應該說是「一定」——一定要拿個三、五千塊給父母,「孝敬」父母,不過‥可不是以「孝敬父母」為名義,而是說‥「媽!這五千塊,給您『貼補家用』吧!」
  父母也許會說‥「不用了!不用了!妳自己拿去存起來就好!不要亂花……」
  不過‥嘉容還是「每個月」,都要拿給父母,父母不收,那就算了——
別說‥父母說「不用」,就真的「不用」了;父母不收的話,平常,就買些日用品、買些父母喜歡吃的菜回家去吧! 這麼做,是對於「家」的一種「認同」、一種「貢獻」、一種「責任」與「義務」哪! 也許‥現在,妳還不能體會,但有一天,妳會懂的!
  這樣,父母會覺得很「欣慰」的‥〔嗯!我養妳、育妳、教妳那麼多年,總算沒有白費苦心……〕
  有些人,從小就如俗話所謂‥「食,食阿爹;趁,趁私奇。」
(趁‥掙取。 私奇‥私房、私有。)
  從小,就是吃父母給的、穿父母給的、住父母給的、用父母給的;會賺錢了,卻只會存入私囊,而「一毛不拔」,還等著父母過世,好能得到一筆遺產呢!
  人,必須懂得「報恩」、懂得「回饋」的呀! 要不然‥就會被「禽獸」給笑話了! 「羊有跪乳恩、鴉有反哺義」嘛! 若不念恩情,那就不如禽獸了。
 
  子女能夠「天天跟父母在一起」的日子,其實也沒幾年啦! 有的,到了「高中」(十六歲),或是「大學」(十九歲),也就「離家~住校」去了;有的男生去當兵(二十歲),接著,進入社會工作,也許就在外面租房子;然後「成家」,父母就留在「老家」,搞不好‥一年還見不到三次面呢!
  尤其是女孩子,長大了~嫁人了,生活重心,就在夫家,成天為的,不是老公,就是孩子,或是多個公公、婆婆——而對於自己的「娘家」,若非「有心、用心」的話,久而久之,也就「疏離」了,也難怪俗語有話說‥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這句話,其實是充滿無奈、充滿心酸的呀!
(古時候,交通不便,女兒一嫁出去,要再相見就難了。)
  有那麼個‥「嫁出去的女兒」,先生好賭,後來,她竟然也跟著賭……還真是‥「夫唱婦隨」啊! 兩個人,賭得一窮二白的。
  有一天,女兒發現‥自己手中,還有「娘家」的鑰匙,竟然跟先生兩個人,「好心」地,載父母出去玩,她卻半途開溜,回「娘家」去,竊取父母的金飾,還偷父母存摺,去提空存款。

  父母生養,那麼多年,別說是「恩」啦!就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竟然是這麼的「無情」…… 唉!還真是‥「名符其實」的「查娒囝賊」呢!
  (查娒囝‥女兒。 查娒囝賊‥嫁出去的女兒,回到「娘家」,看到什麼東西,都想搬回「夫家」去給丈夫、孩子用;或是吃的,也會努力地「搜刮」,明取暗拿,大包小包的,只為了‥帶回去給丈夫、孩子吃,而不會顧及「娘家」,還有兄弟姊妹,跟他們的孩子——父母算是「疼惜愛女」,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不忍多說什麼。)
 
  嘉容要是有了‥「欣賞、喜歡、心儀」的對象,那麼‥阿文可得誠心地,提供一個方法,讓妳做參考!
  利用機會,像是節日、生日、大拜拜什麼的,就邀請幾個要好的「男的朋友、女的朋友」,跟那個自己心儀的對象,到家裡去聚聚——目的是什麼呢?
讓父母、兄弟姊妹、親友們「認識」,乃至於「評審、鑑定」一下。
  事後,妳便可以問問父母、兄弟弟妹、親友們說‥「你們覺得‥那個XXX,如何呢?」
  多聽聽‥「第三者」的意見吧!
第三者,總是「旁觀者清」,會看到一些「當局者」,所看不到的地方——
雖然,第三者,有時候會因為‥「嫉妒、見不得人好」,而「故意」講一些,妳「不想聽到」的話,來「破壞好事」。
但是,大部分,說出來,其用意還是‥「為了妳好」的,不妨聽聽——
自己多加留意,「有好無䆀」啦!
總是自己「眼睛要睜大一點、腦袋要清楚一點」才好啦!(䆀‥醜的、壞的。)
 
  再者,也是為了「尊重父母」。
  有的女孩子,交了男朋友,怕遭父母反對,於是就「偷偷摸摸」的,「保密功夫」,真是了得,直到‥「明天要結婚——今天父母、親友才知道」,搞得父母、親友,措手不及、莫名其妙的。
  有的女孩子,十六、七歲,有了男朋友。父母觀念保守,不知道如何溝通,以至於‥氣得只會「打罵地反對」。 結果‥父母越是反對,子女就越是反抗;父母教子女不要,子女就是偏要,還會跟父母叫道‥
「以前,我什麼事,都聽你們的,現在這件事,我要自己作主了。」
於是‥晚上越來越晚回家,乃至「夜不歸營」,接著,一個星期,有三天在外面過夜,父母多說幾句,家裡就變成旅館了……
後來,乾脆擺明了‥就跟男友同居去了……於是‥就跟父母鬧翻。
(後果‥常是落得成為‥未婚媽媽、或是墮胎、或是早婚……
 下場通常是‥「不歡而散」。)

  父母氣得叫問道‥「妳是要他(你是要她),還是要父母? 妳要嫁他(你要娶她),我就不認妳這個女兒(兒子)……」
  戲劇常是這麼演的‥父母不惜以「斷絕親子關係」,作為「威脅」。
  只是‥子女為了「愛情」,哪裡管得了「親情」? (也不管「友情」,好友的「衷心勸告」,也是無效的——真的是「六親不認」。)
  父母的「反對」,反而使得子女,更加的「堅決」,於是就‥一起「私奔」,乃至於‥一起「殉情」。
  當然啦!「婚姻」的美滿與否,是在於夫妻倆,共同的努力,只是‥一樁不被父母、親友「看好、支持」;得不到父母、親友「祝福」的婚姻,往往也是落得‥「不好的下場」,或者是‥「悽慘的結局」——而得不到父母、親友祝福的婚姻,將會是一種終生的「遺憾」哪! (「父母不參加婚禮」,將成為心中永遠的痛,這是兩人遭雙方父母反對,而執意結婚的當時,所不能想到、不能體會到的。)
 
  人們說‥「愛情是盲目的。」
  臺諺道‥「愛著較慘死。」
  一旦戀愛了,愛情的魔力,會使眼睛迷朦、腦袋昏眩、腦筋打結,看也看不明聽也聽不懂、想也想不清的。
  交往的當時,真的是得‥「睜三只眼睛——看予清、認予明」,免得自己落得‥「悔不當初」哪!
  過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式的婚姻,婚姻不幸福、不美滿,還可以‥「怪媒人、怪父母」,現在‥「自由戀愛、自主婚姻」,一切「後果」,就得自己承擔——(父母最常說的,就是‥「只要孩子自己喜歡就好!」多數父母,因為‥不知如何正確地「干涉」,也就乾脆‥不管子女的交往。)
  阿文覺得‥「娘家」可說是女人的「後路」,或者是「退路」,或者說是「後盾」——為了「愛情」,而毀了「親情」的人,就等於是在‥斷自己的「後路」、絕自己的「退路」、丟自己的「後盾」,一旦婚姻出了狀況(如「經濟、外遇、暴力」),也就得不到‥父母的「支助」,自己也就‥「投訴無門」了——既然為了愛情,毀了親情、友情,一旦婚姻有問題,也就‥「不好意思、拉不下臉」,向親人、友人向求援。 父母(親友)還會說些「風涼話」道‥
「看吧!當初,妳就不聽我的話,現在出問題了吧!?
 自己去解決,別回來找我!」
(當然,這些,也只是父母的「氣話」啦!
 父母終究是父母,讓他們唸幾句消消氣,最後,還是會「幫助」子女的。)
・「親子」之間,是「血親」——血氣相連,這是剪不斷的,即使登報聲明‥
 斷絕親子關係,也只是落得「笑話一則」而已!
 而「夫妻」之間是「姻親」——因為「婚姻」,彼此才有關係、才親密,
 一旦「離婚」〔之所以離婚,常是彼此「鬧翻」了,而不會「好聚好散」〕,
 夫妻關係已斷,也就「什麼都不是」,彼此成為「陌路」,
 恐怕連「朋友」,都很難再當朋友呢!
 到底是‥「親情重於愛情」,還是‥「愛情重於親情」呢?
 由此,也就可以看出‥何者重要了。
 也許‥由於「血親」不會斷、斷不了,人們才會不去「重視」,
 而為了愛情,不管親情。)

 
      *      *      *      *
 
  阿文有話說‥
「愛是一種責任,如果還沒學會承擔,請別說‥愛我!」

  有一天,阿文發現‥自己這句話,被人(可能是阿文的小妹〈雪惠〉)改成‥
「愛是一種承諾,如果沒有承諾,請別說‥愛我!」
  阿文看了,不禁大笑三聲‥
「承諾」……承諾個屁啊!
「承諾」要是沒有建立在「責任感」上,那麼,就不異於‥「空口說白話」了。
  古人不輕許諾,「一諾千金‥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凡事只要「一句話」便行,而今人呢? 借錢要立借據,有了借據,卻還不一定討得了債呢!租屋要租契……卻也不一定有效;人們有一堆的「證件」,卻很難真的「保證」什麼,所以‥儘管「山盟海誓」,說的時候,既真誠又實在,也不是‥「故意要騙人」的,然而‥要是一向沒有責任感的人,恐怕到時,就會「跳票」了‥「現金」總比「支票」,來得「實在」嘛! 要是平時,不多加留意對方的「信用」,那麼‥「甜言蜜語」,講得令人「動心震肺」的,終究也只是‥「騙言迷語」罷了! 真得小心‥別被「灌醉」了呀!
  「戀愛」跟「婚姻」,是兩碼子事哪! 戀愛時,儘管浪漫、儘管瘋狂、儘管迷茫;儘管愛得驚天動地、鬼哭神泣、活來死去——然而‥一旦想要「結婚」,那就得‥「收心凝神」,睜大眼睛,仔細地‥「觀察~評判~挑選」對象了。阿文有話說‥「婚前多挑選,婚後少挑剔。」 事情,就是這樣啦!
 
  阿文呢!就提供幾點‥「適合結婚的對象之條件」,給嘉容作參考吧!
一、有責任感。 有責任感的人,責任再大、再重,也能夠心甘情願的去承擔,
  那麼‥負擔就會是「甜蜜而美好」的;夫妻兩人,也就能「同甘共苦」——
  三餐吃饅頭,配開水,也會覺得快樂無比。
 1、平常多注意對方‥做一件事,是否能認真負責、吃苦耐勞、有始有終。
 2、誠實、勇於認錯。 譬如‥明明自己違規,發生車禍,卻不承認自己有錯,
  而跟對方‥大吵大叫、動手動腳。由此便可知‥此人好於推諉、欺詐,
  不堪任責。
 3、守時。 約會能夠提早到。 要是老是遲到,還老是一大堆藉口,
   那這人的人品、人格,必有問題的!
 4、可信任。 有信用,說到做到,如‥交付的事,很努力地去完成;
   借錢,有借一定會還等。
二、尊重生命、尊重他人。
 1、要是看到流浪狗,就顯得厭惡、生氣,不罵牠幾句、踹牠幾腳,就不爽的,
  便是缺乏「愛心」的表現;同時也可能有「暴力傾向」(言語、表情、肢體,
  乃至於‥性暴力)——為避免成為‥「受虐婦女」,還是小心為妙。
 2、聽別人不同的意見,便顯得不耐煩,而不等別人把話說完,就刻意打斷者、
  不准別人(小孩、部屬)說話,便是不會‥「尊重他人」的人。
 3、愛小孩。 要知道‥結婚,不只是要為自己選擇好配偶,同時也要為將來的
  小孩,選個好爸爸(好媽媽)。若他對小朋友,感到「不耐煩」的話,將來,
  小孩子出生,經濟負擔加重,他恐怕就會視為「累贅」,而不會有太多的愛、
  耐心,來疼惜小孩、教育小孩了。
三、體貼。 男人在戀愛時,為了「吸引女人、博得好感」,都會「刻意」顯得特
  別體貼,一天照三餐,打電話「噓寒問暖」的;但那可能是「裝出來的」——
  (其實是想‥「掌握」妳的行蹤……)
  要看男人,是否真的體貼,很簡單,只要看‥他在家是否會「分擔家事」,
  而且認為‥「分擔家事」是「理所當然」的,做得「心甘情願」。
 ・有些媽媽,太過「能幹」了,捨不得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做家事,認為‥
  做家事是‥「女孩子的事」,於是‥男孩子從小就是「天之驕子」,小時候‥
  「被老媽照顧」慣了,那麼婚後,就只會希望‥「被老婆照顧」,哪裡還會去
  體貼老婆、分擔家事呢? (呵呵!女人,常被女人給害了。)
  再者‥不會分擔家事,把老婆當作傭人,那也就‥太不尊重女人了。
四、無惡嗜。 如‥酗酒、吸毒、好賭、好嫖等。 看看別人那些酗酒、吸毒、好
  賭,乃至於‥無惡不作的丈夫吧!當妻子的,會「苦不堪言」哪! 所以呢!
  自己要選老公的話,眼睛真的要放亮一點,免得‥「遇人不淑」。
 
  至於‥「帥不帥、美不美」,其實‥不是那麼重要的條件。
「帥、美」,只不過是吸引異性的「先決條件」(而非結婚的「必要條件」,只要看得「順眼」,那就好啦!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嘛),「戀愛」時,多一點「賞心悅目」的官感享受罷了!一旦結婚後,才不會去管對方,長得如何呢!
不信的話‥問問結了婚的人看看,就可知道。(婚後,眼光都會‥「轉移目標」,去「欣賞」除了自己配偶以外的異性去了。)
  結婚幾年過後,可能彼此的身材,都會「走樣」,男的由「藍波」,變成「大肚腩」;女的由「中國小姐」,變成「黃臉婆」,彼此「在意」的,往住就會是‥對方一個月,能賺多少錢……有沒有責任感、顧不顧家了。
  而要試一個人的「本性、個性」呢! 阿文倒有個好法子‥
有機會的話‥使對方「喝醉酒」——看看對方‥會變成什麼德性?
再者‥平常可以玩玩「樸克牌」,也不用「賭錢」啦!就賭‥輸的人,做伏地挺身什麼的,就可以藉其「牌品」,看出一些「人品」啦! 要是‥很喜歡「賴皮」、輸了就罵東怪西、很不甘心的話,那這樣的人,恐怕就不會是個‥「託付終身」的好對象哪!
 
  好啦!還是就此打住吧!一扯,總是沒完沒了似的。
  嘉容才「十七歲」呢!阿文就在跟妳說這些,或許是「早了點」,然而‥「時間」是很不客氣的,也許很快的,嘉容就會碰到這些問題了——但願‥這是一支「預防針」,希望‥到時候,能發揮效用,而使妳具有「免疫力」!
  畢竟‥就如先人所謂‥「預防重於治療」嘛!
  阿文所言所論,雖非自己的「經驗」(因為‥阿文未曾真的戀愛過,也沒結婚),卻是自己觀察~思考之所得,但願‥嘉容能夠受用、能夠有所助益!
  阿文願為嘉容的‥「青衫之交」,如良師益友一般,在妳需要的時候,陪伴著妳,一起度過‥人生旅途上的悲傷與歡樂! (所謂‥「青衫之交」者,如「紅粉知己」者也!)
  最後,就抄錄一則「生日卡片」上的話好了——
  祝妳生日快樂‥
一願‥相知之情常相繫!
二願‥幸運之神長相伴!
三願‥有生之日皆快樂!

 
  祝福嘉容‥
生日快樂!
有生之日——天天快樂!
                  阿文
                    (88)1999.01.09.六 11:00:25
 

▼給阿文‥050

嗨!阿文‥
  展悅!
  好久沒有寫信給你了,不知‥你有沒有,把我給忘了?
  所以呢!我得自我介紹一下‥
我的名字叫〈林嘉容〉,家住「彰化.鹿港」……你想起來了沒有啊?
  隔了那麼久,沒寫信給你,你的日子,過得如何啊?
  有沒有發生,什麼重大之事啊? 例如‥你結婚了! 嘻!
  我記得‥我從小的時候,就一直盼,盼看看‥能不能,吃你的喜糖,結果‥ 盼了那麼久,始終尚未實現,唉……
  你這幾個月,都在做什麼呢?
  我最近,除了上課、上班外,就是睡覺;每天生活得很規律,而星期日,則是‥和朋友去逛逛街、看看電影,其餘的時候,都在家裡。
  我總覺得‥長大了,生活中,就缺乏很多東西;想起小孩子的我,是多麼的快樂,日子總是過得無憂無慮,而現在,越來越大後,就不知要如何過日子,唉……煩惱多多啊!
  說說你的近況吧!
  祝‥
心怡!
                 友
                  嘉容 筆
                    (88)1999.04.19.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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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11.22.三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林嘉容_050。1999.01.09.六 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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