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玉_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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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電力公司的陳情書 臺灣精諺
▼給阿文‥164.1
阿文‥
姵圻這孩子,從星期一就開始,總在夜裡發高燒,昨晚,燒終於退了,可是‥今天卻發現在她臉上,和身體,有不少紅點,本以為今晚,我可以安心的睡一覺,看來,還是得隨時再留意她的狀況。
那天,去醫院(母親上班的地方)。
母親逢熟人便說‥「星期日回家,每次回來,她就感冒,以後,不要讓她帶回家了。」
小妹沒表示意見。
我心裡卻說著‥〔到底她是誰的孩子呢?〕後來,我只好告訴母親‥「妳說圻圻吹了風,就生病,那這樣,越要常常帶她回家,以後,才不會動不動就生病。」
結果‥母親回了我一句‥「𤞚仔!」(瘋子!)
晚上,我打了電話給小妹,才知道‥她人在「南投」(她店裡的電話,有轉接功能,可指定另一支電話,至於,去「南投」,是為了買「冰沙月餅」)。
她問我‥「腸病毒的症狀,是不是這樣?」
我想‥應該不是。但因為‥「不懂、不了解」,所以‥有了「擔心」,覺得‥得再去一趟醫院。(這星期,去了三趟,不同的醫院。)
小妹急著說,要趕回來,看看她臉上的紅點。說是說了,可是‥半小時(十點三十分)已過,她又來了一通電話時,她人還是在她先生「南投」朋友的家中——電話那頭,還有孩子戲耍的聲音呢!
麗玉建議她‥「不必往家裡來,孩子的情況,我會留意的,有需要,再找妳。只不過‥明天最好還是再找醫生看看。」
結果‥小妹緊張的說‥「姊!明天我們早一點,帶圻圻去看,好不好? 就差不多‥八點就可以了……」
我想‥〔一般的醫院,有這麼早,就開門嗎?〕
不過‥為人母的芬仔,哪會在乎‥醫院看診的時間,她根本半夜都想帶孩子去看病的。沒辦法!「腸病毒、登革熱」,甚至是「腦炎」等,陸續的報導,乃至於‥更多的社會暴力新聞,人們要能安心、輕鬆的,面對生活中的一切事情,的確不易。
夜裡十二點,小弟搖搖晃晃的進了門。
我幫他把房裡的小燈打亮來,看著隨即趴在床上的他,我實在不得不開口說‥「喝成這樣,還騎摩托車回家嗎? 戇戇嘔!你!」
幸好,母親現在才回來,否則,也許又要開戰了;也或許‥只是母親,一夜不得入睡而已,至於‥小弟大概都會像現在一樣,打呼聲極大的,讓酒精帶他入夢去了。
見小弟今晚的模樣,我該生氣罵罵他、責怪他‥「不懂好好保護自己,一再的拿生命安全(甚至是母親的生命)開玩笑」嗎?
這個問題,就好像那天一樣,我並不知道‥究竟哪一答案,才是較好的選擇。
那天,又接到人家,來催他去繳「信用卡」的錢(至少「一萬七千元」)。
我留了紙條,放在他桌上,待他回家之後,我一直在想‥〔只剩一天的時間(九月底前處理完),他身上一定沒錢,我是不是該主動開口,表示可以借他?〕
一來,解除他的煩惱,希望他能安心的工作;二來,也希望他可以了解‥「家人」其實可以,適時對他伸出援手的。 但是‥我卻又完全沒有把握,會不會反而只是造成,他再一次,去逃避面對問題,學不會去改變自己的行為?
因為‥無法抉擇,所以‥只是保持沈默。
這麼晚了,母親竟然還在講電話。
我平常,除了幾個月,接到一通翁嘉偉和慧姿的電話之外,我與電話,是絕緣的(妹妹不提),也因此,有時候,電話鈴聲,甚至會令我討厭。
但是‥「電話」卻是母親的必需品似的,就好像小弟的「電視」、我的「音樂」或「書籍」——不論你有如何的痛惡,你也總得有那分足夠的雅量,去包容別人‥擁有他自己的喜好。
只是‥像在深夜,還不能把電視音量關小;而電話鈴聲,又喜歡在深夜,讓它響起的情況,還真的是蠻討人厭的。
聽說‥中秋,「台北」阿姨,有意思來這裡。
我沒有因而高興,但也從來沒有不歡迎,我只是在想‥〔希望到時,圻圻的父母,可以在她身邊,而我能夠帶本書,去逛逛書店,或坐在「m」(麥當勞),一個人看書,那麼‥便是件可以稱得上「快樂」、值得「高興」的事了! 至於,像「烤肉」這樣的事,還是交給他們吧! 各自尋找快樂的事情來做,是要比共同相處,卻難免有所顧忌,幸福多了,是不是?〕
麗玉
(87)1998.10.03.六 01:27:59
▼給阿文‥164.2
阿文‥
老早就開出支票,說‥「星期六,要來帶圻圻」的芬仔,在剛才(星期日)中午十二點的時候,帶著圻圻,一家三口,去玩去了。
其實‥孩子是不是,會經常可以被帶回她父母的身旁,我已學會不去那麼在乎了!反正‥孩子至少會有一個,她可以感到親近的人,雖然‥她只是「阿姨」,但對孩子來說,也總是一件幸運的事吧!? 可以算是嗎?
可以不在乎‥他們那麼放心的,把孩子丟在這,卻對於昨晚,她又在電話中,二度開支票說‥「晚上會來接孩子。」 但到了最後,只好把在客廳已經睡了的圻圻,抱回房裡,心裡篤定的知道‥「又有人,隨便說說而已」的事實,感到有些難過。
阿文能了解‥麗玉何以會有「難過」的感受嗎?
我經常在想‥〔我是不是在這一點上頭,總是要求別人,來得太嚴格了,但是‥從來沒有人,能給我一個‥至少可以勉強得來的答案。〕
從小的時候,到了現在,都已要三十個年頭了,「母親」這個該是我最親的人,仍一直在持續不斷的,給我「假話」——而這些假話,一旦又與芬仔有關的時候,我便很難可以聽而不聞……
因為‥感覺到這樣的自己,這樣的心情變化,因此,麗玉也才問了自己‥
〔是否,其實我是善於「嫉妒」的? 嫉妒‥母親偏愛小妹……〕等等問題,我想試著從這些問題之中,找出一些‥對我有幫助的東西,可以增加自己快樂的方法;減少生氣、煩惱的機會,可是‥為何並不容易呢?
今天,他們一樣,出門去玩了,問也不問問‥母親是否一同前去……
總是這麼一回事的——芬仔經營花店之後,她婆婆便一個人,住在「東勢」。
可笑嗎? 為她打抱不平的是我,而不是她的兒子〈洸華〉……
可憐的婆婆們,在媳婦的眼裡,怎麼多的是‥「能遠離,就遠離」的人呢?
看著芬仔的婆婆、看著芬仔和洸華,我不免會想到‥〔母親以後的模樣……〕可是‥我的真心話,我所自以為是看法,卻總如蟑螂般、蚊蠅似的,讓人討厭不打緊,更想狠狠的,用拖鞋,把它釘死在牆上,好教牠,從此遠離人們的視線,不再干擾人、令人氣憤。
前幾天,實在煩了,動不動,就聽到小妹,嘴裡吐出‥「錢錢錢」。
早先,投票勾選「公寓委員」——
小妹就說‥她「要勾選母親」(當時,集中選票的人,在門外等著)。
我問她‥「為什麼?」
她說‥「有錢可以『黑』嘛!」
錢錢錢,氣得我不加修飾的,便告訴她‥「拜託!委員是要做事的咧!妳要媽忙死喔!? 錢錢錢,別到時候,一個錢也沒拿,卻被批評得滿肚子苦水!」說完,選票就留下來了,選誰,還是交給母親去選——
如果‥母親和小妹的意見相同,那麼,也只能說‥我果真是太雞婆了!
又,那天,小妹中午,拉了朋友來——
我心想‥〔拜託!中午,母親不休息嗎? 真高興‥那天,母親中午並沒回家來吃飯——雖然‥我白忙了一次……〕
後來,晚上又多一個來,然後,就把早已休息(大概白天累壞了)的母親,叫了起來;然後,留下孩子和我,她們四個人,就出去了。
隔兩天吧!小妹要拿那兩個人的證件,教母親去辦「會員證」什麼的。
一問,我才知道‥原來她們那兩個人,是去買「調整型內衣」什麼的,由於‥價格不低,成了會員之後,則可以打折。
我告訴小妹‥「幹嘛!那麼麻煩!?」
小妹說‥「姊!那有錢賺耶!」
我便說‥「錢錢錢!一天到晚,都提錢!」
小妹說‥「沒錢,能過日子嗎?」
我說‥「妳錢會比我欠嗎?」
她不再聽我往下講,就進房去找母親,去講「她們」的事了——
沒多久,她們母女倆,又要出去了(要拿證件出去)。
我想故意講給母親聽,卻不知道‥她是否聽見? 我說‥
「錢,是賺到沒? (我懷疑‥介紹費是小妹拿的,母親一毛也沒有。)
錢!身體比較重要啦!錢錢錢!買藥喔!」 很沒「口德」,不是嗎?
阿文!一個人,之所以不快樂,也許是因為‥他經常做的、說的,正是一些,自己‥「不想知道、不能做、不能說」的事情的緣故吧!?
好久沒提筆之後,成功的寫了些東西,竟然還是老樣子……
沒寫信的這些日子裡,其實‥日子越久,在夜深臨睡前,越是經常把「信」,寫在空蕩的冷空氣之中——不知用這樣的方式,試著寫過多少次,總寫不成型的信件了。
一件事情,突然變得不一樣的時候,人們似乎都認為‥總有個不尋常的原因存在,否則‥一個女子,剪掉一把長髮(一向不捨的長髮)的時候,人們又怎麼會‥一個一個,不斷的在她耳邊問著‥「怎麼了?」 等著她說出‥「到底受了什麼刺激」的答案呢?
不過,有沒有什麼事情,是真的不需要,去解釋原因的? 有沒有什麼東西,真的只是‥「一切自然」而已! 沒有任何的原因——除了‥「自然使然」而已!
如果按一般情形來說,阿文應該也會猜想‥〔麗玉是「怎麼了」呢?〕
因為‥我很少這麼久沒音訊的! 怎麼了?
如果,麗玉回答阿文‥「那原因,就好像‥『楓葉到了天冷,就會轉紅;樹葉老了,季節到了,就會紛紛往下落、往下飄』一樣!」
阿文可會接受,這樣的答案呢?
常覺得‥「原因」這種東西,是很抽象、很模稜兩可的,它有時,可以像「化學變化」般(不像「物理變化」,本質未變),你很難理解‥它何以會發生如此奇怪的轉變,但你可以肯定的,卻是眼前所見的「事實」‥的的確確是在時間的河流中,發生了變化。
有時候,只要覺察到‥這所謂的「事實」,也就可以了,若要勉強自己,去認真分析‥變化的所有「過程」,乃至形成的最初「原因」,那將是很困難,或許為難自己的一件差事——你是否同意呢?
兩分鐘前,母親也外出去了,家裡只有我了。
小弟不在家的時候,越來越頻繁時——
我就莫名的,要恐懼著‥〔什麼時候,母親又要氣得坐在地上……〕
不再寫了,也許很快的,我會騎車出去吹吹風‥也許會去書局,也或許哪兒都不去,不過,信是真的不再往下寫了。
天冷了,請保重!
(87)1998.11.22.日 13:52:08
△給麗玉-164
麗玉‥
禽獸被關在籠子裡,雖然‥籠子有門,但禽獸要走出籠子,得靠人,把牠放出去,因為‥是人把牠關進籠子裡去的——禽獸雖然不願意待在籠子裡,但牠無法自己打開籠門,走出籠子。
而人呢!也常常被自己,關在自己所造的牢籠之中‥不知、不會、不肯走出牢籠——自己不肯走出牢籠,又有誰,能放出自己呢? 牢籠,是自己造成的;牢籠的門,也是自己關上的,即使鎖上了,鑰匙也是在自己手上——要不要走出來,就看自己‥願不願意了。
俗語所謂‥「籠雞有食湯鍋近、野鶩無糧天地寬。」
禽獸也會嚮往‥「自由自在」的生活。被關在籠子裡的禽獸,只要有機會,牠也會「逃」的,飛向藍天白雲、奔向青山綠野——
藍天白雲任翱翔、青山綠野任遨遊。
只是‥有時候,被關久了,反而會「習慣」於籠中的生活,而「害怕」籠外的世界——
有個「大哥」,剛被關出來,竟把自己的房間,佈置得像「牢房」一樣。
小弟們問道‥「大哥!你為什麼這樣呢?」
大哥大笑道‥「我在裡頭待習慣了,要不這樣,晚上還睡不著覺呢!」
一個人,苦惱久了、憂愁多了,也就會「慣勢變自然」,就像在籠中出生的禽獸一樣,竟以為‥「被關在籠裡,是『天經地義、理所常然』的事——外頭那些禽獸,只不過是‥被關在一個較大的籠子裡罷了!」
阿文的母親,最近養了一隻小狗——綁在雞舍裡。
阿文為了跟牠「培養感情」,每天去跟牠玩一玩、帶牠出去跑一跑。
牠「第一次出門」,外頭的狗,吠了兩聲,也不是在吠牠,牠竟嚇得趕緊跑回雞舍裡——這時候,原本關牠的雞舍,反而成了牠的「安全避難所」啦!
經過一個星期後,現在要牠「自動回雞舍」,還真是難呢!每每要追著牠跑,把牠抓進雞舍裡去「關」。
相信‥那個「大哥」,「自由」一陣子之後,便會覺得‥自己把房間,佈置得像牢房一樣,是多麼「可笑」的一件事啊!
阿文有偈道‥
「世有苦惱籠,雖密卻無鎖,痴人難解脫‥原是我關我。」
人被自己給關住,卻直向外求援;希望離開牢籠,卻不肯走出來,這是何等矛盾、何等愚痴的事啊?
* * * *
【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星期一】
阿文家所使用的電錶(錶前),被電力公司的人,查獲遭人竊電,經查證‥
竊電者為〈吳成昌〉先生。
然而,由於吳成昌先生,夫妻離異,現在很少在家,電力公司之人員,找不到人,便告知阿文說‥「你們要用電,就由你來出(受罰)吧!要不然,電錶拆了,你們就沒電好用了,而且‥以後要再申請復電的話,也會很困難。」
阿文想‥〔要是電錶被拆了,今晚以後,就沒電用了,而申請復電很麻煩……唉!算了!錢,再賺就有了,我就「花錢消災」吧!〕於是‥也就同意受罰了事。
事經多日,阿文心裡一直很不舒服,為此而煩惱,晚上都睡不好覺、做事都無精打采,心想‥〔為什麼「烏狗偷食,白狗受拍」呢?……〕(受拍‥挨打。)
於是,阿文便洋洋灑灑地,寫了一封「陳情書」,準備等「罰款單」寄來了,便連同罰款單,一齊寄到電力公司去「陳情」。
(其實,阿文是因為‥下午喝了咖啡、喝了茶,結果‥晚上睡不著覺——睡白天;
而「煩惱」,也只是在想‥如何據理力爭地,把「陳情書」,
給寫得「情理並茂、感動人心、引起共鳴」,而不會激起對方負面的情緒。)
只是‥等了許多天,罰款單還沒收到(電力公司的人,說會寄掛號過來)——乾脆就在今天(十二月四日),打電話去「陳情」比較快。
電力公司的「稽查股」,也都知道‥阿文是冤枉的,然而,也是「無法渡——愛莫能助」,因為‥電力公司,一向都是「貿贏無貿輸」的——
「電錶既是你的名字,不找你罰,要找誰罰呢?」 (貿‥承包、包攬工程。)
自來,多的像是阿文,這樣的「冤大頭」哪!
「比如‥房子租人,房客竊電,也是罰房東。房東再自行向房東追討——
討得到、討不到,是你家的事。
因為‥電力公司,不差你這個『客戶』,要用電,你就得乖乖受罰——
你要不想繳錢也可以,電錶拆了,然後,經由『法院』去判決,
如果法院認為,你不必受罰,那麼‥電錶就復原;
如果判決,你當受罰,那麼‥罰款就多加兩三倍……」
阿文只好算了‥「錢了人無載。」 (錢虧了,人沒事情就好。)
本想下星期一,再去繳錢的,後來,想快讓此事,「成為過去」,也就在下午,去電力公司,把錢給繳了(九千五百九十九元)。
阿文也只得笑笑的說‥
「就算是『花錢買經驗』吧!
『經驗是無價寶』,一萬塊——俗啦!」 (俗‥便宜。)
那個〈吳成昌〉先生,犯有「竊盜、恐嚇、傷害」等前科,目前還在「通緝」中呢! 他原先是住在「汐止」的,跟房東鬧翻了,才在「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左右,搬到山上(十五號)來住,原先,電是使用「十三號」的,後來,他跟左鄰右舍,關係都「拍歹了了」,人家也就不肯讓他接電使用。
阿文當初,是想‥〔他的名聲,壞是壞,但跟我也沒什麼怨仇,見面還會點頭、打招呼,我又何必「絕人之路」呢? 再說‥他的妻子、孩子也可憐,既然住在這,總要有電用吧!〕於是‥也就答應,讓他接電使用——
其實,他也沒「尊重」阿文,而是「先斬後奏」,在翻修房子時,自行裝了個「分錶」,也沒告訴阿文;後來,阿文去了,方才發現的。
阿文家是「十八號」,為何是使用「十五號」的電錶呢? 因為‥山上的住戶,原本都是使用「信和煤礦」的電,電錶全都集中在「十五號」之處。
後來,礦場收了,山上的人家,也都搬了,就只剩下幾戶「世居」的。
電力公司,便把那些多餘的電錶拆了,只留下‥十五號的電錶——當初,要不是阿文的母親去「求情」,電錶就拆光了。
後來,又陸續搬來一些人家,也就共同使用一個電錶,然後,他們又搬走了,就只剩阿文家在使用而已。
而現在呢!山上蓋了個「慈岩宮」,也搬回(早先是住在山上的)了幾戶人家,「吵鬧」得很。 (山上的房子,距離都蠻遠的,十五號跟十八號,直線相距大概有一百五十公尺以上。)
當初,別人都勸(警告)阿文說‥「不要給他接電,要不然‥你以後會拿不到電費——他頭一兩次給你,以後就不會給你了。」
阿文一開始,就先跟他拿了「三千塊」,後來,又跟他妻子,拿了「二千塊」(他妻子,倒也還好,見了面,也會問阿文‥「電費還夠嗎?」)——
他家的電費,也沒多少,又有冰箱、又用冷氣的,原來‥是有「竊電」啊!
阿文還很「天真」的認為‥〔是不是‥他裝的分錶,有問題呢?〕
別人告訴阿文說‥「他有偷接電,你最好把電錶移到外面來,不要再給他接電,要不然,被電力公司查到了,會罰你,害你沒電用……」
(註‥他們加蓋了一間廚房,於是‥電錶就變成在「室內」了,每要查看電錶,就要進到「人家家裡」去,實在也不太好,於是‥便請教電力公司的人說‥「可不可以移的外牆來? 這樣,電力公司的人,來抄電錶度數,也比較方便。」
電力公司的人說‥「可以啊!不要去動到『封印』就好了!」)
阿文心想‥〔就算他真的偷接電被抓到,應該也是他跟電力公司的事,不會罰我的……〕雖然想去把電錶給移到外牆,可是‥阿文「太懶——行動太慢」了,想行動的時候,就遇到‥颱風、下雨什麼的,結果……直到電力公司的人來,查到他竊電——阿文「果真」是被罰了!
別人便告訴阿文說‥「看吧!當初,教你不要給他接電,你就要……害到自己了吧!?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酷——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阿文也只能搖頭嘆道‥「唉!真正是‥好事𣍐使做哩! 早若知影,也呣予伊接……真是悔不當初啊!」說是這麼說啦!「附和」他,而吐吐怨氣而已!阿文還是認為‥讓他接電,並沒錯哪! (𣍐使‥不能。 呣予‥不給。)
阿文今日被罰,不是因為「竊電」,而是因為「無知」哪! 是因為‥自己太相信「法律」了——「靠勢,去予勢誤去」,哪裡知道‥「電業法,竟是這樣的不合情理」啊! (予‥給、被。)
像阿文這種情形,聽到的人,都會說「冤枉」,就是電力公司的人,也會說「冤枉」,但是‥「冤枉歸冤枉,罰還是要罰——法規如此,無可奈何也!」
電力公司的人,罰阿文,也是「依法處理」——阿文還得「感謝」電力公司的人‥「法外開恩——從輕處置」,只罰「一萬元以內」呢! 別人有情節重大者,還罰十幾二、三十萬,因而去坐牢的都有呢!
(電力公司的人,最氣的就是「竊電」的人——只是他們常「氣錯」對象而已!)說一說,阿文還真是「幸運」、真是「僥倖」呢!
有這樣「不合情理的法律」,那就好像‥
歹徒一直告訴被害人說‥「我打妳、踢妳、強暴妳,我也可以殺了妳——可是‥我沒有殺妳……妳要感謝我!」
被害人,於是竟然就真的感謝歹徒說‥「你打我、踢我、強暴我,你也可以殺了我——可是‥你沒有殺我……我感謝你!」
她忘了‥打人、踢人、強暴人,是不對的——殺人,更是不對的啊!
往後,小老百姓們,真的最好還是「自求多福」啦!別想靠警察、靠法律——隨時注意‥自家的電錶,有沒有沒被人竊電;自家的水錶、瓦斯錶、電話、有線電視天線……有沒有被人偷接;被偷接的話,就趕緊把它拆掉——尤其是房子租人的話,要特別注意房客……免得自己的「權益」,莫名其妙的受損。
更要注意‥自己的車子、機車,乃至是‥水果刀,免得被人偷去、搶去犯罪,蒙受「連帶責任」,只因為‥自己沒有「善盡保護之責」,而讓他人「有機可乘」……
因為‥法律不一定會保護對的人;法律不一定合乎情理、公義、公道;法律也有可能「姑息養奸」;法律也有可能成為「幫凶」,而「助紂為虐」哪!……
所以‥若是不想「惹麻煩」的話——那就‥
「反求諸己‥自求多福、自多小心」吧!
唉!也難怪‥「鐵窗」裝得像監獄還不夠,還要加裝保全系統、警衛人員……而「人心」,也跟著築起「圍牆」——
為了「安全」起見,而把自己,給關在裡面;把別人,關在外面……
阿文的罰款,錢是繳了,然而‥阿文決定要到「消基會」去申訴——
錢,要不要得回來是其次,然而‥「不合情理的法律」,是當要「變法」的呀!
要不然‥以後還會有更多人,當「『合法的』冤大頭」哪!
這樣「不合情理的法律」,豈不就像是那些‥「不是的父母」?
女兒被強暴了,不怪強暴犯,反而責怪女兒說‥
「看吧!我早就告訴妳‥不要一個人到處跑、不要跟陌生人講話;
跟熟人講話,也要小心;不要喝人家給的飲料……
妳就不聽、不小心、不注意……看吧!被強暴了吧!?」
兒子被飆車族搶了、打了,反而責怪兒子說‥
「看吧!我早就告訴你‥晚上不要太晚回家、走路不要靠近大馬路……
你就不聽、不小心、不注意……看吧!被搶了、被打了吧!?」
「壞人隨時都會侵犯你、傷害你……所以‥你最好隨時得提高警覺!」
阿文不禁笑嘆道‥
「受害人,難道‥永遠也只能‥『自認倒楣』嗎?
天公啊!土地公啊!主啊!阿彌陀佛!耶穌基督!
媽姐!聖母瑪琍亞!觀世音菩薩!
請讓我有‥『千手千眼』吧!
請讓我有‥銅身鐵骨、刀槍不入吧! 請讓我‥永遠不必睡覺吧!
要不然,我這‥『凡夫俗子、肉眼凡胎』,如何能『隨時』提高警覺呢?
所謂‥防不勝防啊!
而一個人,隨時處在『危機意識、緊張狀態』之中,會是多麼可悲、可憐啊!?」
至於,〈吳成昌〉先生,阿文寫了封信,要放進他家門底下去,信曰‥
吳成昌先生‥
因為你竊電,害阿文被電力公司,罰了一萬元。
替你背了這個「黑鍋」,阿文應該很生氣,乃至怨恨——
阿文也可以很生氣的,然而‥阿文並不生氣,也不想生氣!
因為‥生氣也沒用,氣壞身體沒人替,你說是嗎?
阿文相信‥你也是希望‥家庭美滿和樂、人生過得有光采。
然而‥想要有「好的結果」,就要有‥「好的開始~好的行為~好的過程」,才會,也才能有個‥「好的結果」,要不然‥想要到「台北」,卻南下到「台南」去——到「台南」,哪裡找得到「台北」呢?
阿文不怨怪‥幫助你,反而被你害到。
阿文希望你,也祝福你‥將來有賺大錢、有光采的一天!
到時候,請你還阿文一萬元——這本來就是‥你應該負起的責任哪!
一個人,也唯有肯負起責任,才有成功的機會、才有成功的時候哪!
也希望、也祝福你的孩子,都能夠‥健康、平安、快樂的長大,而且‥將來都很有出息,讓你這個為人父母的,感到榮耀!
祝‥
平安健康!
新春愉快!
阿文
(87)1998.12.05.六 11:10:56
「世間多有不平事,但把心平事事平。」 這是阿文自己的詩偈哪!
看來,阿文得有個「新的解釋」了,要不然,這似乎有些「鴕鳥心態、自認倒楣」的「味道」…… 就這麼「解釋」吧!
「世間,有很多不平的事,要能夠使自己‥『心平氣和』的處理——
才能平息‥每件不平的事。」
面對「不平」的事,是要有‥「道德勇氣、智慧能力」,方能去處理的!
唯有自己能夠「心平氣和」,才能「冷靜、從容」的去應變呀!
阿文
(87)1998.12.05.六 12:50:05
■臺語註解
【慣勢變自然】
ㄍㄨㄢˋ ㄒㄧ└ ㄅㄧㄢˋ ㄗㄨ└ ㆢㄧㄢˊ(漳)∥
ㄍㄨㄢˋ ㄒㄧ└ ㄅㄧㄢˋ ㄗㄨ└ ㄌㄧㄢˊ(泉)
kuan3~2 si3 pian3~2 tsu7~3 jian5(漳)∥
kuan3~2 si3 pian3~2 tsu7~3 lian5(泉)
⊕習慣成自然。
【錢了人無載】
ㄐㆪˊ ㄌㄧㄠˋ ㄌㄤ├ ㆠㄜ├ ㄉㄞ├
tsinn5 liau2 lang5~7 bor5~7 tai7
⊕錢虧了,人沒有事情。 謂敢於花錢,也就什麼事情,都能解決。
比喻花錢消災、有錢好辦事。 {註}載‥載誌(事情)。】
■附錄一 給電力公司的陳情書
◎陳情書
本人潘文良,為「電號‥16338382108號」(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三段一六一巷十五號)之電錶使用者。
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被電力公司人員查獲‥遭人竊電(錶前),經電力公司人員查證‥竊電者為〈吳成昌〉先生。
(吳成昌‥身分證字號‥ 民國四十八年二月廿七生。)
然而‥由於吳成昌先生,夫妻離異,現在很少在家,電力公司之人員,找不到人,便告知本人說‥「你們要用電,就由你來出(受罰)吧!要不然,電錶拆了,你們就沒電好用了,而且,以後要再申請復電的話,也會很困難。」
我想‥〔要是電錶被拆了,今晚以後,就沒電用了,而申請復電很麻煩……唉!算了!錢,再賺就有了,我就「花錢消災」吧!〕於是‥也就同意受罰了事。
事經多日,心裡一直很不舒服,為此而煩惱,晚上都睡不好覺、做事都無精打采——心想‥
〔為什麼‥「白狗偷食,黑狗受拍」呢? (受拍‥挨打。)
如果我就這麼受罰——替〈吳成昌〉先生「頂罪」的話,
那我真是在‥「姑息養奸」啊!
我豈不是成了‥罪惡的「助長人」,乃至是‥「幫凶」了呢?
吳成昌要是知道的話,想是會一面慶幸道‥
「還好!我不在!要不然,我就倒大楣了!」一方面偷笑道‥
「哼!幹壞事有什麼要緊?
只要有個『替死鬼』、只要我『不被抓到』就好了! 你們奈我如何呢?」
如果‥我就這麼受罰的話,豈不是致使‥「親者痛——仇者快」了嗎?
電話要是遭人,盜打國際色情電話,電信局也不會把帳,算在用戶上的啊!
車子被偷去犯案,車主尚且無罪——
我為什麼‥要那麼笨、那麼傻、那麼無知的,替人「背黑鍋」呢?
我怎麼能這麼‥「鴕鳥心態」,為了息事寧人,而讓自己替吳成昌受罰呢?
如果‥我就這麼受罰的話,豈不永遠,都要背負一個‥「竊電」的罪名了呢?
人都有迷糊而走錯路的時候,知道走錯了,就當趕緊‥「回歸正道」才是啊!
我怎能‥「將錯就錯——一錯再錯」呢? 要到台南去找台北,哪裡找得到呢?
我實在找不出什麼好理由,教自己安心、甘心的,替吳成昌先生受罰(除非‥
我真的太笨、太傻、太無知了)‥這不但讓自己,白白蒙受金錢損失;
替人頂罪,又使自己,蒙受人格損失,
還害自己,為此事憂愁數日,蒙受精神損失……
更無法教真正竊電的吳成昌先生,得到應有的懲罰、教訓,或者是報應——
這真是不值得啊!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如果‥我就這麼受罰的話,那麼‥豈不是造成‥
「法律受辱、公理蒙羞、良知被泯」了嗎?
而吳成昌先生,卻「逍遙法外」,在一旁僥倖地、沒事的暗爽、偷笑……
我怎麼能這樣放縱他——姑息養奸呢?
・想來‥該罰的不是我,而是〈吳成昌〉先生——
如果‥找不到人的話,當經由法院通告,這才是正確的作法啊!〕
相信‥電力公司,會秉持‥公平、公正、公道、公理、公義的原則與精神,重視,並且維護本人之合法權益的!
懇請電力公司,重新查辦‥罰所當罰之〈吳成昌〉先生吧!
陳情人‥潘文良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日 星期四
潘文良
電話‥2782.4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三段一六一巷十八號
※註
陳情書是寫了,但沒去陳情——只是「花錢消災」。
呵呵!阿文真是‥「太天真」了!
電力公司,只「維護‥電力公司」的權益——才不會顧及「消費者」呢!
※後記
後來,吳成昌的姊姊,知道了此事,主動幫吳成昌,還給阿文一萬元。
吳成昌的妻子,到外地工作,子女住到吳成昌的姊姊家。
吳成昌,也不知躲哪去了,從頭到尾,不見人影。
■附錄二:阿文投稿「自由時報.臺灣精諺」之文章。
⊕烏狗偷食,白狗受拍。
從前,有一養雞人,雞常被左鄰的黑狗偷吃了,心裡非常不爽。
由於黑狗聰明狡詐、動作伶俐,雞主抓也抓不到;每想找黑狗的主人理論,對方卻置之不理、避不見面,找不到人,也只好不了了之;又,黑狗的主人,像個「老大」,他還怕惹不得呢!
雞主時常蒙受損失,心有不甘,一日,看見右舍的白狗,一時心起,便叫道‥「反正‥黑狗、白狗——都是狗。」於是‥便趨上前,執棒就打。
白狗本是隻‥守夜防賊、盡忠職守、安分守己的好狗,生性卻老實「憨」厚,莫名的挨打,雖然‥知痛知嚎,卻不知‥「要躲、要跑、要抗議」。
雞主心想‥〔反正‥左鄰也是賠、右舍也是賠——只要有人賠就好!〕於是‥便又拖著白狗,找白狗的主人,誣告道‥「你家的白狗,時常偷吃我養的雞,你要賠錢……」
白狗的主人,生性也是老實「憨」厚,雖知白狗,蒙受「不白之冤」,心裡卻想‥〔人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就花錢消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吧!〕於是‥便賠錢了事。
親愛的‥「父母、老師、長官、上司」大人們!
請問‥白狗替黑狗「受罪」;白狗主人,替黑狗主人「頂罪」,這合乎情理法嗎? 又「連坐處罰法」,合乎情理法嗎? 合乎什麼「情理法」呢?
【烏狗偷食,白狗受拍。】
ㆦ├ ㄍㄠˋ ㄊㄠ├ ㄐㄧㄚ'ㆷ , ㄅㆤ└ ㄍㄠˋ ㄒㄧㄨ└ ㄆㄚㆷ 。
Oo1~7 kau2 thau1~7 tsiah8, peh8~3 kau2 siu7~3 phah4.
⊕黑狗偷吃,卻讓白狗挨打。 比喻冤枉、背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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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6.15.四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64。1998.12.05.六 1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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