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6 00:00:00阿文

◎陳麗玉_144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44

▼給阿文‥144.1

阿文‥
  即使到了此刻,提筆也不為真的要說什麼,只是心裡,總念著‥〔好久沒寫信給阿文了……〕
  那感覺,像是負了債(當然,你知道‥麗玉並不真的是這個意思),雖然‥債主已說明了‥「你有錢再還即可!」 但是‥債務人,就是總會記得‥他有那麼一筆債,尚未償還——好笑吧!?
  提筆前,看過之前的兩張信紙,所押日期,分別是‥「五月九日、五月二十五日」,而現在,已是「六月」了,真的是好久好久了吧!?
  今天不押日期了!免得信到阿文手中時,日期遠得離譜——如果這信,會被寄出的話——這指的,不是不想寄,只是‥也許想寄的,會是其它的、後來的、新出爐的……我也不懂如何說才好,反正就是‥#*@※……
 
  這些日子,跟「啞子」,該有幾分相似。
  看到大雨之後,各地災情的紛紛出現,麗玉仍是會想‥〔住在台北山上的阿文,可好?〕
  另外,又再次覺得‥「豐原市,是個福地!」
                  麗玉
                    (86)1997.06.??
 
※阿文註‥來信沒押日期,只得打問號。
 

▼給阿文‥144.2

阿文‥
  白天,弄了兩張卡片——
  含苞的、單獨的那朵蓮花,留給自己,另外一張,「又」是寄給你——
就如同‥偶爾給誰寄上了什麼剪報,或任意一則短文一樣,誰也不該有自信,它被處理的一切條件下,再好也沒有了……
  這不正是人際關係中,最常見、最可以拿來印證的嗎? 或者‥不提那個也行,就單就一幅畫吧!
  有人說‥「哇!這抽象畫,『抽』(?)得太妙了!」
  卻有說‥「畫啥? 看都看不出來,也敢秀啊!?」
  …………
  想了,便寫了下來,沒有特別想真正說到什麼。
  很多時候的我,其實很簡單的!
                  麗玉
                    (86)1997.06.09.二 01:22:31
                    (有押日期啦!)
 

▼給阿文‥144.3

阿文‥
  晚上,好不容易‥等到雨終於細細的飄著而已,麗玉像是一個好不容易‥盼到父母出了門,而能夠瘋狂的出遊去的小孩一般,輕鬆的騎車外出。
  到達書局前,經過花店,習慣性的,看一下擺在最前端的花款——當野薑花,就出現在眼前時,心裡的感覺,就像找回心愛,卻遺落已久的東西一樣,那種喜悅,不是「刻意」可以製造產生的。
  或許太興奮了,今年第一次見到野薑花,於是心裡盤算著‥〔從書局出來後,便繞來這條路,買一束送給自己……〕
  回到家,看到書上,〈風信子〉這個花名時,才發現‥自己完全忘了「買花」一事(因為‥時常出門和回家的路,走的並不完全相同),因而怪起自己的粗心與健忘,但是我想‥〔主要的原因,其實只是因為‥只要到過書局,就可以快樂的回家去,所以‥壓根兒不會去想到,先前考慮買花的事了。〕
  不過,就在此時,想起了那回‥阿文從「台北」,一路帶下來的野薑花,你相信嗎? 今晚沒買成,已不覺得可惜了! 因為‥最美、最香的,麗玉已然見過!
  晚安了!
  雨還在下呢!
                  麗玉
                    (86)1997.06.16.一 01:22:24
 

△給麗玉-144

麗玉‥
  最近,阿文小時候的童伴,也是小學、國中時候,一直同班的同學〈林坤〉,帶著他的一群朋友,一起上山來種菜。
  阿文一個人,有時候,就會「懶得動」,即使動手了,半天也看不出,有多少的成效,掘了一壟菜圃,也就覺得累了;而幾個人,一起「工作」,有趣多了,也有「效率」多了——雖然,他們那些「街仔人」,連鋤頭都不會拿,半天也掘不好菜圃,最後,還是阿文在「收尾」(收拾「慘局」,田地被他們掘得滿目瘡痍、面目全非,實在「不像樣」——他們是在「破壞菜圃」,而不是在「整頓菜圃」);而他們都到樹蔭下去躲太陽,看阿文一個人「表演」;阿文汗水涔涔的,雖然累,但還是覺得很開心。
  阿文一直想搭,而遲遲「未動手」的瓜棚,也在大家合作之下,去砍了一堆竹子、搬了幾個粗的「桷仔」(角木),回來搭設完成了——雖然‥現在種菜瓜,嫌晚了點,不過‥瓜棚搭得很牢固,相信‥可以用好幾年沒問題。
  播下的種子,也已經發芽了,不過‥往後還是得費心的照顧,才有好的收穫呢! 他們大概只會在星期假日來而已,所以‥澆水、施肥、除草的大部分工作,還是得阿文多「用功」了。
  也但願‥他們這下子,能夠體會到「耕耘」時,所付汗水、心力的辛勞與樂趣啦!並且‥能夠享受到,收穫時的喜悅!
 
  中國人,總是‥稱天為「父」、稱地為「母」——
  「大地」就像是萬物的母親一樣,孕育了各種生物,也養活了各種生物,所謂‥「土生土長」是也!
  赤足踩在泥土上,是一種很親切、很溫馨的感覺——阿文心裡,是充滿欣慰與感恩的!
  阿文的家鄉‥「湖仔內」——雖然不是什麼風景名勝,或是什麼龍潭虎穴的好地理,也沒什麼「地靈人傑」之說,但是‥阿文還是覺得它是塊「福地」,畢竟‥阿文在這兒土生土長,喝山裡的泉水、吃土裡長出來的菜、用林裡砍來的柴…… 阿文深深的喜愛,並且珍惜這一塊土地。
  免費的「觀光花園、觀光果園、觀光菜園」,也一直都是阿文的「夢想」——阿文一直沒有樍極的去進行它,也許‥有一天,水到渠成,夢想就會「夢想成真」吧!?
  只是「湖仔內」,不知道,會不會被政府,給徵收去做「垃圾掩埋場」?
屆時,阿文的夢想,就永遠都只是夢想了。
  政府總是一再的宣導‥「山坡地,禁止濫墾、濫伐、濫葬!」
  可是‥政府往往是山林、生態的最大「殺手」,而且‥還是「掛牌的、合法的」;只要「需要」,政府的相關人員,就會「坐在辦公室」前,「設計、計劃」,畫畫草圖、變更地目……來決定一個地方,「未來的命運」——即使是所謂的「保護區」,政府要想用,也可以「自行變更地目」……
  鄰近的「山豬窟垃圾掩埋場」,整座山,都給剷平了,「水土保持」,也不見得做得多好,污水還是滲入溪流裡,像是「墨汁」一樣。
  要是平民百姓,不是什麼「大財團」的話,恐怕‥大規模的整一下地,就得挨罰……山下有人,把梯田給整平了;有人想開一條路,叫「怪手」來開闢,就背上‥「破壞水土」的罪名——真是‥「只許周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
  (東部的海岸線,在政府,為了「地方進步繁榮」的前提之下,不顧「專家學者、環保人士」的抗議之下,一寸一尺的破壞掉了……)
  阿文倒也不是反對‥「垃圾場就蓋在我家後院」啦! 「台灣」的土地有限,實在不適合搞「垃圾掩埋場」,垃圾掩埋場,對於整個環境、地理(風水),都是一種破壞,儘管掩埋場停用之後,沒多久,還是會恢復一片「青翠」,但是‥土地在人們「十幾年」的「蹂躝」之下,真想要「復健」,恐怕得花「幾十年」的工夫呢! (「內湖垃圾場」,表面上,已看不出‥「曾經是個垃圾場」,公園也做得很漂亮,但是‥烏黑的、有毒的「墨汁」,到現在還是悄悄的,滲入到「基隆河」裡去……)
  「垃圾焚化爐」,還是處理垃圾的最好選擇,至少,不用破壞一大片的山林、土地——阿文真希望‥那些「科學家」們,多費心於「減低垃圾焚化爐二次污染、垃圾灰燼再利用」的研究(使垃圾變黃金),以改善‥「人類全體之生活」!
(而不要老是在那裡動腦筋,研發武器‥「破壞眾生全體之生活」。)
  阿文建議政府,立法規定‥
每個鄉鎮,都要設置小型垃圾焚化場,處理「自己生產的垃圾」——這樣才「公平」嘛!免得焚化爐蓋在哪裡,都要遭受當地居民抗議;而土地徵收,花錢又費事,「垃垃掩埋場」,佔地過大,太破壞生態環境了。
然後,運用回饋基金,改善鄉鎮的地理、人文、心靈等等「環境」。
  如果政府能推動、獎勵、輔助個人企業興建「私立小型垃圾焚化爐」的話,那麼到時候,恐怕「垃圾大戰」是「大家搶著要垃圾」,而不是‥大家「都不想要垃圾」了呢!
  (阿文家山下,有個「廢汽機車回收場」,阿文還建議道‥「何不弄一個‥『二手汽機車零件百貨』呢? 其實‥那些廢棄的汽機車裡頭,大部分的零件,還好用得很呢!賣便宜一點,保證生意興隆的呀!」)
  民國八十年,政府規化過‥「內溝、山豬窟、四份仔坑、貓空、龍眼角」等,五個地區,作為垃圾場的預定地,其中的「四份仔坑」,就是阿文的家鄉「湖仔內」。
  「山豬窟」已經變成垃圾掩埋場了,不過,使用可能不到十年,所以那些「專家」們,預定民國八十七年底,又要重新「評估」,再作定案——繼續破壞一處美好的山林。 (那些「專家」們,有什麼「權利」,坐在辦公室裡,來決定別人(地方)的命運呢? 阿彌陀佛!)
  如果‥能興建一個小型焚化爐,處理地方的垃圾,也就不必破壞這麼一大片山林,還可以利用那些回饋基金,搞「免費觀光花園、果園、菜園」,那就是一場‥「大家都贏」的「遊戲」了!
  而阿文家,水是免費的,儘管是在夏天,水量很小,但也不曾「缺水」過,可以不必刻意的去「節約用水」——每當阿文在「用水」時,總是心懷「感激」的。如果‥能夠在山下,建一個小型的淨水場,把各個山裡的泉水匯集起來,那麼‥至少「南港區‥九如里、舊莊里、中研里」地區,用水都不用愁了。 (山下的大水溝,還可以設立「天然游泳池」呢! 政府總是沒能好好的,去利用這些「天然資源」,卻老是在大舉破壞環境……)
  「湖仔內」是阿文的「根」,到時候,「湖仔內」要是被徵收了,那阿文就會像是一株‥被人「斷了根的樹」一樣,失去了大地滋養,而日漸枯死……
阿文也只能默默地接受,搞不好,有一天,亦將實現那個「流浪」的「夢想」‥
「以『宇宙』為家鄉、以『眾生』為親人。」
 
  面對社會、環境的變遷,小小的個人,有時實在很難有所「改變」;個人小小的「心聲」、小小的「心願」,總是得不到‥那些「官員」們的「重視」,或者是「注意」,如果不運用‥「群眾的力量」,根本是很難跟那些,擁有「權勢」的人「抗衡」的……有時候,阿文還真想跳出去,競選一下「里長」呢!
  …………
  總統一個月薪水「八十二萬」、副總統一個月薪水「六十萬」、立法委員一個月薪水「十五萬(以上)」…… 有的人,恐怕大半輩子,也存不了這麼多錢吧!?是誰「決定」他們,能有這麼高的薪水呢? 他們自己!  (執政者,沒將國家經濟搞好,政府官員,一樣領錢,還一樣領那麼多錢,怎能感同身受,而知民間疾苦呢? 學者專家們,真當研究一個計算方法,每月「動態給薪」——沒搞好經濟,薪水馬上減成——聽說‥公務員,是領「月頭俸」的耶!還沒工作,月初就先把薪水,匯入戶頭啦!)
  「賀伯颱風」的災後復建,如果‥那些「高官貴人」們,多拔幾根毛出來,該會快點兒修復吧!? 他們只會去「災區」走一走,表示一下「關懷」,然後「義正詞嚴」的,「指示」(指責)地方首長,要這樣、那樣……在人民看來,那不過是在「作秀」罷了!
  (如果未來,有哪位總統候選人,宣稱‥「我當選總統的話,薪水只要五萬元!」 或是他願意‥「每月拿八十萬元來佈施」的話,那麼‥阿文會拚命地,幫他競選的! 天啊!他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呢? 他們有那麼多錢,真不知道‥他們這一輩子,要怎麼花,才花得完呢!? 他們「已經」夠有錢了,卻還是要努力的「揩錢」,還要搞什麼「自肥計劃」(退職金),真是……不要臉!」)
  什麼‥「民之所欲,常在我心」嘛!?
  阿文看來,恐怕是‥「民之所欲,藏在我心」吧!?
  更或者是‥「民之所欲,葬在我心」也!
 
  軍、公、教人員,水電減價;買福利品,還比較便宜……可是「軍、公、教」,卻每年在「調薪」——這代表「國家富裕」,有「能力」付那麼多薪水,但是‥錢從哪裡來呢? 錢從「稅收」而來的呀! 可憐的 總是‥那些「勞工」階層的人——「稅」可是一毛錢也逃不掉呀! 那些年賺數百萬的商人,算一算,繳的稅,居然比年賺六十萬的勞工,還要少呢!(商人很會「節稅、避稅」。)
這「公平」嗎?
  而軍公教一調薪,物價、工資,也會跟著「水漲船高」——錢賺多了,可是‥東西也貴了……這又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呢? 搞不好,有一天,人們會發現‥買一張白紙,得拿一大捆錢——白紙不要印成「鈔票」,還比鈔票「值錢」錢呢!(硬幣之所以會越鑄越小,是因為‥做太大就會「虧錢」,譬如說‥做「一元硬幣」,成本就不能超過一元,否則就「賠錢」了。)
 
  阿文更覺得‥
  「遺產稅」必須廢除!
  蓋「活人」,賺錢要繳「所得稅」、花錢要繳「貨物稅」、土地要繳「地價稅」、房子要繳「房屋稅」、汽機車要繳「汽機車牌照稅」……送人錢要繳「贈與稅」,要是再繳「遺產稅」的話,便是「重複課稅」(一隻牛,要剝好幾層皮)。
  可憐的平民百姓,有的為了辦理「繼承」,(不繼承還不行呢!)結果‥沒錢繳「遺產稅」,而不得不‥賣土地、賣房子、賣車子……
  「土地」是世代相傳的,又不是「賣」,有錢可賺;要真的「賺錢」了,繳一些稅,還有話可說——沒得到什麼錢,卻要繳稅,哪裡繳得出來呢? 不過‥法律規定‥「無錢繳稅者,可以用有價物抵稅。」 於是‥有的人,不得不用部分的土地來抵稅;有的人,就用「果樹」來抵稅,讓「國稅局」的人,頭痛得要命(又不能把果樹給挖回去,水果成熟了,還是土地所有人在「收穫」)……
  「房屋」則可能是夫妻子女,一家人辛辛苦苦賺錢,合力繳貸款買來的,可是‥「屋主」(房屋所有權人),又不好全家人都有名(一間屋子,十八人分,要變更什麼的話,全部的人都得「蓋章」,過程繁複、手續麻煩得很),可是‥父親過世,子女要繼承,就得繳「遺產稅」——子女之於房子,也有出錢出力呀!只不過是‥「變更一個所有權人的名字」罷了,卻得要繳那麼多的遺產稅……
父母子女,辛辛苦苦賺錢買的房子,卻為了要「繼承」,而不得不「賣房子」來繳遺產稅,這算什麼「稅法」呀!?
  有個先生,當年辛辛苦苦的,賺錢買了房子,然後‥娶了妻子,接著,生了兒子。結果‥先生死了,於是‥把房子,過繼給兒子;後來,兒子車禍死了,房子便由母親繼承……結果「遺產稅」沒錢繳,只好賣房子……
  現在,稅法規定‥「每年贈與金額,在四百萬元以下者,免贈與稅!」
  於是‥有人為了減免「遺產稅、贈與稅」,就得每年、每年的,像在「割豆腐似的」,把一部分的財產,「贈與子女」…… 每年都得‥「費時、費力、費錢」的,去做這件麻煩的事。
  為何不乾脆廢除‥「不動產」(土地、房屋)的「遺產稅、贈與稅」呢?
要是‥「繼承、贈與」的是「金錢」,再課稅也才有理啊!
而‥「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只在「買賣——實際獲利(得到錢)」時,才予以課稅,這也才合乎「情理」嘛! 否則‥同一塊土地、同一間屋屋,每次‥地主、屋主死了,就得繳一次「遺產稅」,就好像‥「一隻牛,要剝好幾次皮」一樣…… 「牛皮」只有「一張」好剝呀! 恐怕「繼承三次」,土地就變成政府的;房子,也得賣給「別人」,才有錢去繳遺產稅。
  阿文覺得‥其實 人民像是「綿羊」,政府就像是在「剪羊毛」一樣,綿羊好不容易長好了毛,就要被「理光」;好不容易,又長了了毛,又要被理光……等到羊長不出毛了,就予以宰殺,連肉都給吃了。
  什麼‥「耕者有其田、住者有其屋」嘛!?
  政府簡直就像是‥「掛牌的土匪」一樣,只要定出一些「不合『情、理』的『法』」,就可以「用軟的」,輕易地,把人民的土地、房屋、財產,一一給「奪走」……
  還好,現在是「民主時代」,人民有「言論自由」,否則‥說這話的人,不被抓去關才怪呢!
 
  請包涵阿文在這裡‥「吐怨言、發牢騷」!
  看麗玉說到「豐原」是塊「福地」,阿文便把長久以來,一直放在心裡的話,給扯了出來……
  其實‥這是阿文,在準備投書「報紙社論」,所作的「草稿」。
  「不平則鳴」嘛! 所以‥「一吐為快」也!
  阿文有時候,也想‥〔算了吧!又能怎樣呢? 如果我不賺那麼多錢,那麼‥也就不用繳稅;如果我沒有地產,那麼‥也就不用繳地價稅;如果我沒有房產,也就不用繳房屋稅……如果我一無所有,那麼‥也就不用繳「遺產稅」……你們要貪污、要亂花錢……要怎麼做,那是你們的事,反正我一毛錢也沒損失……〕
(因為‥政府要是貪污、亂花錢的話,人民就不會以「繳稅」為榮。)
  呵呵!阿文嘆道‥「世間多有不平事,但把心平——事事平!」
  看不慣、不順心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又能怎樣呢?
  阿文道‥「當躺在床上、閉上眼睛時,人們又在『關心』什麼呢? 想是也只有‥〔今晚能不能睡得著、睡得好? 睡不著,怎麼辦?〕而已吧!?」
                  阿文
                    (86)1997.06.30.一 09:20:27
 
  林惜已離開「慈明寺」,回「台北.八里」的娘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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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5.26.五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44。1997.06.30.一 09: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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